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内江市探索扩大农村有效抵押担保物范围

  • 2014年07月08日 14时21分
  • 来源: 内江市府
  • 【字体:
  •   (1)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借款人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附带各种政策补贴的前提下,本着自愿原则,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后,金融机构发放贷款。(2)试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借款人在不转移土地占有、不改变土地用途、保持土地所有权不变和征得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同意(通过依法流转后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除外)的情况下,可将符合法定抵押条件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后,金融机构发放贷款。(3)试点农村房屋所有权抵押贷款。借款人在保证设定抵押的房屋依法偿债后有适当居住场所的条件下,并征得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可将农村房屋所有权作为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县(区)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后,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内江市探索扩大农村有效抵押担保物范围

  • 2014年07月08日 14时21分
  • 来源: 内江市府
  •   (1)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借款人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附带各种政策补贴的前提下,本着自愿原则,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后,金融机构发放贷款。(2)试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借款人在不转移土地占有、不改变土地用途、保持土地所有权不变和征得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同意(通过依法流转后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除外)的情况下,可将符合法定抵押条件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后,金融机构发放贷款。(3)试点农村房屋所有权抵押贷款。借款人在保证设定抵押的房屋依法偿债后有适当居住场所的条件下,并征得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可将农村房屋所有权作为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县(区)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后,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