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创新“国地税+”模式深化税收合作
⑵健全合作制度,实现“工作互助”。建立重要情况通报机制,联合实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和纳税服务,协调推进“三证合一”“一厅办税”等联合办税事项;建立合作项目跟踪落实机制,及时跟踪、反馈项目情况;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深化合作纳入双方年度绩效考核和督查检查范围。
⑶搭建合作平台,实现“资源互享”。搭建“内江市综合治税平台”,定期交换共管户纳税人税务登记、定额核定等基本户籍管理信息,不定期共享第三方涉税信息分析结果、重点行业税收风险管理成果等资源,实现三方信息增值效益最大化。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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