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体系
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县(区)政府、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落实目标任务,责任到人;建立台账、跟踪督办,定期检查通报目标执行情况;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实施细则,完善目标激励资金管理办法。
进行空气质量实时动态监控。建成巴城4个国控,南江、平昌、通江、恩阳4个省控空气6参数自动监测子站,对城市空气质量实行24小时监控,对外发布72小时空气质量预报;控制扬尘污染,利用“数字工地”系统进行动态实时监管,落实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6个100%。
加强联防联控推进。与南充、达州、广元、广安等周边地市签订《川东北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框架协议》,制订《巴中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合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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