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2013年12月27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字体:
  • 川府发〔2013〕63号

    (已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决定第三批取消、下放43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8项(包括取消部分审批内容的3项),下放管理层级35项(包括下放部分审批内容的19项)。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自发布之日起停止审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有关项目实施部门要及时做好衔接,在30日内完成交接工作。

      附件:1.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8项)

         2.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35项)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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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府发63号附件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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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2013年12月27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川府发〔2013〕63号

    (已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决定第三批取消、下放43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8项(包括取消部分审批内容的3项),下放管理层级35项(包括下放部分审批内容的19项)。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自发布之日起停止审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有关项目实施部门要及时做好衔接,在30日内完成交接工作。

      附件:1.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8项)

         2.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35项)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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