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脱贫攻坚简报2019年第139期

  • 2020年03月26日 14时47分
  • 来源: 省扶贫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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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元市创新机制强化扶贫小额信贷风险管控

    精准扶贫以来,全市扶贫小额信贷发放量居全省前列,持续发挥了扶贫小额信贷在贫困户增收脱贫中的积极作用,有力提升了金融扶贫实效,加快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同步全面小康步伐。截止2019年11月底,全市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5.76万户23.96亿元,余额13.98亿元,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率0.6%。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和承贷银行将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集中到期违约风险作为阶段性重要任务来抓,强力推进贷款回收,努力防控贷款风险。

    剑阁县聚焦扶贫小额信贷全过程风险管控

    为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和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充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在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增收方面的作用,剑阁县始终坚持促脱贫、防风险两手抓,实行扶贫小额信贷的贷前、贷中、贷后全过程风险管控,目前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总体平稳有序。

    一、贷前注重源头预防,把风险控制在前端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机制。把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纳入扶贫考核、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县内巡视巡察重要内容。县级成立金融扶贫指挥部,乡镇成立领导小组,村成立风控小组,全面统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同时建立扶贫小额信贷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乡镇、金融机构三方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宣传力度,保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全知晓。组织行业部门、银行职员、乡村干部、帮扶责任人,通过培训宣讲、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电视媒体等形式,提升政策知晓率。同时,提醒乡镇、金融机构放款时要注意风险防控,避免贷款回收风险,在贷款之初以书面形式告知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要按时还款,否则将会影响个人征信。严把审核关口,防控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按照“户申请、村初审、乡审核、银行审定”的流程发放扶贫小额信贷,由村风控小组、乡镇、金融机构逐个对产业项目及贫困户贷款需求进行把关;金融机构深入贫困户家中实地查看产业项目,按照项目规模、生产周期、评级授信额度以及贫困户实际需求进行贷款发放,确保扶贫小额信贷真正用于产业发展,降低贷款回收风险。

    二、贷中优化过程管服,确保扶贫小额信贷“用得好”

    实施动态管理,跟踪资金使用。根据贷款户家庭基本信息、贷款额度、贷款用途等方面建立扶贫小额信贷台账,及时跟踪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基层金融网点、村风控小组、驻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定期回访,动态掌握贫困户产业发展及资金使用情况,预防资金变更用途。全县抽调10余名老干部组成暗访组,不定期对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使用及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跟踪。“一户一册”建立扶贫小额信贷使用台账,完善个户贷后管理卡,保证扶贫小额信贷专款专用。强化服务指导,提升贫困户满意度。针对贫困户使用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建立了以“信贷员+帮扶干部+农技员”服务指导贫困户发展产业机制,帮助贫困户规划“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户制宜”的产业项目,并加以技术指导。剑阁县高观镇田坝村李天彬,2017年从剑阁县农商银行贷出扶贫小额信贷5万元,原计划养殖生猪,由于受今年生猪产业大环境影响,在信贷员、帮扶干部、驻村农技员指导下,李天彬及时调整项目,将原猪舍改为鸡舍,购买鸡苗1500只,今年预计收入能实现6万元。突出农村专合社带动作用,降低产业发展风险。剑阁县充分发挥集体专合社带动作用,引导贫困户将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与村集体经济结合,集中提供技术指导和销售渠道,确保贫困户产业发展“过程有人管、产品有人销”。剑阁县张王镇苍山村16户贫困户使用扶贫小额信贷资金购买藤椒苗,发展种植基地,藤椒苗归贫困户所有,苍山村藤椒专业合作社为贫困户提供技术指导并进行统一收购,解决了贫困户产品销路问题,降低了产业发展风险。

