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成都市“一盘棋”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 2018年02月24日 14时30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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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难”问题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之一,已经严重影响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为此,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执行不规范”两大突出问题,经最高法院批准,成都法院于2016年8月正式启动执行“一体化”改革试点。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已经全面推开执行资源、执行机制、执行模式、执行管理和执行监督等综合配套改革,改革成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肯定性批示,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推介。

      紧紧依靠党委领导 全市法院执行“一体化”管理

      2017年以来,成都法院经深入调研论证,总结多年执行工作实践,合理运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执行管辖权移转方式,大力推行执行“一体化”改革。改革之初,成都法院主动向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汇报改革思路,不断强化社会共治理念,积极营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推、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成都法院的执行“一体化”改革立足于通过构建权责清晰的三级行权管理模式,优化执行资源配置,强化执行工作管理,充分发挥执行实施权“上令下从、分工协作”的特点,打破以往执行案件办理“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局面,形成区域执行合力,推动重点案件、跨区域案件、集团案件的有效执行。同时,以指挥中心为平台整合全市法院执行资源,由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一体化”开展网络执行查控、网络司法拍卖、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事项委托等,本地化开发执行“大数据”管理系统,对全市法院执行案件“一体化”管理,实现案件“统管统分,管办分离”。

      执裁分离 交叉执行 切实解决“执行难”

      按照中央“深化审执分离”改革要求,成都法院在执行权与审判权一次分离的基础上,2015年5月启动“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彻底分离改革。通过此项改革,大大减少了涉执信访案件,消除了当事人多年诟病的“自裁自执”问题,有力提升了司法办案公信。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安排部署,在实现“五大功能”的基础上,成都法院以指挥中心为平台,本地化建立全市执行案件“大数据”管理平台,整合全市法院执行案件办理信息,由市中院执行局进行有效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实现了案件“统管统分、管办分离”的改革目标,实现了“用40%的执行员办理60%的简单案件;用60%的执行员办理40%的重大疑难案件,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的改革目标。

      2016年8月,成都中院分别在辖区内武侯、金牛、高新法院筹备成立了市中院执行局直属的3个执行分局,每个执行分局下辖1个直属执行大队和7个基层法院执行大队,推行“市局管总、分局管案、大队管办”的三级管理模式。变更3000余件执行案件管辖权,解决了交叉执行、跨区域案件、地方保护等难案要案,尤其是对执行难案、疑案等“执行难”问题,做到“人员调度一盘棋、案件管理一盘棋、资产查控一盘棋”。

      2017年,成都市中院与市发改委等48家单位共同会签了《成都市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提出36项举措对被执行人进行惩戒,促进形成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一处违法,处处被动”的社会共治局面。全年发布105088人(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主动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市工商局、人民银行等单位,进一步强化司法权威。

      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网络资产查控平台向银行、工商、国土、房管等系统发出查询申请135476条,涉及资产200余亿元,全部得到反馈,提高了执行案件效率。

      试点改革取得成效 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推广

      2017年,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15037件,结案103747件,结案率90.19%,同比分别上升46.53%、52.81%和4个百分点。通过执行“一体化”改革试点,成都法院执行质效大幅提升,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有力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

      改革以来,成都市中院执行局多次应要求向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汇报改革进展,在2016年全国民事诉讼法学年会上,市中院做了民事案件执行改革的专题报告,受到学术界的一致好评。201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对成都法院执行“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成都经验是几年来精心设计,注重实用性,积极实践,久久为功积累下来的,对各中级法院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期望各地能够认真研读,学习借鉴,结合本地实际,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创造出更多更好的执行管理、执行实施新模式”。最高人民法院《“两到三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动态第79期》对成都的改革试点做法全文刊发,“供各地学习借鉴”。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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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一盘棋”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 2018年02月24日 14时30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   “执行难”问题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之一,已经严重影响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为此,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执行不规范”两大突出问题,经最高法院批准,成都法院于2016年8月正式启动执行“一体化”改革试点。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已经全面推开执行资源、执行机制、执行模式、执行管理和执行监督等综合配套改革,改革成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肯定性批示,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推介。

      紧紧依靠党委领导 全市法院执行“一体化”管理

      2017年以来,成都法院经深入调研论证,总结多年执行工作实践,合理运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执行管辖权移转方式,大力推行执行“一体化”改革。改革之初,成都法院主动向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汇报改革思路,不断强化社会共治理念,积极营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推、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成都法院的执行“一体化”改革立足于通过构建权责清晰的三级行权管理模式,优化执行资源配置,强化执行工作管理,充分发挥执行实施权“上令下从、分工协作”的特点,打破以往执行案件办理“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局面,形成区域执行合力,推动重点案件、跨区域案件、集团案件的有效执行。同时,以指挥中心为平台整合全市法院执行资源,由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一体化”开展网络执行查控、网络司法拍卖、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事项委托等,本地化开发执行“大数据”管理系统,对全市法院执行案件“一体化”管理,实现案件“统管统分,管办分离”。

      执裁分离 交叉执行 切实解决“执行难”

      按照中央“深化审执分离”改革要求,成都法院在执行权与审判权一次分离的基础上,2015年5月启动“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彻底分离改革。通过此项改革,大大减少了涉执信访案件,消除了当事人多年诟病的“自裁自执”问题,有力提升了司法办案公信。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安排部署,在实现“五大功能”的基础上,成都法院以指挥中心为平台,本地化建立全市执行案件“大数据”管理平台,整合全市法院执行案件办理信息,由市中院执行局进行有效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实现了案件“统管统分、管办分离”的改革目标,实现了“用40%的执行员办理60%的简单案件;用60%的执行员办理40%的重大疑难案件,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的改革目标。

      2016年8月,成都中院分别在辖区内武侯、金牛、高新法院筹备成立了市中院执行局直属的3个执行分局,每个执行分局下辖1个直属执行大队和7个基层法院执行大队,推行“市局管总、分局管案、大队管办”的三级管理模式。变更3000余件执行案件管辖权,解决了交叉执行、跨区域案件、地方保护等难案要案,尤其是对执行难案、疑案等“执行难”问题,做到“人员调度一盘棋、案件管理一盘棋、资产查控一盘棋”。

      2017年,成都市中院与市发改委等48家单位共同会签了《成都市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提出36项举措对被执行人进行惩戒,促进形成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一处违法,处处被动”的社会共治局面。全年发布105088人(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主动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市工商局、人民银行等单位,进一步强化司法权威。

      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网络资产查控平台向银行、工商、国土、房管等系统发出查询申请135476条,涉及资产200余亿元,全部得到反馈,提高了执行案件效率。

      试点改革取得成效 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推广

      2017年,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15037件,结案103747件,结案率90.19%,同比分别上升46.53%、52.81%和4个百分点。通过执行“一体化”改革试点,成都法院执行质效大幅提升,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有力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

      改革以来,成都市中院执行局多次应要求向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汇报改革进展,在2016年全国民事诉讼法学年会上,市中院做了民事案件执行改革的专题报告,受到学术界的一致好评。201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对成都法院执行“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成都经验是几年来精心设计,注重实用性,积极实践,久久为功积累下来的,对各中级法院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期望各地能够认真研读,学习借鉴,结合本地实际,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创造出更多更好的执行管理、执行实施新模式”。最高人民法院《“两到三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动态第79期》对成都的改革试点做法全文刊发,“供各地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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