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司法系统转变理念完善机制 在服务群众中创先争优

  • 2011年09月28日 00时00分
  • 来源: 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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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在转变服务群众理念、突出服务群众职能、完善服务群众机制中创先争优,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坚持在“转变服务群众理念”中创先争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始终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把精力放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把功夫下在推动工作上,把本领用在促进发展上,把目标定在服务群众上。坚持在服务群众中做到“三个着力”。一是着力转变服务群众方式。广大党员干警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主动向全社会、向广大群众提供服务。二是着力转变服务群众作风。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工作力量下沉,今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共选派了400名优秀干部到乡镇、街道司法所挂职锻炼。三是着力扩大服务群众内涵。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采取有力措施,增强服务群众整体力量。 

      坚持在“突出服务群众职能”中创先争优。充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广大群众对法律服务、纠纷调解、公正执法的新期盼、新需求,出台《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群众八件实事》。今年上半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7万件,调解成功16.4万件,成功率达96.5%;积极创新教育改造工作,开展了“大爱谱和谐”亲情互动周主题活动和“百子千妻万母亲情教育”活动;联合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启动了为期半年的“我为党旗添光彩”法律援助惠民服务活动,建立“万名党员法律援助服务队”、推行“法律援助机构首席律师制度”、开展“受援群众大回访”、实施“接待受理大厅临街落地工程”,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万件,受到张作哈副省长的批示肯定;着手制定《全省“六五”普法规划》,在全省10个市,近100个县(市、区)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受理外来企业投诉9件,接受投资者法律、政策咨询140余人次,主动向省内160家外来企业去信,开展问卷调查,收集对我省投资环境的评价和建议,得到了黄小祥副省长高度评价。 

      坚持在“完善服务群众机制”中创先争优。将“八件实事”作为深化创先争优的重要载体,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采取有力措施,真正把工作落在实处。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对落实“八件实事”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对“八件实事”实行项目化管理,制定落实标准,建立考评体系,明确落实责任,开展专项督导,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头。三是将“八件实事”的落实情况,纳入创先争优领导干部点评和群众评议中,作为检验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标准之一,充分发挥党员干警和党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在落实“八件实事”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力促基层组织在服务群众中凝聚人心、全体党员在服务群众中历练党性。 

      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的具体内容:一是继续推进“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的构建,切实满足人民群众需要。二是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化矛盾纠纷的能力,力争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0%,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建立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对涉及重大民生的司法鉴定快速受理;对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案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四是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活动。广泛走访服刑、劳教(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人员亲属,对社区矫正人员亲属走访每年不少于4次。五是开展“法律顾问进万村”活动,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每年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不少于1000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六是开展“法制宣传进万家”活动。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集贸市场、进工地、进社会组织、进网络、进公共场所、进寺院”活动,送法到千家万户,每年为社会提供100万人次法律咨询服务。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用三年时间指导创建10个法治城市、100个法治县(市、区)。七是坚持“阳光执法”。坚持政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所务公开,每月组织一次面向社会的司法局长、监狱长、劳教(强制隔离戒毒)所长“接待日”活动。八是开展“外来企业专项服务”活动,为外来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环境,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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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司法系统转变理念完善机制 在服务群众中创先争优

  • 2011年09月28日 00时00分
  • 来源: 司法厅
  •   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在转变服务群众理念、突出服务群众职能、完善服务群众机制中创先争优,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坚持在“转变服务群众理念”中创先争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始终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把精力放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把功夫下在推动工作上,把本领用在促进发展上,把目标定在服务群众上。坚持在服务群众中做到“三个着力”。一是着力转变服务群众方式。广大党员干警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主动向全社会、向广大群众提供服务。二是着力转变服务群众作风。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工作力量下沉,今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共选派了400名优秀干部到乡镇、街道司法所挂职锻炼。三是着力扩大服务群众内涵。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采取有力措施,增强服务群众整体力量。 

      坚持在“突出服务群众职能”中创先争优。充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广大群众对法律服务、纠纷调解、公正执法的新期盼、新需求,出台《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群众八件实事》。今年上半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7万件,调解成功16.4万件,成功率达96.5%;积极创新教育改造工作,开展了“大爱谱和谐”亲情互动周主题活动和“百子千妻万母亲情教育”活动;联合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启动了为期半年的“我为党旗添光彩”法律援助惠民服务活动,建立“万名党员法律援助服务队”、推行“法律援助机构首席律师制度”、开展“受援群众大回访”、实施“接待受理大厅临街落地工程”,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万件,受到张作哈副省长的批示肯定;着手制定《全省“六五”普法规划》,在全省10个市,近100个县(市、区)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受理外来企业投诉9件,接受投资者法律、政策咨询140余人次,主动向省内160家外来企业去信,开展问卷调查,收集对我省投资环境的评价和建议,得到了黄小祥副省长高度评价。 

      坚持在“完善服务群众机制”中创先争优。将“八件实事”作为深化创先争优的重要载体,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采取有力措施,真正把工作落在实处。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对落实“八件实事”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对“八件实事”实行项目化管理,制定落实标准,建立考评体系,明确落实责任,开展专项督导,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头。三是将“八件实事”的落实情况,纳入创先争优领导干部点评和群众评议中,作为检验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标准之一,充分发挥党员干警和党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在落实“八件实事”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力促基层组织在服务群众中凝聚人心、全体党员在服务群众中历练党性。 

      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的具体内容:一是继续推进“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的构建,切实满足人民群众需要。二是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化矛盾纠纷的能力,力争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0%,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建立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对涉及重大民生的司法鉴定快速受理;对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案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四是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活动。广泛走访服刑、劳教(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人员亲属,对社区矫正人员亲属走访每年不少于4次。五是开展“法律顾问进万村”活动,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每年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不少于1000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六是开展“法制宣传进万家”活动。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集贸市场、进工地、进社会组织、进网络、进公共场所、进寺院”活动,送法到千家万户,每年为社会提供100万人次法律咨询服务。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用三年时间指导创建10个法治城市、100个法治县(市、区)。七是坚持“阳光执法”。坚持政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所务公开,每月组织一次面向社会的司法局长、监狱长、劳教(强制隔离戒毒)所长“接待日”活动。八是开展“外来企业专项服务”活动,为外来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环境,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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