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德阳市整治药品流通领域 重点检查10种违法行为

  • 2016年05月16日 15时54分
  • 来源: 德阳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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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德阳市将集中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检查日常管理水平低、购销渠道混乱等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的企业,检查范围涵盖2013年7月1日以来的药品经营行为。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的10种违法行为包括: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从个人或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药品;向无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销售药品,向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疫苗,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经营仍为其提供药品;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使经营行为无法追溯;购销药品时,许可证、发票、实物、货款等不能对应一致;药品未入库,设立账外账,药品未纳入企业质量体系管理,使用银行个人账户进行业务往来等情形。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或者进行现金交易;在核准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未按规定对药品储存、运输、进行温湿度监测;擅自改变注册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销售药品;向药品零售企业、诊所销售药品未做到开具销售发票且随货通行。

      整治将持续至今年9月底,并鼓励公众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热线电话“12331”。一经查实,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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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阳市整治药品流通领域 重点检查10种违法行为

  • 2016年05月16日 15时54分
  • 来源: 德阳市府
  •   近日,德阳市将集中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检查日常管理水平低、购销渠道混乱等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的企业,检查范围涵盖2013年7月1日以来的药品经营行为。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的10种违法行为包括: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从个人或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药品;向无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销售药品,向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疫苗,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经营仍为其提供药品;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使经营行为无法追溯;购销药品时,许可证、发票、实物、货款等不能对应一致;药品未入库,设立账外账,药品未纳入企业质量体系管理,使用银行个人账户进行业务往来等情形。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或者进行现金交易;在核准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未按规定对药品储存、运输、进行温湿度监测;擅自改变注册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销售药品;向药品零售企业、诊所销售药品未做到开具销售发票且随货通行。

      整治将持续至今年9月底,并鼓励公众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热线电话“12331”。一经查实,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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