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着力推进非煤矿山重点监管对象隐患整治工作
一是抓好事故隐患分级监管。在企业“自查自纠自报”基础上,县(区)局全面梳理辖区重点监管对象并就存在的隐患进行分级评估,逐级督办,列为县级重点督办对象3个、市级挂牌督办1个。
二是抓好重点监管对象预先示警。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全市共梳理12个重点监管对象(领域),其中东区4个、西区2个、仁和区1个、米易县1个、盐边县4个,市安办分别致函县(区)人民政府,提前就相关监管工作提建议。
三是抓好科技支撑工作。根据市级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的构建规划,并结合省局安全监管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市安监局圈定近20个重点监管对象,将利用三维激光技术开展扫描以建立基础数据库。
四是抓好跟踪督办工作。对重点监管对象隐患治理工作,以企业为主体,各级依法履责,并在属地监管的基础上,一级抓一级,逐级开展督查督办。
5月25日,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谭兴忠深入西区攀钢矿业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就该矿排土场隐患治理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召集各相关方进行现场督办,并针对下一步工作,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通过督办,切实推动隐患整治工作。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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