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增长系列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 2022年07月14日 15时56分
  • 来源: 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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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增长系列政策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决策部署,对接落实国家和我省系列扎实稳住经济增长政策措施,推动省属监管企业持续健康稳定运行,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省国资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增长系列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国资委〔202238号,以下简称《通知》)。

    一、《通知》出台背景

    5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6个方面33条稳经济的政策举措。52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再次强调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保市场主体以保就业保民生,保护中国经济韧性,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528日四川省政府印发《扎实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省国资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切实发挥省属监管企业在稳增长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助力全省经济稳增长,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研究制定了《通知》。

    二、《通知》主要考虑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稳增长的决策部署要求,《通知》从两个方面提出了对省属监管企业稳增长工作要求。一方面,明确省属监管企业要紧盯稳增长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举措,以自身的稳增长为稳住全省经济大盘做贡献,切实发挥好国有企业稳定器”“压舱石作用。另一方面,对照国家和我省出台的系列扎实稳住经济增长政策措施,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出台的《关于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省属监管企业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从支付账款、减免房租、降低成本、融通资金、融通创新、协同发展等方面提出有力有效措施,助力更多中小企业渡难关,促进协同发展。

    三、《通知》具体内容

    《通知》内容共四个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部分充分认识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意义。要求省属监管企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经济工作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稳定经济增长作出的系列重大部署,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在稳增长的关键时期更好的肩负起三大责任,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稳增长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第二部分明确省属监管企业稳增长目标要求。明确全年四增长一合理目标任务不动摇、不改变,要求省属监管企业从稳投资、拓市场、盘存量、强管理、抓改革、用政策上下好功夫,研究切实有效的稳增长举措,以政策为导向加快落地一批重大项目,用好用足政策红利,推动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确保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以自身的稳增长为稳住全省经济大盘作出贡献。

    第三部分明确省属监管企业助企纾困的主要举措。要求省属监管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从6个方面提出了18项政策措施:

    一是及时足额支付账款。对中小企业账款坚持应付尽付、应付快付,不仅要求省属监管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中小企业款项,还特别明确对于长期合作、信誉良好、履约及时、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在确保资金安全、对方书面申请、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前提下,可提前支付或预付部分账款。同时,要求省属监管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严控背靠背付款条款、严格非现金支付管理。

    二是加快落实免租政策。坚持应免尽免、应免快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减免6个月租金要力争在6月底完成房租减免所有程序,7月底前完成免租工作。

    三是大力实施降费提质。做好特困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电阶段性优惠,用电、用气实施欠费不停供、允许6个月内补缴。同时,强化煤电油气运等保供稳价,促进物流保通保畅,努力为中小企业提供精准高效便捷服务和充足可靠优质供给。

    四是有力支持资金融通。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金融组织提供融资支持,产业链企业配合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帮助上下游中小企业拓展融资渠道、获取低成本资金、减少资金占用。同时,持续推进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不得向中小企业违规超比例收取或变相收取不合理保证金,不得限定提供保证的方式,及时退还到期保证金。

    五是加大创新支持力度。包括落实好研发投入预算经费,聚焦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用好政府引导基金和市场化创新合作基金以及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及创新基础设施投资布局等方面,发挥国有企业带动作用,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六是不断强化引领带动。尽快落地一批省级重大项目,提前为上下游释放订单需求,积极采购中小企业优质产品和服务,规范采购交易行为,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中小企业参与。同时,发挥带动作用,加强与中小企业合作,支持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发展,为受疫情影响的上下游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必要支持。

    第四部分明确组织保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稳增长工作专班;二是细化实化操作流程,要求各企业落实好助企纾困政策具体工作,加强内部管控,畅通中小企业诉求受理渠道;三是优化项目审核程序,对部分符合条件的省内投资项目,不再报省国资委履行审核把关程序,由企业按程序决策实施;四是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对上半年稳增长中作出突出贡献且完成年度利润总额奋斗目标的企业,将在考核中予以充分考虑。

