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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刘向鸿 胥 云
责任编辑 高 飞
编 校 幸文静 朱 莎
王璐茜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86605945
(028)86605771(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电子邮箱 scgb@s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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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强化考核管理。从2018年起,各市(州)人民政府应将贫困县造林合作社建设情况、承接林业项目情况和带动贫困户脱贫情况纳入县级人民政府年度扶贫工作内容进行考核,以责任促落实,以考核促成效。县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扶持发展造林合作社的任务书和时间表,定期开展督查督办,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切实履职尽责并限期完成相关工作。对造林合作社组建和脱贫效果好的县(市、区),省级有关部门将加大生态建设任务安排力度。省级林业部门牵头适时组织开展造林合作社运行情况评估,根据需要制定推进造林合作社运行的实施意见。
本意见至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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