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儿科“医生荒”有望得到缓解

  • 2016年12月15日 09时04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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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2020年,全省所有市(州)的综合医院和县级综合医院设立独立儿科

      ◎加强高等院校儿科医学人才培养,在川5所医学院校开设儿科培养方向

      ◎儿科医务人员收入至少达到本单位医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的1.2倍-1.5倍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出台《四川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0年,我省所有市(州)的综合医院和县级综合医院要设立独立儿科,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5张,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 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

      人才制约着当前儿科发展。《意见》提出,加强高等院校儿科医学人才培养,大力支持四川大学、西南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川北医学院、成都医学院5所医学院校在临床医学专业开设儿科培养方向。根据教学资源和岗位需求,扩大儿科学专业研究生招生规模,医疗机构优先招聘儿科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继续推进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按照国家每年下达的计划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收培养能承担儿科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学人才。进一步拓宽经费来源,鼓励、支持和引导已转到其他岗位的儿科医师返回儿科岗位,“十三五”期间至少完成400名转岗培训任务。加强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省、市(州)、县三级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筹建四川省儿童医学中心,成都市设置1所-2所儿童医院,其他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地级市可设置1所儿童医院。

      为吸引更多的医护人员加入儿科行列,《意见》提出,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对于能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要高于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儿科医务人员收入至少达到本单位医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的1.2倍-1.5倍。同时,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儿科医师,可参照相关规定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在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和其他评优评先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儿科医务人员。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取消对社会办儿科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类别和地点限制,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儿童医院。建立儿童用药审评审批专门通道,对儿童用药价格给予政策扶持,优先支持儿童用药生产企业产品升级、技术改造。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短缺儿童用药生产动态,积极解决生产企业突出问题和困难,提高生产供应保障能力。

      重治也重防。《意见》指出,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宣传,寄宿制学校或者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要设立卫生室(保健室),充分发挥幼儿园和学校校医作用,开展季节性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预防保健工作,减少或控制季节性疾病暴发。以12个区域儿童医学中心为核心建立区域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在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急危重症儿童救治分中心。综合医院、儿童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要开通急危重症儿童急诊绿色通道,不断提高综合救治能力。加强中医儿科重点专科建设,争取设立国家区域中医儿科诊疗中心。在县级以上公立中医院设立儿科,鼓励地市级以上中医院开设儿科病房。开展中医儿科适宜技术筛选,制定全省中医儿科优势病种目录,推动儿童中药院内制剂和中成药的研究开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 (记者 石小宏)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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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科“医生荒”有望得到缓解

  • 2016年12月15日 09时04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到2020年,全省所有市(州)的综合医院和县级综合医院设立独立儿科

      ◎加强高等院校儿科医学人才培养,在川5所医学院校开设儿科培养方向

      ◎儿科医务人员收入至少达到本单位医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的1.2倍-1.5倍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出台《四川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0年,我省所有市(州)的综合医院和县级综合医院要设立独立儿科,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5张,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 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

      人才制约着当前儿科发展。《意见》提出,加强高等院校儿科医学人才培养,大力支持四川大学、西南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川北医学院、成都医学院5所医学院校在临床医学专业开设儿科培养方向。根据教学资源和岗位需求,扩大儿科学专业研究生招生规模,医疗机构优先招聘儿科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继续推进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按照国家每年下达的计划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收培养能承担儿科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学人才。进一步拓宽经费来源,鼓励、支持和引导已转到其他岗位的儿科医师返回儿科岗位,“十三五”期间至少完成400名转岗培训任务。加强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省、市(州)、县三级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筹建四川省儿童医学中心,成都市设置1所-2所儿童医院,其他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地级市可设置1所儿童医院。

      为吸引更多的医护人员加入儿科行列,《意见》提出,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对于能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要高于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儿科医务人员收入至少达到本单位医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的1.2倍-1.5倍。同时,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儿科医师,可参照相关规定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在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和其他评优评先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儿科医务人员。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取消对社会办儿科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类别和地点限制,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儿童医院。建立儿童用药审评审批专门通道,对儿童用药价格给予政策扶持,优先支持儿童用药生产企业产品升级、技术改造。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短缺儿童用药生产动态,积极解决生产企业突出问题和困难,提高生产供应保障能力。

      重治也重防。《意见》指出,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宣传,寄宿制学校或者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要设立卫生室(保健室),充分发挥幼儿园和学校校医作用,开展季节性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预防保健工作,减少或控制季节性疾病暴发。以12个区域儿童医学中心为核心建立区域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在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急危重症儿童救治分中心。综合医院、儿童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要开通急危重症儿童急诊绿色通道,不断提高综合救治能力。加强中医儿科重点专科建设,争取设立国家区域中医儿科诊疗中心。在县级以上公立中医院设立儿科,鼓励地市级以上中医院开设儿科病房。开展中医儿科适宜技术筛选,制定全省中医儿科优势病种目录,推动儿童中药院内制剂和中成药的研究开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 (记者 石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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