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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刘向鸿 胥 云
责任编辑 高 飞
编  校 幸文静 朱 莎
     王璐茜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86605945
     (028)86605771(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电子邮箱 scgb@sc.gov.cn

 
 
  积极推行智能制造。夯实智能制造基础,加快推进钢铁企业完善基础自动化、生产过程控制、制造执行、企业管理四级信息化系统建设。实施钢铁企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鼓励实施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广网络协同制造和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探索实施钢轨等重点优势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支持有条件的钢铁企业运用大数据平台,在全制造工序推广数字化、网络化。支持钢铁企业在环境恶劣、安全风险大、操作一致性高等岗位实施机器人替代工程。实施“互联网+钢铁制造”工程,鼓励优势企业搭建钢铁工业互联网平台,整合钢铁生产企业、下游用户、物流配送商、贸易商、科研院校、金融机构等各环节关键信息,促进信息共建共享,实现降本增效。

  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以及成熟可靠的节能环保工艺技术装备。实施节能环保改造升级,开展节能环保对标活动,加快企业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动省内所有钢铁企业实现环保节能稳定达标,全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稳步下降,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有效提升钢铁供给水平。树立以稳定为核心的质量意识,建立以质量为中心的品牌体系,着力打造具有四川特色的钒钛、稀土优质钢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支持企业积极开发高端钢铁产品,充分利用钒钛资源丰富的优势,紧紧围绕“钒钛+钢”“稀土+钢”,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开发重大装备、新能源储能电池、轨道交通及机械基础件用高合金钢、纯净钢等新材料,积极推进高铁、核电、汽车等领域重大技术装备所需高端钢材品种的研发和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钒钛抗震钢、汽车用钢、家电用钢、轨道用钢等产品档次,增强市场竞争力。鼓励钢铁企业主动加强与下游产业协同,研发生产高强度、耐腐蚀、长寿命等高品质钢材。

  (三)稳步推动行业兼并重组和布局优化。

  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的相关政策,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全省钢铁行业以资本为纽带,进行产业链垂直一体化整合。结合我省钢铁市场需求及产业集中度,立足现有钢铁企业的产能和产品结构分布,充分发挥钒钛资源优势和现有钢铁企业的装备、人才、技术等优势,以含钒钛合金钢铁产品为基础,以区域市场容量和资源能源支撑为双底限,依托现有龙头企业实施整合重组,推动脱困发展,打造具有四川特色和优势的战略性、专业化大型钒钛钢铁集团,提高区域产业集中度、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

  结合历史现状和城市废钢铁消纳能力,保持适当比例的短流程钢铁产能,对短流程钢铁企业进行重组改造,按区域市场、资源分布、减量置换、环保搬迁的方式进行布局调整。支持相关合法合规钢铁企业淘汰落后、转型升级,通过产能置换改造为超高功率节能电弧炉。

  对区域中心城市建成区和近中期规划区范围内的现有钢铁企业要综合平衡所在城市整体定位、环境容量、土地资源价值、税收占比等因素,在关停转产、搬迁转移、与城市协调发展等多种方案中择优实施。搬迁改造项目必须坚决落实减量置换产能,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公告。

  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3年第21号)等文件制度规定的轧钢类企业,可以购买合法合规钢铁企业生产的钢坯(锭)轧材,严禁违规新上冶炼装备、新增粗钢产能。

  (四)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鼓励钢铁企业按照《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要求,积极改造相关生产工艺和条件,积极申报争取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钢铁行业规范企业公告。进一步规范我省钢铁行业管理,引导钢铁企业按照规范条件中关于产品质量、工艺与装备、环境保护、能源消耗与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安全、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要求实施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管理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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