成都:精准帮助困难企业纾困 缓缴社保费政策范围扩至22个行业

  • 2022年07月27日 11时26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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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能不能申请缓缴社保费?”“可以缓缴的话延长期限到什么时候?”“有哪些行业可以申请?”……连日来,不少成都企业向人社部门咨询有关缓缴社保费的问题。

    26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今年6月联合出台的《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成都5个特困行业、17个困难行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通知》扩大阶段性缓缴政策的实施范围,进一步体现了政府助企纾困的决心和态度,对于稳定市场预期,提振整个市场信心,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全力以赴援企纾困稳就业,促进成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A

    缓缴政策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

    新增纺织业等17个困难行业

    《通知》明确,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范围。其中缓缴范围为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以下简称5个特困行业)继续实施阶段性缓缴政策。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到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困难行业。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

    在缓缴期限方面,对餐饮等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对17个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名单为——

    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

    《通知》明确,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免收滞纳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执行。

    B

    推行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

    稳岗返还资金这样领取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稳岗力度。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

    全面推行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通过大数据比对,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资金。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由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该地区的大型企业;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在保障各项保生活稳岗位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的前提下,可根据当地受疫情影响程度以及基金结余情况,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参保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C

    缓缴企业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不得影响职工个人权益

    为进一步加强职工权益保障,《通知》还明确,缓缴企业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不得因缓缴社会保险费,影响职工个人权益。

    企业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款;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应从2023年1月起开始补缴,最迟于2023年6月底前补缴到位,期间免收滞纳金。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税务部门应及时征收。缓缴的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相关部门按照注销流程及时办理。

    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要切实维护好职工权益。

    相关链接

    参保单位如何申请缓缴社保费?

    参保单位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缓缴申请。

    线上申请:可登录“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办理。

    线下办理:需持单位提供的《缓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缓缴,其中参保关系在市本级的,可在市本级社保经办服务大厅三楼37号窗口办理。

    责任编辑: 张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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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精准帮助困难企业纾困 缓缴社保费政策范围扩至22个行业

  • 2022年07月27日 11时26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能不能申请缓缴社保费?”“可以缓缴的话延长期限到什么时候?”“有哪些行业可以申请?”……连日来,不少成都企业向人社部门咨询有关缓缴社保费的问题。

    26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今年6月联合出台的《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成都5个特困行业、17个困难行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通知》扩大阶段性缓缴政策的实施范围,进一步体现了政府助企纾困的决心和态度,对于稳定市场预期,提振整个市场信心,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全力以赴援企纾困稳就业,促进成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A

    缓缴政策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

    新增纺织业等17个困难行业

    《通知》明确,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范围。其中缓缴范围为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以下简称5个特困行业)继续实施阶段性缓缴政策。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到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困难行业。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

    在缓缴期限方面,对餐饮等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对17个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名单为——

    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

    《通知》明确,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免收滞纳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执行。

    B

    推行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

    稳岗返还资金这样领取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稳岗力度。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

    全面推行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通过大数据比对,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资金。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由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该地区的大型企业;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在保障各项保生活稳岗位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的前提下,可根据当地受疫情影响程度以及基金结余情况,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参保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C

    缓缴企业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不得影响职工个人权益

    为进一步加强职工权益保障,《通知》还明确,缓缴企业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不得因缓缴社会保险费,影响职工个人权益。

    企业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款;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应从2023年1月起开始补缴,最迟于2023年6月底前补缴到位,期间免收滞纳金。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税务部门应及时征收。缓缴的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相关部门按照注销流程及时办理。

    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要切实维护好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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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单位如何申请缓缴社保费?

    参保单位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缓缴申请。

    线上申请:可登录“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办理。

    线下办理:需持单位提供的《缓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缓缴,其中参保关系在市本级的,可在市本级社保经办服务大厅三楼37号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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