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城市管理服务工作
(2)优化考核标准。制定《巴中市城区政府购买服务考核办法、考核细则、操作细则》,理顺主管部门与服务企业的权力和义务,明晰一类街、二类街、三类街具体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调整考核小组成员,建立一般考核、专项考核、重点督查和奖励加分的考评体系,建立起随机抽查、按月综合检查的考核机制。
(3)注重规范操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2家服务公司,修订政府购买城市管理服务协作、考核、评分细则,合同书由法律顾问审核,妥善组织移交,交接双方按照移交清单现场移交路段和人员。自江北片区实行政府购买城市管理服务以来,向公司移交临聘人员87人,实现“养人”向“养事”转变、“运动员”向“裁判员”转变、临聘人员向公司员工转变。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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