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甘孜州全面实现医疗救助州级统筹

  • 2022年10月28日 10时44分
  • 来源: 甘孜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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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孜州近期出台了《甘孜州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甘孜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州级统筹管理办法(暂行)》,从政策统一和资金统筹两个维度,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医疗救助州级统筹,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提高使用绩效和救助纾困解难能力,充分做好医疗保障制度托底保障,解决大病重病患者负担较重问题。

    据了解,自2022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城乡医疗救助州级统筹,实现甘孜州内医疗救助待遇政策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和“一站式”结算。医疗救助属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后的第三重保障,是社会救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托底保障功能。通过实现医疗救助州级统筹,将大幅度提高我州医疗救助待遇水平,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最大限度惠及贫困群众,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在政策统一方面,明确了3个部分、11条举措,主要包括:统一救助对象类别。将救助对象统一为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6类,并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长效机制。明确救助保障范围。坚持救助基本,聚焦解决救助对象基本医疗需求,主要覆盖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合规住院费用、因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合规费用。细化三重保障措施。实行分类资助参保,按救助对象参加甘孜州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最低标准,对特困人员、孤儿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75%给予资助。发挥医保主体保障功能,明确救助对象统一享受公平普惠基本医保待遇,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给予倾斜支付。夯实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补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施分类救助和倾斜救助。积极拓宽社会救助帮扶渠道,发展壮大慈善救助、医疗互助和商业健康保险。优化经办管理服务。构建统一的医保经办管理体系,重点加强农村地区医保经办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在乡镇设立医保服务窗口,全面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医疗救助业务“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在资金统筹方面,对资金筹集、资金使用、资金账户、支出管理、风险控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细化。明确了管理责任,理顺了工作流程。建立了筹资机制,形成充足、可持续的救助基金托底保障能力。强化支出管理,建立救助备用金拨付制度。做好风险控制,按年实行救助资金清算,并根据年度救助支出限额,对救助资金使用产生的一般性缺口,由州级调剂40%,县(市)承担60%,确保救助资金使用风险可控、运转高效。

    责任编辑: 张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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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起甘孜州全面实现医疗救助州级统筹

  • 2022年10月28日 10时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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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孜州近期出台了《甘孜州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甘孜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州级统筹管理办法(暂行)》,从政策统一和资金统筹两个维度,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医疗救助州级统筹,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提高使用绩效和救助纾困解难能力,充分做好医疗保障制度托底保障,解决大病重病患者负担较重问题。

    据了解,自2022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城乡医疗救助州级统筹,实现甘孜州内医疗救助待遇政策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和“一站式”结算。医疗救助属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后的第三重保障,是社会救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托底保障功能。通过实现医疗救助州级统筹,将大幅度提高我州医疗救助待遇水平,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最大限度惠及贫困群众,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在政策统一方面,明确了3个部分、11条举措,主要包括:统一救助对象类别。将救助对象统一为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6类,并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长效机制。明确救助保障范围。坚持救助基本,聚焦解决救助对象基本医疗需求,主要覆盖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合规住院费用、因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合规费用。细化三重保障措施。实行分类资助参保,按救助对象参加甘孜州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最低标准,对特困人员、孤儿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75%给予资助。发挥医保主体保障功能,明确救助对象统一享受公平普惠基本医保待遇,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给予倾斜支付。夯实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补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施分类救助和倾斜救助。积极拓宽社会救助帮扶渠道,发展壮大慈善救助、医疗互助和商业健康保险。优化经办管理服务。构建统一的医保经办管理体系,重点加强农村地区医保经办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在乡镇设立医保服务窗口,全面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医疗救助业务“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在资金统筹方面,对资金筹集、资金使用、资金账户、支出管理、风险控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细化。明确了管理责任,理顺了工作流程。建立了筹资机制,形成充足、可持续的救助基金托底保障能力。强化支出管理,建立救助备用金拨付制度。做好风险控制,按年实行救助资金清算,并根据年度救助支出限额,对救助资金使用产生的一般性缺口,由州级调剂40%,县(市)承担60%,确保救助资金使用风险可控、运转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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