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发布 提高突发地灾应急反应能力 保障应急救援迅速高效有序

  • 2022年06月23日 16时49分
  • 来源: 德阳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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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德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从组织指挥体系、预防预警与信息报送、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方面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进行了明确。

    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生命财产损失

    《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突发地质灾害分级应对、预防机制、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与更新、监督与奖惩、附则等10个部分。编制目的是提高德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规范应急救援行为,保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预案》适用于德阳市范围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激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直接或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突发地质灾害的灾后抢险救灾和临灾应急处置工作。

    分为4个等级按级别实施应对和响应

    《预案》规定,按突发地质灾害危害程度、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4个等级。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响应等级的需要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

    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发生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由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由属地负责应对。当地质灾害超出属地政府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涉及跨市(州)、区(市、县)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由省地灾指办负责统一响应支援。

    在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省级层面未响应之前,由市县两级先期响应,待省级层面响应后,市县两级响应体系自动纳入省级响应体系。

    市级层面响应分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启动应急响应后,根据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由市地灾指办提出调整响应级别建议,并参照应急响应启动程序报批后,调整响应级别。

    群测群防、群专结合、信息互通共享

    《预案》规定,各级政府要健全完善群测群防、群专结合、上下信息互通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开展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日常监测工作,及时研判隐患动向,按规定发出预警预报。在灾害发生区域,迅速开展应急监测,密切关注动态变化,提出处置措施建议,作出险情警报,并及时传达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

    各地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乡(镇)长、街道办主任和村(居)委会主任以及受威胁群众,每个隐患点至少落实1名防灾责任人和专职监测员,要将“地质灾害危险点防御预案表”“防灾工作卡”和“避险明白卡”发到防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手中。

    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铁路等部门密切配合,按各自职责做好巡查工作并及时处置。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急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联合制作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预警分级根据气象和地质环境等因素,预测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程度,对可能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的相关区域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四级。黄色以上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针对已启动应急响应的灾害点所在地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根据需要加密频次,提高预报精度。各级政府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气象部门组织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

    责任编辑: 张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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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发布 提高突发地灾应急反应能力 保障应急救援迅速高效有序

  • 2022年06月23日 16时49分
  • 来源: 德阳市府
  • 日前,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德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从组织指挥体系、预防预警与信息报送、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方面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进行了明确。

    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生命财产损失

    《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突发地质灾害分级应对、预防机制、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与更新、监督与奖惩、附则等10个部分。编制目的是提高德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规范应急救援行为,保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预案》适用于德阳市范围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激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直接或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突发地质灾害的灾后抢险救灾和临灾应急处置工作。

    分为4个等级按级别实施应对和响应

    《预案》规定,按突发地质灾害危害程度、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4个等级。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响应等级的需要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

    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发生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由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由属地负责应对。当地质灾害超出属地政府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涉及跨市(州)、区(市、县)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由省地灾指办负责统一响应支援。

    在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省级层面未响应之前,由市县两级先期响应,待省级层面响应后,市县两级响应体系自动纳入省级响应体系。

    市级层面响应分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启动应急响应后,根据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由市地灾指办提出调整响应级别建议,并参照应急响应启动程序报批后,调整响应级别。

    群测群防、群专结合、信息互通共享

    《预案》规定,各级政府要健全完善群测群防、群专结合、上下信息互通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开展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日常监测工作,及时研判隐患动向,按规定发出预警预报。在灾害发生区域,迅速开展应急监测,密切关注动态变化,提出处置措施建议,作出险情警报,并及时传达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

    各地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乡(镇)长、街道办主任和村(居)委会主任以及受威胁群众,每个隐患点至少落实1名防灾责任人和专职监测员,要将“地质灾害危险点防御预案表”“防灾工作卡”和“避险明白卡”发到防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手中。

    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铁路等部门密切配合,按各自职责做好巡查工作并及时处置。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急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联合制作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预警分级根据气象和地质环境等因素,预测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程度,对可能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的相关区域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四级。黄色以上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针对已启动应急响应的灾害点所在地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根据需要加密频次,提高预报精度。各级政府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气象部门组织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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