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财政促进金融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明确,省级财政促进金融支持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改善基础金融服务、引导增加信贷投放、促进建立金融增信机制、鼓励金融服务创新、支持发展直接融资和金融合作等方面;重点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经济薄弱环节以及重点领域等的融资支持;主要采取费用补贴、增量奖励、风险补偿等支持方式,实行“据实据效”分配。《暂行办法》还对部门职责、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资金管理监督等作了明确规定,使财政促进金融支持发展政策和资金更加系统、全面和规范。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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