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情况的公告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政府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家庭予以生活补助的社会救助制度。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以货币形式为主,按月或按季度发放。
  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对各市州、县(市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给予补助。截止到9月30日,省级财政共累计下达补助资金40.80亿元(其中:中央38.10亿元,省级2.70亿元)。全省共保障了农村低保对象434万人。
四川省财政厅
  2013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头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