    三、贷后细化风险防控,妥善应对还款高峰期

    坚持分类处置,加强到期贷款清收。对2019年底到期的扶贫小额信贷,按照有还款能力有还款意愿、有还款意愿且持续需要资金续贷展期、有还款意愿无还款能力、无还款意愿赖账户、死亡等不同情况进行分类,通过续贷、展期、清收等各类措施分类进行处置。建立部门、乡镇、金融机构三方联动机制,乡镇会同金融机构逐笔摸清逾期贷款情况,积极上门实施清收;村支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充分运用经济、行政、舆论等手段,督促有还款能力的借款人及时归还贷款。加强贷后管理,做好还款提醒。剑阁县将每月到期贷款情况分解至乡镇及金融机构,督促乡镇和金融机构做好存量逾期贷款化解处置工作。做好到期贷款还款提醒和贷后回访,定期跟踪掌握贫困户贷款使用情况、还贷能力,在贷款到期日60天前由金融机构提前通知借款人做好还款准备,贷款到期日30天前书面通知借款人按时还款。提升宣传广度,提升诚信意识。建立驻村金融联络员宣传制度,持续开展萤火虫工程•农民(金融)夜校工程,坚持诚信教育常态化宣传,确保诚信意识入脑入心。村组建立道德积分激励机制,将诚实守信作为村规民约重要内容,明确村民在享受村集体经济分配中,将贷款到期主观恶意不偿还的“老赖行为”与非法信访、越级信访行为同等对待,作为享受政策的限制条件,将诚信贷款行为作为加分项目。强化部门联动,注重协同配合。剑阁县金融扶贫指挥部统筹协调,部门、乡镇、金融机构各司其职,按照自身职责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到期贷款清收工作。向金融机构和乡镇下达扶贫小额信贷清收目标任务,将贷款逾期和不良纳入对乡镇及金融机构的目标考核。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逾期和不良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及金融机构逾期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昭化区创新“二三四”机制

    有效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

    2019年以来,昭化区面对扶贫小额信贷集中到期,清收难度愈来愈大,清收压力愈来愈显现的情况,统筹乡镇、村组、金融机构等多方力量,汇聚合力、打出组合拳,全力以赴抓好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控制。截止2019年11月底,全区贷款逾期36.2万元、逾期率控制在0.67%以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控制取得阶段性胜利。

    一、创新两种模式

    模式一,“专合社还本+贫困户分红”,真正构建专合社与贫困户的利益链接机制,把单个贫困户纳入专合社,把每户有限的资金统筹起来,让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发挥“1+1”大于2的聚集效应,专合社与贫困户签订入股协议,每个年度由专合社按照入股本金的12%为贫困户分红,本金由专合社集中归还金融机构,从根本上破除了“户贷企用”带来的风险和贫困户收益不足的问题。文村乡犇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和缔明养殖专业合作社,2016年5月共吸收贫困户社员19户,共吸纳43万元的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截止目前,信贷本金43万元已全部归还,贫困户户均每年实现分红2716元。

    模式二,“1+5联动催收”,针对产业发展良好、已经脱贫,但主观上“赖账”的极个别“特殊户”,采取“1位县级领导+法院、律师、金融服务部门、乡镇、村”的机制,上门“集中服务”“综合宣讲”清收贷款。明觉镇云峰村7组姜凯明,其家庭早已高质量脱贫却恶意“赖账”,针对此特殊户,启动了“1+5联动催收”机制,由分管金融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带队,带领“5”个部门上门清收扶贫小额信贷3万元。同时把此类案例在全区进行宣传,极大地提升了群众的还款主动性。

    二、靠实三方责任

    及时出台《昭化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处置工作预案》,严格划分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乡镇的属地工作责任、相关部门的牵头责任,避免金融机构单打独斗、清收力度衰减情况,确保清收工作压力传导到“三方”、责任落实到“三方”。

    三、划分四大片区

    根据产业、人口等指标情况,将全区29个乡镇(街道)划分为4大片区,根据金融机构的不同优势和业务重点,确定分别由农商银行、农业银行、贵商银行、邮储银行等4家金融机构在划定的责任片区开展业务,确保小额信贷投放有效、精准,截至目前,累计为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94亿元,覆盖率达62.9%,实现贫困户应贷尽贷。同时也确保了扶贫小额信贷的清收力度均衡、任务均衡、效果良好。

