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将推“六大行动”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 2022年11月15日 14时43分
  • 来源: 乐山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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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16日至12月31日,乐山市将启动2022年年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全面开展餐饮油煤烟专项治理、工地扬尘专项治理、抛洒滴漏专项治理、洒水抑尘专项行动、建筑垃圾专项治理、露天焚烧专项治理六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整治解决城市管理领域大气污染突出问题,推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餐饮油煤烟专项治理

    持续推进餐饮油煤烟治理,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中心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使用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建立台账定期开展清洗维护,并建立巡查检查工作台账。

    从事餐饮烧烤的,禁止露天烧烤作业,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且需安装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保证油烟达标排放。

    开展中心城区建成区内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包括烧烤门店)的排查和整改,对从事煎、炒、炸、烤等产生油烟作业且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建立问题台账,督促限期整改。

    在重污染预警期间,落实工作专班开展专项巡查检查,尤其加大重点区域检查频次,确保管控措施的落实。

    工地扬尘专项治理

    对中心城区规划区内裸露土地覆盖、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等,组织进行一次全覆盖的扬尘污染防控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工地违规施工现象。

    针对住建、生态环保等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强监管和查办力度。

    抛洒滴漏专项治理

    大力整治渣土运输,从严查处运输车辆密闭不到位、冒装和抛、洒、滴、漏等污染道路路面行为。

    在主城区主要入口设置常态化检查点,禁止密闭措施不到位、冲洗保洁不到位的脏车、货车、渣土车辆进城。

    对违反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措施的渣土车辆和运输企业,实施严管重罚。

    洒水抑尘专项行动

    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采取多位一体低尘作业方式,及时清扫冲洗污染道路,保证城市道路路面无明显建渣、浮尘、积土、淤泥,有效抑制道路扬尘污染问题。

    推进“市区一体,党建共建,打造全省最干净城市”工作,加强露天公共场所保洁及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提高环卫保洁质量,切实改善环境卫生状况。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科学调度、全员全装开展洒水降尘降温增湿,确保重点区域道路湿润。

    建筑垃圾专项治理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推动、源头减量、分类处置、属地负责、综合管理、资源利用、循环发展、排放付费、处置受益”原则,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规范运输、处置备案制度,对建筑垃圾施工工地、建筑垃圾运输过程和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专项治理,强化施工工地日常监督,打击乱倾乱倒行为,规范消纳场设施及管理,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过程监管严密、消纳处置规范、资源利用充分、执法查处严格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建筑垃圾常态长效管理水平。

    露天焚烧专项治理

    加强中心城区露天焚烧日常管控,严禁露天焚烧垃圾、落叶等行为;加强宣传和引导,加大巡查频次,及时制止烟腊制品露天熏制行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相关区县进行秸秆露天焚烧专项督查;开展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宣传,严厉查处占道售卖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制止燃放行为。

    责任编辑: 张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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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山将推“六大行动”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 2022年11月15日 14时43分
  • 来源: 乐山市府
  • 11月16日至12月31日,乐山市将启动2022年年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全面开展餐饮油煤烟专项治理、工地扬尘专项治理、抛洒滴漏专项治理、洒水抑尘专项行动、建筑垃圾专项治理、露天焚烧专项治理六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整治解决城市管理领域大气污染突出问题,推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餐饮油煤烟专项治理

    持续推进餐饮油煤烟治理,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中心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使用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建立台账定期开展清洗维护,并建立巡查检查工作台账。

    从事餐饮烧烤的,禁止露天烧烤作业,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且需安装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保证油烟达标排放。

    开展中心城区建成区内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包括烧烤门店)的排查和整改,对从事煎、炒、炸、烤等产生油烟作业且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建立问题台账,督促限期整改。

    在重污染预警期间,落实工作专班开展专项巡查检查,尤其加大重点区域检查频次,确保管控措施的落实。

    工地扬尘专项治理

    对中心城区规划区内裸露土地覆盖、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等,组织进行一次全覆盖的扬尘污染防控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工地违规施工现象。

    针对住建、生态环保等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强监管和查办力度。

    抛洒滴漏专项治理

    大力整治渣土运输,从严查处运输车辆密闭不到位、冒装和抛、洒、滴、漏等污染道路路面行为。

    在主城区主要入口设置常态化检查点,禁止密闭措施不到位、冲洗保洁不到位的脏车、货车、渣土车辆进城。

    对违反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措施的渣土车辆和运输企业,实施严管重罚。

    洒水抑尘专项行动

    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采取多位一体低尘作业方式,及时清扫冲洗污染道路,保证城市道路路面无明显建渣、浮尘、积土、淤泥,有效抑制道路扬尘污染问题。

    推进“市区一体,党建共建,打造全省最干净城市”工作,加强露天公共场所保洁及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提高环卫保洁质量,切实改善环境卫生状况。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科学调度、全员全装开展洒水降尘降温增湿,确保重点区域道路湿润。

    建筑垃圾专项治理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推动、源头减量、分类处置、属地负责、综合管理、资源利用、循环发展、排放付费、处置受益”原则,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规范运输、处置备案制度,对建筑垃圾施工工地、建筑垃圾运输过程和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专项治理,强化施工工地日常监督,打击乱倾乱倒行为,规范消纳场设施及管理,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过程监管严密、消纳处置规范、资源利用充分、执法查处严格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建筑垃圾常态长效管理水平。

    露天焚烧专项治理

    加强中心城区露天焚烧日常管控,严禁露天焚烧垃圾、落叶等行为;加强宣传和引导,加大巡查频次,及时制止烟腊制品露天熏制行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相关区县进行秸秆露天焚烧专项督查;开展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宣传,严厉查处占道售卖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制止燃放行为。

    责任编辑: 张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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