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屋租赁备案率显著提高
记者日前从市房管局了解到,我市实行房屋租赁备案制度,到目前为止,我市房屋租赁备案率显著提高。特别是从2011年开始实施租房提取公积金,租赁备案凭证成为其办理材料之一后,我市房屋租赁备案管理率更是创新高。据了解,目前,将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租赁同步纳入管理,只要办理了租赁备案,租赁农房也可以提取公积金。同时,市房管局将租赁备案系统和房屋产权系统以及公积金业务平台实现联网,办理租赁备案和租房提取公积金将变得更加便捷。
备案凭证是公积金租房材料之一
我市房屋租赁备案率显著提高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改进房屋租赁备案系统及工作流程,提高备案工作效率等措施,我市房屋租赁备案率显著提高,加之我市于2011年出台了《成都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实施办法》,房屋租赁备案凭证成为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申请材料之一,这样一来,促使群众积极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进一步提升了房屋租赁备案管理效用,我市的房屋租赁备案率屡创新高。记者了解到,通过办理备案凭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量也稳步提升,有这样一组数据:2011年全年通过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共办理1799件,提取金额1426.06万元;2012年全年办理4558件,提取金额4426.37万元。今年1-4月办理2367件,同比增长145.79%,提取金额2464.79万元,同比增长198.31%。
在此基础上,市房管局积极扩大管理范围,将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租赁同步纳入管理。租赁农房的,同样可以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后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负责人坦言:“在满足了群众不同程度的住房资金需求,加大了对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保障力度的同时,提高房屋租赁备案率,为今后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管理提供基础保障。”
租赁备案系统关联产权信息系统
办理租赁备案更便捷
据了解,为方便快捷地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凭证,房地产交易中心对房屋租赁信息备案系统进行了改造升级。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将房屋租赁备案与产权信息系统对接,这样一来可以简化录入流程,有效规避人工录入信息失误等问题,能够更加准确、快速地办理房屋租赁备案业务。不仅如此,目前,该系统与公积金中心业务平台实现了无缝对接,在公积金平台通过房屋租赁凭证编号和出租人姓名端口,可以自动链接租赁备案系统内对应的租赁合同备案相关信息,便于公积金工作人员快速地核对群众提交的资料信息,极大地简化了审核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房屋租赁的管理除了涉及房管部门之外,还涉及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到房屋租赁备案和备案凭证的重要性,在提高租赁备案率的基础上,逐步由量变到质变,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 (记者 李凌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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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备案如何办理
据了解,我市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按照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或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房屋租赁双方解除、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告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备案手续。
而凡是没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将会被处罚。按照相关规定,房屋出租后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责令限期补办登记备案手续,逾期不改正的对住宅出租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非住宅出租人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小贴士>>>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权属证明
3.出租方、承租方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或证件
(1、2、3项均要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出租方不来办理的,还需出具委托书)
受理部门:
1.市属以上(含市属)单位的非住宅房屋租赁在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一楼52号窗口)
2.市属以下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房屋租赁在房屋所在地的区房管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