    苍溪县“四个三”严格管控风险

    提升扶贫小额信贷质量

    一、强化“三保障”高位推动

    持续加强组织推进和政策扶持,不断优化扶贫小额信贷质量。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苍溪县金融扶贫指挥部牵头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相关局和各银行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级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处置小组,制定了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处置预案,建立了贷款熔断机制,每月召开一次扶贫小额信贷调度会,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提前对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做出研判。二是专项政策保障。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苍溪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切实防控风险的通知》,明确了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要点。三是奖惩激励保障。建立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考核机制,实行工作推进“一周一督办、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评估”,工作进展、目标完成等情况纳入乡镇、县级部门、金融机构年度目标绩效评价,实行金融机构工作绩效与财政性资金存款挂钩。

    二、压实“三责任”分工协作

    一是压实银行扶贫小额信贷放、管、收主体责任。各承贷银行制定本行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处置措施,将扶贫小额信贷不良防范工作纳入信贷管理部门和人员的绩效考核。基层网点每月向乡镇汇报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情况,报送扶贫小额信贷台账和当年逐月到期情况表,做好贷款到期前提示工作,提前60天通知借款人做好还款准备,贷款到期日30天前书面通知借款人按时还款。二是压实乡镇属地管理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健全乡镇工作机制,确保金融扶贫工作有分管领导、有承办部门、有经办人员。三是压实县级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人行苍溪县支行、县扶贫开发局、县金融工作局、县财政局积极履行扶贫小额信贷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按月监测、通报各乡镇、银行逾期情况,现场督导逾期率较高的乡镇、银行,积极开展代偿工作,对还款确有困难符合代偿条件的贫困户暂时给予风险补偿,建立专门的追收台账,后续乡镇、银行继续积极追收。

    三、创新“三路径”清收渠道

    结合扶贫小额信贷和其他金融产品特点,不断拓宽清收渠道,提升扶贫小额信贷质量。一是创新信用救助体系。各乡镇金融机构分别确定1-2人担任信用救助员,建立救助专员机制,分片负责普及金融知识、受理救助申请、指导产业发展。二是创新信贷救助产品。在用好扶贫小额信贷信用救助,且不违背贷款政策、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推出“猕果农贷”“肉牛贷”“农家乐贷”等专项信贷救助品种,累计向贫困户投放贷款594万元。三是创新清收处置措施。针对扶贫小额信贷产生逾期的不同原因,创新“五个一批”的清收方式进行清收处置,即现金清收一批、符合条件的展期续贷一批、转化为一般贷款一批、符合条件的代偿一批、依法起诉清收一批。各承贷银行均对逾期扶贫小额信贷进行了逐笔分析,分类施策进行化解,切实降低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率。目前全县办理展期、无还本续贷1583笔6413.65万元,分险代偿24笔68.09万元。

    四、坚持“三增加”防控风险

    将“降风险、重监管、增效益”作为扶贫小额信贷的重要保障,降低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一是严格标准增信。根据信用等级评定“五有两无一勤劳”定性标准和144项定量指标,采取“县级金融机构+基层金融服务网点+乡镇+村组+失信人员”模式,识别失信贫困户856户。采取“一基础、一加分、一减分、一否决”“四个一”计算原则,重新评级授信706户,增加贷款信用额2682万元。二是全程跟进增业。建立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信息互通机制,银行将贷款信息及资金流动情况及时反馈到村,由村建立到户责任制度,由村组干部收集贫困户资金用途信息并反馈到银行,确保贫困户将资金全部用于产业发展。三是动态管理增效。实行扶贫小额信贷效益积分管理,贫困对象基础分100分,以信贷资金是否发挥效益为标准给予加减分,动态评定贫困对象信用等级。建立“银行+村组”扶贫产业跟踪服务机制,既提供技术支持,又监督资金使用,对资金滞留银行2个月或从取款后未用于产业发展的立即追回。

