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区域
中央政府门户网
|
繁
|
简
|
English
|
无障碍
|
智能问答
|
个人中心
|
长者专区
首页
|
政府领导
|
机构职能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走进四川
|
智能问答
|
长者专区
|
EN
首页
政府领导
机构职能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四川
网站首页
个人中心
|
无障碍
|
长者专区
|
繁
|
简
|
网站支持IPv6
2020-07-14
广元市放宽迁入城区户籍条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2013年12月05日 00时00分
来源: 广元市府
【字体:
大
中
小
】
分享:
放宽赡养(抚养)和投靠的户籍迁入条件,农村孤寡老人的近亲属愿意赡养或抚养的,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准予办理城镇入户手续;到城镇投靠子女或父母的农村居民不再受年龄限制或身边有无子女限制;有本人或配偶在城区经商办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固定住所或在城区务工有固定经济来源,租房居住半年以上人员,本人及共同生活配偶、子女、父母及亲属,均可在工作或生活地申请城镇户口。放宽引进人才入户条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市民,及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均可在工作地申请城镇户籍;大、中专毕业生上学时户籍未从农村迁入学籍地,户籍保留在农村的,毕业后凭《录取通知书》可直接办理城镇居民入户登记。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附件>>
相关链接>>
cbced6fa47124f42bf0bf7f0038cab64:
达州市开启户籍制度改革大幕
e4c29f31c6964493a14c4ddf6b160169:
《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草案)》:申请住房保障没有户籍限制
cbced6fa47124f42bf0bf7f0038cab64:
内江市全面启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广元市放宽迁入城区户籍条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广元市放宽迁入城区户籍条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2013年12月05日 00时00分
来源: 广元市府
放宽赡养(抚养)和投靠的户籍迁入条件,农村孤寡老人的近亲属愿意赡养或抚养的,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准予办理城镇入户手续;到城镇投靠子女或父母的农村居民不再受年龄限制或身边有无子女限制;有本人或配偶在城区经商办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固定住所或在城区务工有固定经济来源,租房居住半年以上人员,本人及共同生活配偶、子女、父母及亲属,均可在工作或生活地申请城镇户口。放宽引进人才入户条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市民,及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均可在工作地申请城镇户籍;大、中专毕业生上学时户籍未从农村迁入学籍地,户籍保留在农村的,毕业后凭《录取通知书》可直接办理城镇居民入户登记。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主编信箱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0000062
蜀ICP备 1300128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头条号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