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内江市创新建立“三个机制”促进消费纠纷调解科学化

  • 2015年04月02日 14时04分
  • 来源: 内江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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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⑴“全面对接”机制。邀请法院参加疑难复杂消费纠纷调解,建立“消委会—工商—案件移交—法院”调解失败对接机制,对调解失败的案件,工商部门和消委会书面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案卷相关材料移交法院,避免法院二次取证延长当事人维权时间,降低维权成本。⑵“诉非衔接”机制。法院、工商、消委会共同建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络机制,市工商局和消委会设立消费纠纷调解联络组,县(区)工商局和消委会设立消费纠纷联络调解室,并由县(区)人民法院、县(区)工商局和消委会分别选派2—3人担任调解人员。⑶“联动互学”机制。建立三方联席会议、案件回访和学习培训制度,定期通报消费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情况,组织开展“骨干帮学”“庭审观摩”等业务提升活动,推广典型案件处置经验,着力提升调解满意率。目前,该市调解消费纠纷8000余件,调解成功率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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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江市创新建立“三个机制”促进消费纠纷调解科学化

  • 2015年04月02日 14时04分
  • 来源: 内江市府
  •   ⑴“全面对接”机制。邀请法院参加疑难复杂消费纠纷调解,建立“消委会—工商—案件移交—法院”调解失败对接机制,对调解失败的案件,工商部门和消委会书面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案卷相关材料移交法院,避免法院二次取证延长当事人维权时间,降低维权成本。⑵“诉非衔接”机制。法院、工商、消委会共同建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络机制,市工商局和消委会设立消费纠纷调解联络组,县(区)工商局和消委会设立消费纠纷联络调解室,并由县(区)人民法院、县(区)工商局和消委会分别选派2—3人担任调解人员。⑶“联动互学”机制。建立三方联席会议、案件回访和学习培训制度,定期通报消费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情况,组织开展“骨干帮学”“庭审观摩”等业务提升活动,推广典型案件处置经验,着力提升调解满意率。目前,该市调解消费纠纷8000余件,调解成功率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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