    责任编辑: 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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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脱贫攻坚简报2019年第139期

  • 2020年03月26日 14时47分
  • 来源: 省扶贫开发局
  • 广元市创新机制强化扶贫小额信贷风险管控

    精准扶贫以来,全市扶贫小额信贷发放量居全省前列,持续发挥了扶贫小额信贷在贫困户增收脱贫中的积极作用,有力提升了金融扶贫实效,加快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同步全面小康步伐。截止2019年11月底,全市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5.76万户23.96亿元,余额13.98亿元,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率0.6%。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和承贷银行将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集中到期违约风险作为阶段性重要任务来抓,强力推进贷款回收,努力防控贷款风险。

    剑阁县聚焦扶贫小额信贷全过程风险管控

    为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和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充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在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增收方面的作用,剑阁县始终坚持促脱贫、防风险两手抓,实行扶贫小额信贷的贷前、贷中、贷后全过程风险管控,目前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总体平稳有序。

    一、贷前注重源头预防,把风险控制在前端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机制。把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纳入扶贫考核、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县内巡视巡察重要内容。县级成立金融扶贫指挥部,乡镇成立领导小组,村成立风控小组,全面统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同时建立扶贫小额信贷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乡镇、金融机构三方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宣传力度,保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全知晓。组织行业部门、银行职员、乡村干部、帮扶责任人,通过培训宣讲、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电视媒体等形式,提升政策知晓率。同时,提醒乡镇、金融机构放款时要注意风险防控,避免贷款回收风险,在贷款之初以书面形式告知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要按时还款,否则将会影响个人征信。严把审核关口,防控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按照“户申请、村初审、乡审核、银行审定”的流程发放扶贫小额信贷,由村风控小组、乡镇、金融机构逐个对产业项目及贫困户贷款需求进行把关;金融机构深入贫困户家中实地查看产业项目,按照项目规模、生产周期、评级授信额度以及贫困户实际需求进行贷款发放,确保扶贫小额信贷真正用于产业发展,降低贷款回收风险。

    二、贷中优化过程管服,确保扶贫小额信贷“用得好”

    实施动态管理,跟踪资金使用。根据贷款户家庭基本信息、贷款额度、贷款用途等方面建立扶贫小额信贷台账,及时跟踪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基层金融网点、村风控小组、驻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定期回访,动态掌握贫困户产业发展及资金使用情况,预防资金变更用途。全县抽调10余名老干部组成暗访组,不定期对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使用及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跟踪。“一户一册”建立扶贫小额信贷使用台账,完善个户贷后管理卡,保证扶贫小额信贷专款专用。强化服务指导,提升贫困户满意度。针对贫困户使用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建立了以“信贷员+帮扶干部+农技员”服务指导贫困户发展产业机制,帮助贫困户规划“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户制宜”的产业项目,并加以技术指导。剑阁县高观镇田坝村李天彬,2017年从剑阁县农商银行贷出扶贫小额信贷5万元,原计划养殖生猪,由于受今年生猪产业大环境影响,在信贷员、帮扶干部、驻村农技员指导下,李天彬及时调整项目,将原猪舍改为鸡舍,购买鸡苗1500只,今年预计收入能实现6万元。突出农村专合社带动作用,降低产业发展风险。剑阁县充分发挥集体专合社带动作用,引导贫困户将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与村集体经济结合,集中提供技术指导和销售渠道,确保贫困户产业发展“过程有人管、产品有人销”。剑阁县张王镇苍山村16户贫困户使用扶贫小额信贷资金购买藤椒苗,发展种植基地,藤椒苗归贫困户所有,苍山村藤椒专业合作社为贫困户提供技术指导并进行统一收购,解决了贫困户产品销路问题,降低了产业发展风险。

