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出台免除全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政策
实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政策,是四川省2014年19件民生实事之一,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开始执行。按照不低于30%贫困面规定计算,我市约6700余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享受免学费政策。免除学费标准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目前有两种标准,即市级重点高中340元∕生.期,国家、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460元∕生.期),全年免除学费预计约600万元。免除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对于已经收取的2014年春季学期学费,由学校在文到之日30个工作日内退还给学生家长。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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