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厅部署落实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 2021年11月18日 15时03分
  • 来源: 四川省商务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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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印发《四川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川疫指发〔2021〕72号)。部署了全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商务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11月11日召开全省外贸工作视频会议,于滨副厅长就全省商务领域抓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布置,提出了要求。全省21个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省级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协调机制情况,由省政府口岸物流办会同商务厅负责综合协调,省卫生健康委、成都海关等部门各司其职,共同督促指导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及市场主体落实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工作。

    会上,于滨副厅长要求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做到:一是高度重视,认识当前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保持严防态势,采取科学措施主动防控。二是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当地口岸物流办、海关、卫健委等部门密切配合,督促开展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消杀工作、人员管控等工作。及时收集汇总相关情况并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商务厅报告。三是按照当地职能分工,督促进口企业如实申报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相关信息,完善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办法,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编辑: 余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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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厅部署落实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 2021年11月18日 15时03分
  • 来源: 四川省商务厅网站
  • 近日,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印发《四川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川疫指发〔2021〕72号)。部署了全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商务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11月11日召开全省外贸工作视频会议,于滨副厅长就全省商务领域抓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布置,提出了要求。全省21个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省级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协调机制情况,由省政府口岸物流办会同商务厅负责综合协调,省卫生健康委、成都海关等部门各司其职,共同督促指导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及市场主体落实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工作。

    会上,于滨副厅长要求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做到:一是高度重视,认识当前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保持严防态势,采取科学措施主动防控。二是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当地口岸物流办、海关、卫健委等部门密切配合,督促开展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消杀工作、人员管控等工作。及时收集汇总相关情况并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商务厅报告。三是按照当地职能分工,督促进口企业如实申报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相关信息,完善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办法,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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