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减少
四川全面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

  • 2022年08月12日 09时39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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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的通知

    近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减少。这是记者8月11日从自然资源厅2022年第二次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

    《通知》指出,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遏制耕地“非农化”,明确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同时,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非农业建设不得“未批先建”。

    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坚持“以进定出、先进后出、进大于出”的原则,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加强耕地恢复资源调查评价,建立耕地恢复后备资源数据库。严格耕地恢复实施和验收认定,明确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统筹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任务,建立耕地恢复指标储备库,县域内年度确实无法落实“进出平衡”任务的,可在市域内统筹落实;市域内无法落实的,可通过易地流转耕地恢复指标在省域内落实。

    严格规范补充耕地管理。进一步拓宽补充耕地来源途径,“二调”“三调”均为非耕地的其他农用地复垦产生的新增用地,可用于占补平衡。同时,“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确保新增耕地长期稳定利用。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落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耕地年度“进出平衡”与占补平衡指标挂钩制度。

    同时,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管考核,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为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责任主体,要维护农民权益,落实经费保障,严格监督考核,助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记者 文露敏)


    责任编辑: 刘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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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减少
    四川全面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

  • 2022年08月12日 09时39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的通知

    近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减少。这是记者8月11日从自然资源厅2022年第二次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

    《通知》指出,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遏制耕地“非农化”,明确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同时,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非农业建设不得“未批先建”。

    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坚持“以进定出、先进后出、进大于出”的原则,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加强耕地恢复资源调查评价,建立耕地恢复后备资源数据库。严格耕地恢复实施和验收认定,明确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统筹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任务,建立耕地恢复指标储备库,县域内年度确实无法落实“进出平衡”任务的,可在市域内统筹落实;市域内无法落实的,可通过易地流转耕地恢复指标在省域内落实。

    严格规范补充耕地管理。进一步拓宽补充耕地来源途径,“二调”“三调”均为非耕地的其他农用地复垦产生的新增用地,可用于占补平衡。同时,“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确保新增耕地长期稳定利用。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落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耕地年度“进出平衡”与占补平衡指标挂钩制度。

    同时,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管考核,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为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责任主体,要维护农民权益,落实经费保障,严格监督考核,助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记者 文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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