    三、贷后细化风险防控,妥善应对还款高峰期

    坚持分类处置,加强到期贷款清收。对2019年底到期的扶贫小额信贷,按照有还款能力有还款意愿、有还款意愿且持续需要资金续贷展期、有还款意愿无还款能力、无还款意愿赖账户、死亡等不同情况进行分类,通过续贷、展期、清收等各类措施分类进行处置。建立部门、乡镇、金融机构三方联动机制,乡镇会同金融机构逐笔摸清逾期贷款情况,积极上门实施清收;村支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充分运用经济、行政、舆论等手段,督促有还款能力的借款人及时归还贷款。加强贷后管理,做好还款提醒。剑阁县将每月到期贷款情况分解至乡镇及金融机构,督促乡镇和金融机构做好存量逾期贷款化解处置工作。做好到期贷款还款提醒和贷后回访,定期跟踪掌握贫困户贷款使用情况、还贷能力,在贷款到期日60天前由金融机构提前通知借款人做好还款准备,贷款到期日30天前书面通知借款人按时还款。提升宣传广度,提升诚信意识。建立驻村金融联络员宣传制度,持续开展萤火虫工程•农民(金融)夜校工程,坚持诚信教育常态化宣传,确保诚信意识入脑入心。村组建立道德积分激励机制,将诚实守信作为村规民约重要内容,明确村民在享受村集体经济分配中,将贷款到期主观恶意不偿还的“老赖行为”与非法信访、越级信访行为同等对待,作为享受政策的限制条件,将诚信贷款行为作为加分项目。强化部门联动,注重协同配合。剑阁县金融扶贫指挥部统筹协调,部门、乡镇、金融机构各司其职,按照自身职责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到期贷款清收工作。向金融机构和乡镇下达扶贫小额信贷清收目标任务,将贷款逾期和不良纳入对乡镇及金融机构的目标考核。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逾期和不良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及金融机构逾期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昭化区创新“二三四”机制

    有效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

    2019年以来,昭化区面对扶贫小额信贷集中到期,清收难度愈来愈大,清收压力愈来愈显现的情况,统筹乡镇、村组、金融机构等多方力量,汇聚合力、打出组合拳,全力以赴抓好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控制。截止2019年11月底,全区贷款逾期36.2万元、逾期率控制在0.67%以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控制取得阶段性胜利。

    一、创新两种模式

    模式一,“专合社还本+贫困户分红”,真正构建专合社与贫困户的利益链接机制,把单个贫困户纳入专合社,把每户有限的资金统筹起来,让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发挥“1+1”大于2的聚集效应,专合社与贫困户签订入股协议,每个年度由专合社按照入股本金的12%为贫困户分红,本金由专合社集中归还金融机构,从根本上破除了“户贷企用”带来的风险和贫困户收益不足的问题。文村乡犇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和缔明养殖专业合作社,2016年5月共吸收贫困户社员19户,共吸纳43万元的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截止目前,信贷本金43万元已全部归还,贫困户户均每年实现分红2716元。

    模式二,“1+5联动催收”,针对产业发展良好、已经脱贫,但主观上“赖账”的极个别“特殊户”,采取“1位县级领导+法院、律师、金融服务部门、乡镇、村”的机制,上门“集中服务”“综合宣讲”清收贷款。明觉镇云峰村7组姜凯明,其家庭早已高质量脱贫却恶意“赖账”,针对此特殊户,启动了“1+5联动催收”机制,由分管金融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带队,带领“5”个部门上门清收扶贫小额信贷3万元。同时把此类案例在全区进行宣传,极大地提升了群众的还款主动性。

    二、靠实三方责任

    及时出台《昭化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处置工作预案》,严格划分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乡镇的属地工作责任、相关部门的牵头责任,避免金融机构单打独斗、清收力度衰减情况,确保清收工作压力传导到“三方”、责任落实到“三方”。

    三、划分四大片区

    根据产业、人口等指标情况,将全区29个乡镇(街道)划分为4大片区,根据金融机构的不同优势和业务重点,确定分别由农商银行、农业银行、贵商银行、邮储银行等4家金融机构在划定的责任片区开展业务,确保小额信贷投放有效、精准,截至目前,累计为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94亿元,覆盖率达62.9%,实现贫困户应贷尽贷。同时也确保了扶贫小额信贷的清收力度均衡、任务均衡、效果良好。

