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水利厅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9月01日 15时37分
  • 来源: 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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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0﹞60号),水利厅的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省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市(州)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省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全省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市(州)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省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市(州)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2、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级相关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水利系统攻坚克难,努力工作,科学编制完成全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围绕“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目标,深入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全年完成投资285亿元,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1.5亿方,新增有效灌面12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38平方公里,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1、防汛抗旱取得全面胜利。2016年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我省部分地方洪涝灾害偏重。按照东明书记、尹力省长、史哈常委、铭晖副省长的批示、指示精神,全省上下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超前部署工作,强化预警预报,坚持值班值守,强化应急抢险,实现了“重要水库、水电站无一垮坝,堰塞湖、堤防无一溃决,无一人因水利工程出险死亡”的既定目标,汛期因洪涝灾害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为多年均值的1/3和1/4,最大程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轻了灾害损失。同时,认真落实抗旱措施,千方百计蓄水保水,科学调度有序管水,全省汛末工程蓄水总量达70亿立方米,比多年同期多蓄6.8亿立方米。

      2、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武引二期灌区、什邡八角水库等68处大中型工程加快建设;新开工蓬溪船山灌区、土溪口水库、黄石盘水库、李家岩水库等4处国家“172”重大水利工程;向家坝灌区一期、凉山州大桥水库灌区二期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总体顺利,平昌江家口水库增补纳入国家“172”重大水利工程名录。加快推进主要江河堤防、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灌区节水改造、小农水重点县、高效节水灌溉等农村水利建设进展顺利,农饮巩固提升工程实现受益人口202万。江河湖库水系连通2016年试点项目积极推进。新增地电装机28万千瓦,完成276个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3、依法科学管水不断加强。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顺利完成“十二五”期末及年度考核工作,审查水资源论证报告16个,发放取水许可42套,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用水定额》地方标准颁布实施,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一期项目通过验收,第一批30个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基本完成。优化行政审批,规范权责清单,政务中心水利窗口受理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严格依法管水,规范建设管理程序,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管理、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等关键环节监督有力有序。严格水事执法,组织开展常规执法巡查9800余次,开展重点流域专项执法监督检查6次,依法对水事违法行为予以处罚,水事环境进一步优化。水利科技和职业教育取得新进展,与中国水科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水文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基本建成。省政府批复了《四川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水利厅强化为地方服务,与资阳市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4、水利改革攻坚持续推进。《省委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明确的9项水利改革任务中,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确权颁证等7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等2项任务按计划积极推进。深入开展水利改革试点,水资源管理体制、水利投融资体制、行政审批制度等关键领域的11大项37小项改革有序推进。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推进水利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意见》,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了评估考核办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顺利,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构建起了最高规格、坚强有力的省级河长制组织领导体系。

      5、水利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大力实施饮水安全、水源保障、产水配套、水生态治理、人才支撑五项水利扶贫行动,着力补齐贫困地区水利短板,水利脱贫攻坚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深度融合,有效保障了当年脱贫摘帽的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自上而下层层传导压力,牵头完成了省领导带队的高县、布拖县和水利厅带队的德格县脱贫攻坚蹲点督导任务,顺利完成脱贫攻坚省级验收抽查,如期完成全省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专项考核。狠抓定点帮扶工作,选派12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党员进驻德格县和高县,发挥行业优势扎实开展驻村帮扶。

      二、部门概况

      水利厅下属二级单位2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6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水利厅本年收入合计178459.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534.75万元,占60.26%;事业收入68378.26万元,占38.32%;附属单位上缴收入1215万元,占0.68%;其他收入1331.07万元,占0.75%。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减少12358.66万元,下降6.4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10月,退休人员工资进入省级社保管理,财政减少了对退休人员经费拨款。


     


      2016年水利厅本年支出合计17437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53.28万元,占34.96%;项目支出113418.77万元,占65.04%。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减少16445.69万元,下降8.6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10月,退休人员工资进入省级社保管理,部门减少了对退休人员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水利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07,547.0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489.32万元,下降22.09%。主要原因是2016年10月,退休人员工资进入省级社保管理,财政减少了对退休人员经费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水利厅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302.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3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2649.35万元,下降23.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水利厅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302.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97万元,占0.38%;教育支出8800.25万元,占8.36%;科学技术支出950.8万元,占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95.79万元,占8.73%;医疗卫生支出1293.29万元,占1.23%;节能环保支出564.27万元,占0.54%;农林水支出81,519.81万元,占77.4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占0.005%;住房保障支出1964.88万元,占1.87%;其他支出607.47,占0.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67.97万元,完成预算100%。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2016年决算数为1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

      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7.16万元,完成预算100%。

      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8,793.09万元,完成预算88.17%,未执行完毕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重点专项建设、设备购置经费等专项经费1,179.63万元结转到2017年继续使用。

