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采取“12345”工作法扎实推进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
“1”:精心研究制定“一个方案”。在东区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将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纳入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推进。于2015年9月,组织市政管办、市委编办、市法制办、市效能办对全市公共服务事项手续办理现状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专题开展调查研究,市委、政府领导专题调研听取情况汇报,作出“迅速开展此项工作”的批示。根据调研情况,于2015年10月,精心研究出台了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厘清清理思路,明确清理范围、目标、时间进度,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压实清理规范工作责任,建立了分级问责保障机制,形成全市统筹、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综合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为按期保质推进清理规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严格“两个阶段”清理步骤。以审查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及其法定依据、申报材料及其设立依据、办理流程、收费依据等为重点,严格按照“两上两审两下”的清理步骤,分两个阶段稳步有序推进清理规范工作,共清理规范第一批公布的公共服务事项137个大项、155个小项,取消各部门填报的不符合清理范围的事项81项。第一阶段为“一上一审一下”阶段,重点抓好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理确认工作:在“一上”环节,组织各县区和市级部门对照清理范围,对本地区、本系统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及其设立依据进行全面清理,提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上”报审查;在“一审”环节,专题召开“一审”工作会,对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及其设立依据等内容逐项审查,审定拟第一批公布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在“一下”环节,将“一审”确定的拟保留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下”发各主管部门进行认领。第二阶段为“二上二审二下”阶段,重点抓好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理确认工作:在“二上“环节”,组织各主管部门对照认领目录,逐项填报各公共服务事项“七公开”办事指南“上报”审查;在“二审”环节,专题召开“二审”工作会,对各公共服务事项申报材料及其设立依据、办理流程、收费事项等内容逐项逐条进行实质性审查,审定公共服务事项“七公开”办事指南;在“二下”环节,将审定的七公开”标准化办事指南“下”发各主管部门签章确认。
“3”:遵循办理流程“三个优化”原则。一是优化联办件。对需要两个及以上部门协同办理的事项,实行主要承办单位一家受理、组织协办、限时办结、同窗出件机制。共优化联办件办理流程11件。二是优化向基层授权。加大下放办理力度,在原办理层级的基础上,将27项原仅由市级办理的事项,直接下放到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或市、县、乡、村四级均可办理,80%以上的公共服务事项下放到县(级)实现就近服务。三是优化一次性告知制。在“二审”环节,对“七公开”指南中表述不清、数量不明、存在歧义、指向不明的兜底条款等内容作大幅修改,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全面、详细、准确,并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确保办事群众能够一次申请、一次办结。
“4”:把握申报材料“四个取消”重点。过多、过滥的证明和不必要的签章环节等是导致群众办事难的主要原因,对此,攀枝花市按照“能取则取”、“能减则减”的原则,将各公共服务事项申报材料作为重中之重进行审查清理,做到“四个取消”: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主管部门自行设定的,不涉及基本国策、国家公共利益和安全的,一律取消;对属于办理部门内部流程形成的印证材料一律取消,不得要求办事群众提供;对部门间重复收取的材料明确其中一个部门收取一次,其他的一律取消。经审查清理,共取消公共服务事项申报材料337项,平均每项取消申报材料2.17个。
“5”:推行服务事项“五个统一”规范。针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同一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要求不一致的问题,攀枝花市以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五个统一”规范标准,做到“五个不得”,即:公共服务事项名称统一,不得随意改变事项名称;申报材料统一,不得要求办事提供额外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统一,不得擅自增加办理环节;办理时限统一,不得超时限办理;收费标准统一,不得超标准收费。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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