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政策“大礼包” 全力稳市场主体保就业

  • 2022年06月17日 10时44分
  • 来源: 自贡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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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扎实稳住经济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推出一揽子惠企政策,为企业送去“真金白银”,助力企业减负稳岗。

    社会保险“降、缓、返”

    1.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至0.6%政策。

    适用范围:所有参加失业保险的参保单位。

    适用期限:截至2023年4月30日。

    享受方式:免申即享。

    2.缓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

    (1)对困难行业

    餐饮、零售、旅游等困难行业所属企业可申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适用范围: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所属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

    适用期限: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的养老保险费从2023年1月开始补缴,最迟于2023年6月底前补缴到位;缓缴的失业、工伤保险费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到位。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2)对中小微企业等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适用范围: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适用期限:缓缴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缓缴的养老保险费从2023年1月开始补缴,最迟于2023年6月底前补缴到位;缓缴的失业、工伤保险费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到位。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3)对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补缴时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适用范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适用期限: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给予参保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按90%执行。

    适用范围: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参保企业。

    适用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免申即享。

    就业创业补贴

    1.吸纳就业补贴

    (1)吸纳高校毕业生。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适用范围:中小微企业、社会组织。

    适用期限:长期。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2)吸纳失业人员。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适用范围:中小微企业。

    适用期限:2022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3)吸纳脱贫人口。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按每10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其他依法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补贴。

    适用范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其他依法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

    适用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4)吸纳退役军人。招用当年退役的军人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适用范围:中小微企业。

    适用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5)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适用范围:大学生创办的企业。

    适用期限:长期。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2.一次性扩岗补助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适用范围:企业。

    适用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3.社会保险补贴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

    适用范围:用人单位。

    适用期限:长期。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2)招用高校毕业生。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

    适用范围:小微企业。

    适用期限:长期。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4.岗位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照自贡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岗位补贴。

    适用范围:用人单位。

    适用期限:长期。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5.就业见习补贴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技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就业见习基地,从4月15日开始按自贡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期一般为3-12个月。对年度吸纳见习人员超过200人、留用率超过60%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适用范围:就业见习基地。

    适用期限:2022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6.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脱贫人口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300元/人一次性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适用范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

    适用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1.企业职工培训补贴

    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在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按规定给予1000-7000元培训补贴。

    适用范围:组织职工培训的企业。

    适用期限:长期。

    享受方式:企业申请。

    2.岗位实习补贴

    对接收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的企业按每生400元/月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高级工班学生补贴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适用范围:接收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的企业。

    适用期限:长期。

    享受方式:企业申请。

    3.技能提升补贴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重复享受;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每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

    适用范围: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企业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

    适用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平台补助

    1.创业孵化基地。对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第一年给予15万元补助,第二年、第三年复核合格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补助。

    2.就业帮扶基地。对吸纳脱贫人口10人以上的企业,可以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

    3.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对新评定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给予每个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建设项目实施后,以2年为一周期,通过检查评估后,对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培训能力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项目单位,给予10万元经费补助。

    4.技能大师工作室。对新建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每个5万元的经费补助。对建成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2年进行一次考核,对培养技能人才成绩突出且经考核合格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万元经费补助。

    5.特色劳务品牌。对新选树为市级特色劳务品牌的,每个品牌给予10万元经费补助。

    6.返乡创业园区、乡镇、新村。认定为市级返乡创业园区、乡镇、新村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

    创业担保贷款

    1.个人创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建档立卡贫困户、网络商户等群体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2.合伙创业。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创业的,可按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3.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包括大学生在内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最长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

    责任编辑: 张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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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贡政策“大礼包” 全力稳市场主体保就业

  • 2022年06月17日 10时44分
  • 来源: 自贡市府
  • 自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扎实稳住经济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推出一揽子惠企政策,为企业送去“真金白银”,助力企业减负稳岗。

    社会保险“降、缓、返”

    1.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至0.6%政策。

    适用范围:所有参加失业保险的参保单位。

    适用期限:截至2023年4月30日。

    享受方式:免申即享。

    2.缓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

    (1)对困难行业

    餐饮、零售、旅游等困难行业所属企业可申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适用范围: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所属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

    适用期限: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的养老保险费从2023年1月开始补缴,最迟于2023年6月底前补缴到位;缓缴的失业、工伤保险费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到位。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2)对中小微企业等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适用范围: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适用期限:缓缴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缓缴的养老保险费从2023年1月开始补缴,最迟于2023年6月底前补缴到位;缓缴的失业、工伤保险费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到位。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3)对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补缴时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适用范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适用期限: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给予参保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按90%执行。

    适用范围: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参保企业。

    适用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免申即享。

    就业创业补贴

    1.吸纳就业补贴

    (1)吸纳高校毕业生。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适用范围:中小微企业、社会组织。

    适用期限:长期。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2)吸纳失业人员。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适用范围:中小微企业。

    适用期限:2022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3)吸纳脱贫人口。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按每10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其他依法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补贴。

    适用范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其他依法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

    适用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4)吸纳退役军人。招用当年退役的军人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适用范围:中小微企业。

    适用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5)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适用范围:大学生创办的企业。

    适用期限:长期。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2.一次性扩岗补助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适用范围:企业。

    适用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3.社会保险补贴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

    适用范围:用人单位。

    适用期限:长期。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2)招用高校毕业生。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

    适用范围:小微企业。

    适用期限:长期。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4.岗位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照自贡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岗位补贴。

    适用范围:用人单位。

    适用期限:长期。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5.就业见习补贴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技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就业见习基地,从4月15日开始按自贡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期一般为3-12个月。对年度吸纳见习人员超过200人、留用率超过60%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适用范围:就业见习基地。

    适用期限:2022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6.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脱贫人口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300元/人一次性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适用范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

    适用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1.企业职工培训补贴

    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在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按规定给予1000-7000元培训补贴。

    适用范围:组织职工培训的企业。

    适用期限:长期。

    享受方式:企业申请。

    2.岗位实习补贴

    对接收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的企业按每生400元/月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高级工班学生补贴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适用范围:接收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的企业。

    适用期限:长期。

    享受方式:企业申请。

    3.技能提升补贴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重复享受;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每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

    适用范围: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企业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

    适用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平台补助

    1.创业孵化基地。对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第一年给予15万元补助,第二年、第三年复核合格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补助。

    2.就业帮扶基地。对吸纳脱贫人口10人以上的企业,可以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

    3.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对新评定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给予每个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建设项目实施后,以2年为一周期,通过检查评估后,对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培训能力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项目单位,给予10万元经费补助。

    4.技能大师工作室。对新建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每个5万元的经费补助。对建成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2年进行一次考核,对培养技能人才成绩突出且经考核合格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万元经费补助。

    5.特色劳务品牌。对新选树为市级特色劳务品牌的,每个品牌给予10万元经费补助。

    6.返乡创业园区、乡镇、新村。认定为市级返乡创业园区、乡镇、新村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

    创业担保贷款

    1.个人创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建档立卡贫困户、网络商户等群体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2.合伙创业。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创业的,可按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3.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包括大学生在内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最长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

    责任编辑: 张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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