    苍溪县“四个三”严格管控风险

    提升扶贫小额信贷质量

    一、强化“三保障”高位推动

    持续加强组织推进和政策扶持,不断优化扶贫小额信贷质量。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苍溪县金融扶贫指挥部牵头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相关局和各银行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级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处置小组,制定了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处置预案,建立了贷款熔断机制,每月召开一次扶贫小额信贷调度会,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提前对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做出研判。二是专项政策保障。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苍溪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切实防控风险的通知》,明确了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要点。三是奖惩激励保障。建立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考核机制,实行工作推进“一周一督办、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评估”,工作进展、目标完成等情况纳入乡镇、县级部门、金融机构年度目标绩效评价,实行金融机构工作绩效与财政性资金存款挂钩。

    二、压实“三责任”分工协作

    一是压实银行扶贫小额信贷放、管、收主体责任。各承贷银行制定本行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处置措施,将扶贫小额信贷不良防范工作纳入信贷管理部门和人员的绩效考核。基层网点每月向乡镇汇报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情况,报送扶贫小额信贷台账和当年逐月到期情况表,做好贷款到期前提示工作,提前60天通知借款人做好还款准备,贷款到期日30天前书面通知借款人按时还款。二是压实乡镇属地管理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健全乡镇工作机制,确保金融扶贫工作有分管领导、有承办部门、有经办人员。三是压实县级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人行苍溪县支行、县扶贫开发局、县金融工作局、县财政局积极履行扶贫小额信贷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按月监测、通报各乡镇、银行逾期情况,现场督导逾期率较高的乡镇、银行,积极开展代偿工作,对还款确有困难符合代偿条件的贫困户暂时给予风险补偿,建立专门的追收台账,后续乡镇、银行继续积极追收。

    三、创新“三路径”清收渠道

    结合扶贫小额信贷和其他金融产品特点,不断拓宽清收渠道,提升扶贫小额信贷质量。一是创新信用救助体系。各乡镇金融机构分别确定1-2人担任信用救助员,建立救助专员机制,分片负责普及金融知识、受理救助申请、指导产业发展。二是创新信贷救助产品。在用好扶贫小额信贷信用救助,且不违背贷款政策、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推出“猕果农贷”“肉牛贷”“农家乐贷”等专项信贷救助品种,累计向贫困户投放贷款594万元。三是创新清收处置措施。针对扶贫小额信贷产生逾期的不同原因,创新“五个一批”的清收方式进行清收处置,即现金清收一批、符合条件的展期续贷一批、转化为一般贷款一批、符合条件的代偿一批、依法起诉清收一批。各承贷银行均对逾期扶贫小额信贷进行了逐笔分析,分类施策进行化解,切实降低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率。目前全县办理展期、无还本续贷1583笔6413.65万元,分险代偿24笔68.09万元。

    四、坚持“三增加”防控风险

    将“降风险、重监管、增效益”作为扶贫小额信贷的重要保障,降低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一是严格标准增信。根据信用等级评定“五有两无一勤劳”定性标准和144项定量指标,采取“县级金融机构+基层金融服务网点+乡镇+村组+失信人员”模式,识别失信贫困户856户。采取“一基础、一加分、一减分、一否决”“四个一”计算原则,重新评级授信706户,增加贷款信用额2682万元。二是全程跟进增业。建立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信息互通机制,银行将贷款信息及资金流动情况及时反馈到村,由村建立到户责任制度,由村组干部收集贫困户资金用途信息并反馈到银行,确保贫困户将资金全部用于产业发展。三是动态管理增效。实行扶贫小额信贷效益积分管理,贫困对象基础分100分,以信贷资金是否发挥效益为标准给予加减分,动态评定贫困对象信用等级。建立“银行+村组”扶贫产业跟踪服务机制,既提供技术支持,又监督资金使用,对资金滞留银行2个月或从取款后未用于产业发展的立即追回。

    责任编辑: 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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