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德阳市绵竹年画保护首次迈进法制轨道

  • 2020年01月02日 10时17分
  • 来源: 德阳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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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为中国四大年画之一的绵竹年画,应该纳入立法保护!”为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绵竹年画的保护,在市人大代表及有识之士的建议下,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反复论证,《德阳市绵竹年画保护条例》于2019年8月28日经德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9年9月26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昨(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全国第一部年画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正式出炉,开启了这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工作的新篇章。

    形成共识高标准推进立法工作

    绵竹年画即绵竹木版年画,是德阳市内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它始于宋代,盛于明清,通过起稿、刻版、印线、施彩、印花、拓墨等工序完成,其作品多以弘扬家国文化为主题,在艺术构思上反映了人民对生活特有的理解方式,有着实用性和情节性并重的特点,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表现形式,对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

    “但我们应当看到,绵竹年画的保护现状与德阳建设古蜀文化名城的目标要求还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对优秀传统文化的需求期待还有差距,因此,专门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对绵竹年画进行保护成为社会各界的立法共识。”市人大法制委委员、绵竹年画传承与保护协会秘书长付绍玉介绍道,德阳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高度重视绵竹年画保护的立法工作,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制委及常委会法工委、市文旅局、市司法局与绵竹市政府协同配合,绵竹年画保护立法工作高标准推进。

    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从条例起草之初,就积极参与到立法活动当中。从2017年6月起,与有关起草单位一道,通过实地调研、外出学习、收集资料、座谈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诉求,梳理现状问题,总结提炼经验,认真开展文本起草、立法听证、专家论证、立法协商等工作。条例草案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市人大常委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先后多次组织集中讨论和修改,并委托西南交通大学立法专家组进行论证评估,邀请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4位专家进行专题研究。2018年10月至2019年8月间,条例草案经反复修改完善,顺利通过常委会三次审议。其间,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主持专题会议,听取各方意见,提出修改建议,充分发挥了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有力地确保了立法质量。

    积极创新彰显地方特色

    “《德阳市绵竹年画保护条例》共分总则、保护与传承、传播与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等五章28条。条例内容简明扼要,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也着力体现地方特色。”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郭志华表示:“条例在保护绵竹年画上的创新很多,主要体现在建立保护目录制度、建立专项资金、认定绵竹年画工匠等方面。”

    绵竹年画是首批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代表性项目之一,但具体保护什么,需要明确。为此,条例第三条逐项列举了绵竹年画需要保护的相关资源范围,并在第八条规定相应建立绵竹年画保护目录制度,同时第九条规定了保护目录的评审程序。此外,第十九条第二款还规定建立绵竹年画衍生品保护目录制度,将具有重大创新、传播价值的绵竹年画衍生品纳入保护目录,从而使绵竹年画的保护对象更明确,措施更具体。

    必要的资金保障是做好绵竹年画保护工作的前提。绵竹年画资源的调查和保存、档案和数据库以及保护目录的建立、相关实物和资料的收购、制作技艺的传承推广和传播利用、代表性传承人及年画工匠的资金补助等,都需要必要的资金支持。为此,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德阳市、绵竹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绵竹年画保护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预算予以保障。

    绵竹年画代表性传承人数量有限,后备人才稀缺。为鼓励培养相关人才,条例第二十条创设了绵竹年画工匠认定制度,对认定为绵竹年画工匠的,也要像绵竹年画代表性传承人一样,给予资金补助。这对于激发绵竹年画从业者创新工艺、传播技艺的积极性,培养绵竹年画后备人才及非遗传承人,培育“活态传承”的良好氛围,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为文旅深度融合保驾护航

    “立这部法规,一方面是要用法治的刚性约束来抢救、保护、利用、传承绵竹年画,构建以‘传承’为核心的保护体系,解决其面临的‘濒危’现状;另一方面,更要推动打造以‘融合’为趋势的古蜀文化特色品牌。”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张建国在条例审议通过后,对绵竹年画重焕新时代活力充满信心和期待。

    围绕德阳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力打造古蜀文化名城”目标,条例在绵竹年画日、资源综合利用和转化等方面提供了立法保障,为推动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为宣传推广绵竹年画,绵竹市在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至次年正月十五日之间都会举办声势浩大的绵竹年画节庆活动,目前已历时十八届。为此,条例规定“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为绵竹年画日”,以法规的形式将绵竹年画节庆活动予以确认固化,推动以年画为代表的非遗更好地融入当代、融入生活,让老百姓感受浓浓的年俗、年趣、年味,让年画真正“重回春节”。

    文旅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地方文化品牌的支撑。条例规定,“规范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对文创产业发展的重大利好消息。”市人大代表、三彩画坊艺术设计总监贾君读了条例后,按捺不住兴奋。贾君画坊所在的“乡遇画里”文创社区,以“大师坊+文创社区+乡村人才”协同发展方式,积极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创品牌,2018年,年画产品销售额达4000余万元,带动年画村村民人均纯收入达22000元,形成“农忙扛锄头、农闲握笔头、德孝记心头、致富有盼头”的良好社区氛围。

    条例还用“传播与利用”的专章规定各方权利义务,促进将年画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支持通过乡村绿道体系建设,梳理整合各类绵竹年画要素,形成“特色小镇+农业体验园+绿道系统+田园社区”的绵竹年画乡村农文旅综合体发展新格局。

    绵竹市文旅局局长钟声认为,条例的正式施行,对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绵竹木版年画的保护传承、年画产业发展壮大、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文旅深度融合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将有力助推绵竹开展“年画立市”工作,为全国年画振兴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 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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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阳市绵竹年画保护首次迈进法制轨道

