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低保标准再次提高

  • 2022年05月13日 10时56分
  • 来源: 攀枝花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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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12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攀枝花市调整2021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攀枝花市城乡居民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再次提高,新标准从202112月起执行。

    按照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从610/月调整为630/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从410/月调整为440/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从800/月调整为820/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从580/月调整为600/月。较我市现行标准分别增加20元、30元、20元、20元。

    据了解,本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是根据《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低限的通知》和《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进行调整。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有利于提高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也是提高全市3万多名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兜牢兜底保障网的务实之举。

    责任编辑: 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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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枝花市低保标准再次提高

  • 2022年05月13日 10时56分
  • 来源: 攀枝花市府
  • 512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攀枝花市调整2021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攀枝花市城乡居民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再次提高,新标准从202112月起执行。

    按照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从610/月调整为630/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从410/月调整为440/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从800/月调整为820/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从580/月调整为600/月。较我市现行标准分别增加20元、30元、20元、20元。

    据了解,本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是根据《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低限的通知》和《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进行调整。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有利于提高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也是提高全市3万多名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兜牢兜底保障网的务实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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