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钼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钼生产企业: 
  根据《钼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第30号公告,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钼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2〕35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我省钼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准入条件》和《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准入条件》和《暂行办法》请各申报企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 
  二、申报方式 
  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填报,并及时向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要求 
  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认真指导辖区内的钼生产企业开展准入申报工作,并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将审查意见和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及电子版于2013年7月30日前报送我委冶金建材处。 
  我委将会同省级环保、安监等部门,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和有关材料审查,并汇总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人:蒲果妮 
  联系电话:028-86266209 
  电子邮箱:jyj208@163.com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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