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财政厅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8年03月06日 09时07分
  • 来源: 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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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财政厅职能简介。

      1.拟订全省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下同)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省与市(州)和县(市、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省性财税立法规划,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草案、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省税政事项,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省一级承担的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省和省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并组织实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全省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省政府采购工作。

      6.负责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及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省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1.负责管理全省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3.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省财政业务培训。 

      14.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政厅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抓好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管理。坚持抓发展促增收,大力培植财源、涵养税源。科学安排财政资金,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二是推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率。支持“项目年”重大项目实施,推进建立现代产业体系,落实减税降费系列措施。支持创新创造,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要素优化配置,化解过剩产能。支持全面创新改革,推动军民融合产业深度发展。三是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大对资源能源型和财政困难地区支持力度,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和独立工矿区转型发展,支持重点区域建设。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持宜居宜业县城建设、百镇建设行动、幸福美丽乡村建设等。全力保障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顺利实施,整体提升灾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四是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财政供给结构,全面构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财政政策保障体系。加快构建农业“五补五改”政策体系,深入推进涉农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生产体系、安全体系,提升农业农村发展质量。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加快乡村文化、乡土人才的挖掘和培育。五是加强和改善民生保障。继续加大投入,支持实施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藏区“六项民生工程计划”、大小凉山彝区“十项扶贫工程”等专项方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学前教育财政资金激励奖补机制。积极稳妥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六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加快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强化部门预算管理,推进预算公开,加快建设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落实税制改革,加快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运营,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制度体系,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七是强化财政管理监督。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标准化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加强县级财政管理,深化政府采购法制化建设,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会计管理,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做好财政投资评审、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服务管理工作,加快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完善全过程财政监督体系,抓好内控制度执行,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落实、财政收支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支持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加快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财政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主要包括:四川省财政厅机关、四川省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四川省省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四川省世界银行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后勤中心、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资本合作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财政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财政厅2018年收支总预算17904.48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44.20万元,主要是因为财政信息化建设需求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厅2018年收入预算17904.4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75.78万元,占8.8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28.70万元,占91.2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厅2018年支出预算1790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1.70万元,占39.44%;项目支出10842.78万元,占60.5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厅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904.48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374.20万元,主要是因为财政信息化建设等需求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28.7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75.7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90.55万元、教育支出429.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7.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9.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7.4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财政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328.7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676.57万元,主要是财政信息化建设等需求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14.77万元,占84.60%;教育支出429.50万元,占2.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7.55万元,占5.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9.45万元,占3.06%;住房保障支出767.43万元,占4.7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092.2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758.56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财政监督检查及财政周转金清理支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专项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470.34万元,主要用于:后勤中心、信息中心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8年预算数为3229.2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87.1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877.2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全省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全省财政票据印刷费等。

      7.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29.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举办财政干部系统内培训及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等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19.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科学研究所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46.2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6.3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02万元,主要用于:对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适当照顾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41.80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68.0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89.61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37.7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229.66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6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87.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474.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厅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4.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4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0.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根据省外侨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16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1.76%。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4辆,其中:轿车16辆、越野车2辆、多功能乘用车6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20万元,用于2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财政改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财政监督检查及周转金清理、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厅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厅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财政厅下属厅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四川省省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四川省世界银行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4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23.8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长12.28万元,增长0.9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财政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668.2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财政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财政厅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四川省财政厅后勤中心、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资本合作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等。

      (九)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财政财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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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03月06日 09时07分
  • 来源: 财政厅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财政厅职能简介。

      1.拟订全省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下同)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省与市(州)和县(市、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省性财税立法规划,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草案、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省税政事项,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省一级承担的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省和省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并组织实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全省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省政府采购工作。

      6.负责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及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省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1.负责管理全省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3.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省财政业务培训。 

      14.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政厅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抓好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管理。坚持抓发展促增收,大力培植财源、涵养税源。科学安排财政资金,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二是推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率。支持“项目年”重大项目实施,推进建立现代产业体系,落实减税降费系列措施。支持创新创造,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要素优化配置,化解过剩产能。支持全面创新改革,推动军民融合产业深度发展。三是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大对资源能源型和财政困难地区支持力度,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和独立工矿区转型发展,支持重点区域建设。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持宜居宜业县城建设、百镇建设行动、幸福美丽乡村建设等。全力保障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顺利实施,整体提升灾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四是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财政供给结构,全面构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财政政策保障体系。加快构建农业“五补五改”政策体系,深入推进涉农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生产体系、安全体系,提升农业农村发展质量。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加快乡村文化、乡土人才的挖掘和培育。五是加强和改善民生保障。继续加大投入,支持实施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藏区“六项民生工程计划”、大小凉山彝区“十项扶贫工程”等专项方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学前教育财政资金激励奖补机制。积极稳妥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六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加快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强化部门预算管理,推进预算公开,加快建设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落实税制改革,加快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运营,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制度体系,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七是强化财政管理监督。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标准化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加强县级财政管理,深化政府采购法制化建设,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会计管理,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做好财政投资评审、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服务管理工作,加快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完善全过程财政监督体系,抓好内控制度执行,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落实、财政收支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支持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加快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财政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主要包括:四川省财政厅机关、四川省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四川省省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四川省世界银行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后勤中心、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资本合作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财政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财政厅2018年收支总预算17904.48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44.20万元,主要是因为财政信息化建设需求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厅2018年收入预算17904.4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75.78万元,占8.8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28.70万元,占91.2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厅2018年支出预算1790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1.70万元,占39.44%;项目支出10842.78万元,占60.5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厅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904.48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374.20万元,主要是因为财政信息化建设等需求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28.7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75.7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90.55万元、教育支出429.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7.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9.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7.4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财政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328.7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676.57万元,主要是财政信息化建设等需求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14.77万元,占84.60%;教育支出429.50万元,占2.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7.55万元,占5.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9.45万元,占3.06%;住房保障支出767.43万元,占4.7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092.2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758.56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财政监督检查及财政周转金清理支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专项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470.34万元,主要用于:后勤中心、信息中心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8年预算数为3229.2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87.1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877.2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全省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全省财政票据印刷费等。

      7.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29.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举办财政干部系统内培训及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等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19.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科学研究所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46.2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6.3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02万元,主要用于:对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适当照顾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41.80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68.0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89.61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37.7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229.66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6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87.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474.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厅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4.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4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0.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根据省外侨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16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1.76%。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4辆,其中:轿车16辆、越野车2辆、多功能乘用车6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20万元,用于2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财政改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财政监督检查及周转金清理、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厅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厅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财政厅下属厅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四川省省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四川省世界银行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4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23.8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长12.28万元,增长0.9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财政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668.2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财政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财政厅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四川省财政厅后勤中心、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资本合作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等。

      (九)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财政财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下载:

    四川省财政厅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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