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

  • 2015年05月07日 14时10分
  • 来源: 宜宾市府
  • 【字体:
  •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有关工作,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通知的通知》(川办函〔2015〕58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普查范围

      (一)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含临港开发区,下同);

      (二)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网站;

      (三)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挂牌机构网站;

      (四)市、县(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网站。

      二、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办负责导入和审核各县(区)、各部门上报的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检查各县(区)、各部门网站并评分;汇总上报普查信息;负责县(区)政府系统账号和密码的发放;负责填报市本级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 负责市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的更新维护。

      (二)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本级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的填报工作;负责导入和审核本地区、部门上报的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检查本地区、部门网站并评分;汇总上报普查信息;负责本级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的更新维护。

      (三)市直各部门(单位)负责填报本部门(单位)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自查并填报评分表;负责本部门(单位)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的更新维护。

      三、报送要求

      (一)各县(区)政府办公室于4月15日前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完成本地区《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的填报、审核工作;8月15日前完成《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的填报和审核工作。

      (二)市直各部门登陆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下载、安装“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客户端”,于4月15日前完成《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7月20日前完成《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的填报和数据导出工作,并将电子文档和纸质表格(加盖公章)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办公楼901室或908室)。

      (三)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于8月5日前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办报送检查整改情况,并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四)各县(区)收到该通知后即刻与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获取本地区系统账号和密码。并交由专人管理和使用,并第一时间登陆系统,修改初始密码。各单位可在报送系统首页下载“用户手册”和“视频教程”,了解系统功能和操作方式。

      联系人:李玉英,联系电话:2339002

      胡 勇,联系电话:2339003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通知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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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

  • 2015年05月07日 14时10分
  • 来源: 宜宾市府
  •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有关工作,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通知的通知》(川办函〔2015〕58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普查范围

      (一)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含临港开发区,下同);

      (二)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网站;

      (三)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挂牌机构网站;

      (四)市、县(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网站。

      二、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办负责导入和审核各县(区)、各部门上报的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检查各县(区)、各部门网站并评分;汇总上报普查信息;负责县(区)政府系统账号和密码的发放;负责填报市本级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 负责市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的更新维护。

      (二)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本级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的填报工作;负责导入和审核本地区、部门上报的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检查本地区、部门网站并评分;汇总上报普查信息;负责本级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的更新维护。

      (三)市直各部门(单位)负责填报本部门(单位)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自查并填报评分表;负责本部门(单位)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的更新维护。

      三、报送要求

      (一)各县(区)政府办公室于4月15日前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完成本地区《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的填报、审核工作;8月15日前完成《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的填报和审核工作。

      (二)市直各部门登陆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下载、安装“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客户端”,于4月15日前完成《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7月20日前完成《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的填报和数据导出工作,并将电子文档和纸质表格(加盖公章)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办公楼901室或908室)。

      (三)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于8月5日前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办报送检查整改情况,并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四)各县(区)收到该通知后即刻与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获取本地区系统账号和密码。并交由专人管理和使用,并第一时间登陆系统,修改初始密码。各单位可在报送系统首页下载“用户手册”和“视频教程”,了解系统功能和操作方式。

      联系人:李玉英,联系电话:2339002

      胡 勇,联系电话:2339003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通知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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