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打造“六种文化”争创全省一流
打造“准司法”的基础文化。市人社局加大支持,实现了仲裁院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个落实”和信息化建设“一步到位”。打造“阳光透明”的法治文化。仲裁院不断规范调解仲裁行为,健全完善办案流程、案件评查、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办案评查制度等,提升仲裁办案效率。打造“和谐亲民”的调解文化。仲裁院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把调解摆在争议处理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基本形成以人社部门为主导,工会、企业、商会等共同参与的“一元导引、多元跟进”的调解格局,建立完善市、县(市、区)、街道(乡镇)、村(社区)“四级联动”的立体调解网络。打造“共好向上”的团队文化。仲裁院建立健全仲裁员聘任和考评管理制度,着力提高仲裁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不断深化仲裁队伍作风建设。打造“真情便民”的服务文化。仲裁院主动创新办案方式,开设亲情便民的“绿色通道”,开展“流动仲裁庭”试点工作,不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打造“务实清廉”的廉政文化。仲裁院认真制定监督制度,规范日常办案行为;健全和完善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和案件审理机制,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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