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简体 繁体 English
四川省政府网站 微博 app客户端
省政府邮箱  
四川省政府网站 四川省政府网站

文化厅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表2-133

序号 7
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
权力项目名称 对在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责任主体 公共文化处、人事处
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制定对在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开展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报经批准后予以公示。评审实行回避制度。

4.表彰责任: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给予奖励。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6635745

表2-134

序号 8
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
权力项目名称 对为公共图书馆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责任主体 公共文化处、人事处
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制定对为公共图书馆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表彰奖励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开展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报经批准后予以公示。评审实行回避制度。

4.表彰责任: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6635745

表2-135

序号 9
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
权力项目名称 对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站和文化站从业人员的奖励
责任主体 公共文化处、人事处
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制定对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站和文化站从业人员的表彰奖励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开展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报经批准后予以公示。评审实行回避制度。

4.表彰责任: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给予奖励。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6635745

表2-136

序号 10
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
权力项目名称 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责任主体 艺术处、人事处
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制定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开展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报经批准后予以公示。评审实行回避制度。

4.表彰责任: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给予奖励。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艺术档案管理办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6635745

表2-137

序号 1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文化行政许可撤销
责任主体 文化市场管理处(行政审批处)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情形的,予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对拟撤销文化行政许可的情况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前,应制作《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送达当事人,载明撤销行政许可的法定事由。

5.决定责任:制作《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载明撤销理由、决定依据、决定内容、救济渠道等内容。

6.执行责任:将《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及时送达当事人,收回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

7.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6635745

表2-138

序号 2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审查
责任主体 文化产业处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查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不合格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4.事后监管责任:对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6635745

表2-139

序号 3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初审
责任主体 文化产业处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初审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合格的出具审查文件;不合格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4.事后监管责任:对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6635745

表2-140

序号 4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备案
责任主体 文物保护与考古处(文物安全监管处)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同意备案的决定,制作备案证明或者不予备案通知书。不予备案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6635745

表2-141

序号 5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博物馆法定代表人变更备案
责任主体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制作备案证明或者不予备案通知书。不予备案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对博物馆营运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博物馆管理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6635745

表2-142

序号 6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国家机关和国有的企业、事业组织等建立文物藏品档案制度备案
责任主体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制作备案证明或者不予备案通知书。不予备案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对国家机关和国有的企业、事业组织等建立文物藏品档案制度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6635745

表2-143

序号 7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文物商店购买、销售文物或者拍卖企业拍卖文物有关记录事项备案
责任主体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制作备案证明或者不予备案通知书。准予备案的依法为其保密;不予备案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对文物商店或者拍卖企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6635745

表2-144

序号 8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博物馆设立、变更、终止备案
责任主体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制作备案证明或者不予备案通知书。准予备案的依法为其保密;不予备案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对博物馆营运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博物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6635745
下一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 头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