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四举措”谋划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巩固完善已建的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以牧民定居点、村级活动室为依托,年内全面完成“六有”、“六统一”标准化村级调解室建设,着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向重点建设项目、旅游景点、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领域延伸,实现人民调解组织无盲点、无死角。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坚持人民调解员遴选制,建立人民调解信息联络员制度,实现村民小组全覆盖。大力推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年度考核评估奖惩制度。及时兑现“以奖代补”资金,充分调动调解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大政策、法律和技能培训,确保依法依规开展人民调解。
三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发挥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深入群众,便民、利民的特点和优势,在农牧区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以案释法”活动,运用亲身经历的典型案例深度剖析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和宣传法律知识的双重作用,引导农牧民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
四是规范人民调解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案卷台帐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行“三三制”、“随手调”等调解工作模式,探索推广跨区域疑难复杂性矛盾纠纷以及“个人命名调解室”工作模式,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早排查、早研判、早化解,逐步将矛盾纠纷的调处引导到理性有序的法制轨道上来。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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