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司法厅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 2019年06月22日 13时46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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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快完善营商环境法制体系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完善涉企法律法规。开展涉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立法审查。出台《四川省地方金融条例》,为防范化解我省金融风险提供法治保障,是全国较早专门制定金融监管条例的省份。制定《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条例》,实现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创新有法可依、于法有据。

    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严格开展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重点就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增加投资者或企业义务、限制其正当权利、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地方保护主义进行审查把关。

    健全科学立法机制体制。建立涉企法规规章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征求意见工作机制,广泛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建立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工作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建立意见采纳沟通反馈机制,及时反馈企业的意见建议和合理利益诉求。

    努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阳光执法。协助出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统一公示平台,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推行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确保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落实行政执法各个环节全过程记录和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制度,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明确合法性审核主体、范围、内容、责任,确保凡重大执法决定必经合法性审核,使执法者不越权力边际。

    推动规范执法。配合制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在除民族地区外的县(市、区)统一设置综合执法机构,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模式。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制定行政执法领域标准建设方案,推行“教科书式”执法。制定下发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规范行政执法“十个不准”》,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加强执法监督。推动修订《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和权威。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及时组织新进执法人员和换证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确保执法队伍素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主动创新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积极整合司法行政优质法律资源,建设覆盖全时空、全业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和平台。目前,基本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实体平台全覆盖,省级“12348”热线与21个市(州)互联互通,并纳入“12345”政务服务热线,统一接听,24小时响应。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一体化建设,逐步形成三大平台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实现企业相关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多渠道、多形式供给。

    创新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着眼“一带一路”建设,律师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日益提升,建立了西南首家商业保理法律服务中心和民营经济研究院。着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项举措”》。深入推进公证“放管服”改革,加大对企业并购、招投标、知识产权等公证业务的指导监督力度,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的公证服务力度。积极探索仲裁体制机制创新,推进仲裁在金融、股权转让、土地交易、电子商务等领域服务企业,为企业提供快速便捷、成本低廉的私权救济途径。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

    健全企业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商会依法设立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涉企劳务纠纷、土地拆迁、商事纠纷等领域的调处工作。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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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厅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 2019年06月22日 13时46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加快完善营商环境法制体系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完善涉企法律法规。开展涉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立法审查。出台《四川省地方金融条例》,为防范化解我省金融风险提供法治保障,是全国较早专门制定金融监管条例的省份。制定《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条例》,实现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创新有法可依、于法有据。

    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严格开展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重点就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增加投资者或企业义务、限制其正当权利、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地方保护主义进行审查把关。

    健全科学立法机制体制。建立涉企法规规章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征求意见工作机制,广泛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建立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工作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建立意见采纳沟通反馈机制,及时反馈企业的意见建议和合理利益诉求。

    努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阳光执法。协助出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统一公示平台,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推行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确保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落实行政执法各个环节全过程记录和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制度,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明确合法性审核主体、范围、内容、责任,确保凡重大执法决定必经合法性审核,使执法者不越权力边际。

    推动规范执法。配合制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在除民族地区外的县(市、区)统一设置综合执法机构,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模式。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制定行政执法领域标准建设方案,推行“教科书式”执法。制定下发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规范行政执法“十个不准”》,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加强执法监督。推动修订《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和权威。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及时组织新进执法人员和换证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确保执法队伍素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主动创新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积极整合司法行政优质法律资源,建设覆盖全时空、全业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和平台。目前,基本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实体平台全覆盖,省级“12348”热线与21个市(州)互联互通,并纳入“12345”政务服务热线,统一接听,24小时响应。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一体化建设,逐步形成三大平台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实现企业相关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多渠道、多形式供给。

    创新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着眼“一带一路”建设,律师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日益提升,建立了西南首家商业保理法律服务中心和民营经济研究院。着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项举措”》。深入推进公证“放管服”改革,加大对企业并购、招投标、知识产权等公证业务的指导监督力度,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的公证服务力度。积极探索仲裁体制机制创新,推进仲裁在金融、股权转让、土地交易、电子商务等领域服务企业,为企业提供快速便捷、成本低廉的私权救济途径。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

    健全企业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商会依法设立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涉企劳务纠纷、土地拆迁、商事纠纷等领域的调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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