    同时,省国资委还将加强对稳增长工作的督促指导。对于工作落实不力、完不成任务的企业,将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等政策执行不到位、走过场或经核实有关投诉反映问题属实的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编辑: 刘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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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增长系列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 2022年07月14日 15时56分
  • 来源: 省国资委
  •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增长系列政策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决策部署,对接落实国家和我省系列扎实稳住经济增长政策措施,推动省属监管企业持续健康稳定运行,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省国资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增长系列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国资委〔202238号,以下简称《通知》)。

    一、《通知》出台背景

    5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6个方面33条稳经济的政策举措。52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再次强调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保市场主体以保就业保民生,保护中国经济韧性,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528日四川省政府印发《扎实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省国资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切实发挥省属监管企业在稳增长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助力全省经济稳增长,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研究制定了《通知》。

    二、《通知》主要考虑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稳增长的决策部署要求,《通知》从两个方面提出了对省属监管企业稳增长工作要求。一方面,明确省属监管企业要紧盯稳增长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举措,以自身的稳增长为稳住全省经济大盘做贡献,切实发挥好国有企业稳定器”“压舱石作用。另一方面,对照国家和我省出台的系列扎实稳住经济增长政策措施,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出台的《关于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省属监管企业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从支付账款、减免房租、降低成本、融通资金、融通创新、协同发展等方面提出有力有效措施,助力更多中小企业渡难关,促进协同发展。

    三、《通知》具体内容

    《通知》内容共四个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部分充分认识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意义。要求省属监管企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经济工作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稳定经济增长作出的系列重大部署,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在稳增长的关键时期更好的肩负起三大责任,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稳增长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第二部分明确省属监管企业稳增长目标要求。明确全年四增长一合理目标任务不动摇、不改变,要求省属监管企业从稳投资、拓市场、盘存量、强管理、抓改革、用政策上下好功夫,研究切实有效的稳增长举措,以政策为导向加快落地一批重大项目,用好用足政策红利,推动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确保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以自身的稳增长为稳住全省经济大盘作出贡献。

    第三部分明确省属监管企业助企纾困的主要举措。要求省属监管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从6个方面提出了18项政策措施:

    一是及时足额支付账款。对中小企业账款坚持应付尽付、应付快付,不仅要求省属监管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中小企业款项,还特别明确对于长期合作、信誉良好、履约及时、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在确保资金安全、对方书面申请、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前提下,可提前支付或预付部分账款。同时,要求省属监管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严控背靠背付款条款、严格非现金支付管理。

    二是加快落实免租政策。坚持应免尽免、应免快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减免6个月租金要力争在6月底完成房租减免所有程序,7月底前完成免租工作。

    三是大力实施降费提质。做好特困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电阶段性优惠,用电、用气实施欠费不停供、允许6个月内补缴。同时,强化煤电油气运等保供稳价,促进物流保通保畅,努力为中小企业提供精准高效便捷服务和充足可靠优质供给。

    四是有力支持资金融通。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金融组织提供融资支持,产业链企业配合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帮助上下游中小企业拓展融资渠道、获取低成本资金、减少资金占用。同时,持续推进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不得向中小企业违规超比例收取或变相收取不合理保证金,不得限定提供保证的方式,及时退还到期保证金。

    五是加大创新支持力度。包括落实好研发投入预算经费,聚焦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用好政府引导基金和市场化创新合作基金以及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及创新基础设施投资布局等方面,发挥国有企业带动作用,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六是不断强化引领带动。尽快落地一批省级重大项目,提前为上下游释放订单需求,积极采购中小企业优质产品和服务,规范采购交易行为,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中小企业参与。同时,发挥带动作用,加强与中小企业合作,支持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发展,为受疫情影响的上下游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必要支持。

    第四部分明确组织保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稳增长工作专班;二是细化实化操作流程,要求各企业落实好助企纾困政策具体工作,加强内部管控,畅通中小企业诉求受理渠道;三是优化项目审核程序,对部分符合条件的省内投资项目,不再报省国资委履行审核把关程序,由企业按程序决策实施;四是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对上半年稳增长中作出突出贡献且完成年度利润总额奋斗目标的企业,将在考核中予以充分考虑。

    同时,省国资委还将加强对稳增长工作的督促指导。对于工作落实不力、完不成任务的企业,将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等政策执行不到位、走过场或经核实有关投诉反映问题属实的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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