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16项行动助推凉山创新创业

  • 2015年09月10日 16时50分
  • 来源: 凉山州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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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24日,凉山州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实施创新创业凉山行动,依托工业园区建设凉山州创新创业中心和州市共建的凉山州创新创业孵化园区,形成“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梯级孵化体系。

      根据《意见》,凉山将开展16项重要工作,涉及财政资金支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税收优惠、人才扶持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创业孵化中心等多个方面。

      从2016年起,凉山州财政将按年度预算设立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孵化园区、企业孵化器建设、人才引进培养、入孵企业扶持、企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孵化、科技成果转化、专利补助以及兑现出台的创新创业相关政策等。

      在孵化方面,进入孵化器的科技企业,除享受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所必须发生的测试化验、专利申请、专家咨询费用,给予总额50%的补助扶持政策外,根据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分别实施“初创企业—成长企业—成熟企业”分类分阶段扶持政策。新注册或新认定和年销售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初创企业,可享受一次性5万元每户的补助和注册全程代办服务。纳入科技金融扶持项目的,可享受贷款风险池风险补偿支出政策,产生的贷款坏账可享受风险池总额不超过5万元的风险补偿。退出孵化的成熟企业,可享受一次性1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成功上市的给予200万元的奖励。

      同时,鼓励各类资本到凉山州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或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补助;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州级孵化器或产业加速器的载体,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创新型企业、省科技型企业认定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助;对利用闲置资产建设众创空间或创新创业俱乐部,并运营2年以上的,经评估认定,一次性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补助。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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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项行动助推凉山创新创业

  • 2015年09月10日 16时50分
  • 来源: 凉山州政府门户网站
  •   8月24日,凉山州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实施创新创业凉山行动,依托工业园区建设凉山州创新创业中心和州市共建的凉山州创新创业孵化园区,形成“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梯级孵化体系。

      根据《意见》,凉山将开展16项重要工作,涉及财政资金支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税收优惠、人才扶持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创业孵化中心等多个方面。

      从2016年起,凉山州财政将按年度预算设立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孵化园区、企业孵化器建设、人才引进培养、入孵企业扶持、企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孵化、科技成果转化、专利补助以及兑现出台的创新创业相关政策等。

      在孵化方面,进入孵化器的科技企业,除享受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所必须发生的测试化验、专利申请、专家咨询费用,给予总额50%的补助扶持政策外,根据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分别实施“初创企业—成长企业—成熟企业”分类分阶段扶持政策。新注册或新认定和年销售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初创企业,可享受一次性5万元每户的补助和注册全程代办服务。纳入科技金融扶持项目的,可享受贷款风险池风险补偿支出政策,产生的贷款坏账可享受风险池总额不超过5万元的风险补偿。退出孵化的成熟企业,可享受一次性1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成功上市的给予200万元的奖励。

      同时,鼓励各类资本到凉山州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或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补助;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州级孵化器或产业加速器的载体,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创新型企业、省科技型企业认定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助;对利用闲置资产建设众创空间或创新创业俱乐部,并运营2年以上的,经评估认定,一次性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补助。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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