  • 2020年01月02日 10时17分
  • 来源: 德阳市府
  • “作为中国四大年画之一的绵竹年画,应该纳入立法保护!”为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绵竹年画的保护,在市人大代表及有识之士的建议下,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反复论证,《德阳市绵竹年画保护条例》于2019年8月28日经德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9年9月26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昨(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全国第一部年画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正式出炉,开启了这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工作的新篇章。

    形成共识高标准推进立法工作

    绵竹年画即绵竹木版年画,是德阳市内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它始于宋代,盛于明清,通过起稿、刻版、印线、施彩、印花、拓墨等工序完成,其作品多以弘扬家国文化为主题,在艺术构思上反映了人民对生活特有的理解方式,有着实用性和情节性并重的特点,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表现形式,对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

    “但我们应当看到,绵竹年画的保护现状与德阳建设古蜀文化名城的目标要求还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对优秀传统文化的需求期待还有差距,因此,专门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对绵竹年画进行保护成为社会各界的立法共识。”市人大法制委委员、绵竹年画传承与保护协会秘书长付绍玉介绍道,德阳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高度重视绵竹年画保护的立法工作,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制委及常委会法工委、市文旅局、市司法局与绵竹市政府协同配合,绵竹年画保护立法工作高标准推进。

    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从条例起草之初,就积极参与到立法活动当中。从2017年6月起,与有关起草单位一道,通过实地调研、外出学习、收集资料、座谈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诉求,梳理现状问题,总结提炼经验,认真开展文本起草、立法听证、专家论证、立法协商等工作。条例草案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市人大常委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先后多次组织集中讨论和修改,并委托西南交通大学立法专家组进行论证评估,邀请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4位专家进行专题研究。2018年10月至2019年8月间,条例草案经反复修改完善,顺利通过常委会三次审议。其间,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主持专题会议,听取各方意见,提出修改建议,充分发挥了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有力地确保了立法质量。

    积极创新彰显地方特色

    “《德阳市绵竹年画保护条例》共分总则、保护与传承、传播与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等五章28条。条例内容简明扼要,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也着力体现地方特色。”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郭志华表示:“条例在保护绵竹年画上的创新很多,主要体现在建立保护目录制度、建立专项资金、认定绵竹年画工匠等方面。”

    绵竹年画是首批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代表性项目之一,但具体保护什么,需要明确。为此,条例第三条逐项列举了绵竹年画需要保护的相关资源范围,并在第八条规定相应建立绵竹年画保护目录制度,同时第九条规定了保护目录的评审程序。此外,第十九条第二款还规定建立绵竹年画衍生品保护目录制度,将具有重大创新、传播价值的绵竹年画衍生品纳入保护目录,从而使绵竹年画的保护对象更明确,措施更具体。

    必要的资金保障是做好绵竹年画保护工作的前提。绵竹年画资源的调查和保存、档案和数据库以及保护目录的建立、相关实物和资料的收购、制作技艺的传承推广和传播利用、代表性传承人及年画工匠的资金补助等,都需要必要的资金支持。为此,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德阳市、绵竹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绵竹年画保护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预算予以保障。

    绵竹年画代表性传承人数量有限,后备人才稀缺。为鼓励培养相关人才,条例第二十条创设了绵竹年画工匠认定制度,对认定为绵竹年画工匠的,也要像绵竹年画代表性传承人一样,给予资金补助。这对于激发绵竹年画从业者创新工艺、传播技艺的积极性,培养绵竹年画后备人才及非遗传承人,培育“活态传承”的良好氛围,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为文旅深度融合保驾护航

    “立这部法规,一方面是要用法治的刚性约束来抢救、保护、利用、传承绵竹年画,构建以‘传承’为核心的保护体系,解决其面临的‘濒危’现状;另一方面,更要推动打造以‘融合’为趋势的古蜀文化特色品牌。”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张建国在条例审议通过后,对绵竹年画重焕新时代活力充满信心和期待。

    围绕德阳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力打造古蜀文化名城”目标,条例在绵竹年画日、资源综合利用和转化等方面提供了立法保障,为推动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为宣传推广绵竹年画,绵竹市在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至次年正月十五日之间都会举办声势浩大的绵竹年画节庆活动,目前已历时十八届。为此,条例规定“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为绵竹年画日”,以法规的形式将绵竹年画节庆活动予以确认固化,推动以年画为代表的非遗更好地融入当代、融入生活,让老百姓感受浓浓的年俗、年趣、年味,让年画真正“重回春节”。

    文旅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地方文化品牌的支撑。条例规定,“规范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对文创产业发展的重大利好消息。”市人大代表、三彩画坊艺术设计总监贾君读了条例后,按捺不住兴奋。贾君画坊所在的“乡遇画里”文创社区,以“大师坊+文创社区+乡村人才”协同发展方式,积极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创品牌,2018年,年画产品销售额达4000余万元,带动年画村村民人均纯收入达22000元,形成“农忙扛锄头、农闲握笔头、德孝记心头、致富有盼头”的良好社区氛围。

    条例还用“传播与利用”的专章规定各方权利义务,促进将年画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支持通过乡村绿道体系建设,梳理整合各类绵竹年画要素,形成“特色小镇+农业体验园+绿道系统+田园社区”的绵竹年画乡村农文旅综合体发展新格局。

    绵竹市文旅局局长钟声认为,条例的正式施行,对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绵竹木版年画的保护传承、年画产业发展壮大、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文旅深度融合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将有力助推绵竹开展“年画立市”工作,为全国年画振兴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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