      3.科学技术(类)

      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94万元,完成预算100%。

      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6年决算数为354.1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02.66万元,完成预算91.2%,未执行完毕的主要原因是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2016年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19.56万元结转到2017年继续使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644.89万元,完成预算100%。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1,066.15万元,完成预算10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446.49万元,完成预算100%。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533.62万元,完成预算100%。

      就业补助(款)求职创业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19.28万元,完成预算100%。

      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243.0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42.2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医疗保障(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305.6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908.9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78.66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类)

      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2016年决算数为564.2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

      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4,069.81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304.62万元,完成预算99.49%,未执行完毕的主要变动原因是水利厅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四川省农田水利局办公设备购置6.08万元结转到2017年继续使用。

      机关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354.58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133.07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利工程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48,80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利执法监督(项):2016年决算数为161.93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土保持(项):2016年决算数为327.44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质监测(项):2016年决算数为109.98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文测报(项):2016年决算数为9,237.03万元,完成预算98.93%,主要变动原因是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四川省水文局机关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325条河流预报方案)99.80万元结转到2017年继续使用。

      防汛(项):2016年决算数为2,448.40万元,完成预算95.58%,未执行完毕的主要变动原因是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四川省水文局机关、内江水文局、雅安水文局中央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专项经费113.11万元结转到2017年继续使用。

      水利技术推广(项):2016年决算数为325.18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410.44万元,完成预算100%。

      砂石资源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84.60万元,完成预算100%。

      信息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223.3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水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2,508.38万元,完成预算94.27%。未执行完毕的主要变动原因是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四川省水文局机关等单位2016年中央和省级水资源节约和保护专项资金760.81万元结转到2017年继续使用。

      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

      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691.87万元,完成预算100%。

      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273.0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07.47万元,完成预算90.36%,未执行完毕的主要变动原因是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其他支出672.31万元结转到2017年继续使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水利厅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028.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878.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149.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水利厅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99.28万元,完成预算90.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1.39万元,完成预算32.5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4.20万元,完成预算99.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69万元,完成预算32.6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水利厅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91.42万元,下降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8.61万元,下降7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2.23万元,下降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8万元,下降4%。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费用相应减少形成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1.39万元,占2.2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4.20万元,占94.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69万元,占2.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11.39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出国(境)4人。开支内容包括:赴俄罗斯、瑞典和芬兰水资源开发利用、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灌区建设技术交流团;赴以色列设施农业技术培训。取得成效:就水资源开发保护、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汛抗旱、灌区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技术交流,通过设施农业技术培训,学习了以色列先进灌溉技术,调研了水利工程项目,现场观摩了先进水利技术的运用情况,洽谈了合作意向,签订备忘录2份,进一步加强了我省与国际水利同行的合作,促进了水利管理水平的提升。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4.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列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共有109辆,其中:轿车46辆、越野车48辆、其它汽车1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4.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省水利工作及重大水利项目的检查督导、防汛抗旱和应急抢险、全省水资源管理和水政执法、全省河道管理及水利工程项目调研、检查、绩效考评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3.6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7批次,992人,共计支出13.6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有关部委、司局来川考察调研、督查督办和省际之间交流合作等公务活动的餐费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水利厅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水利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8.74万元,比2015年增加258.6万元,增长31.15%。增长原因主要是由于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新增的公务人员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水利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79.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97.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94.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87.36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统服务费、水利设计单位购买专业性较强的社会化服务、聘请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参加水利项目监察检查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水利厅共有车辆22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78辆(列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共有109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98个,涉及财政资金70,274.4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科研事业收入和学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反映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的支出。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反映标准化方面的支出。

      6.教育(类)

      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反映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支出。

      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高等职业技术方面的支出。

      7.科学技术(类)

      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施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就业补助(款)求职创业补贴(项):反映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给予的补贴支出。

      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反映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水利执法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水质监测(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发布水质公报等。

      水文测报(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江、河、湖、库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臵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水利技术推广(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水资源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砂石资源费支出(项):反映用砂石资源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信息管理(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信息管理事业单位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业务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保存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等。

      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应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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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水利厅2016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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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水利厅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9月01日 15时37分
  • 来源: 水利厅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0﹞60号),水利厅的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省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市(州)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省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全省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市(州)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省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市(州)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2、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级相关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水利系统攻坚克难,努力工作,科学编制完成全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围绕“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目标,深入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全年完成投资285亿元,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1.5亿方,新增有效灌面12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38平方公里,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1、防汛抗旱取得全面胜利。2016年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我省部分地方洪涝灾害偏重。按照东明书记、尹力省长、史哈常委、铭晖副省长的批示、指示精神,全省上下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超前部署工作,强化预警预报,坚持值班值守,强化应急抢险,实现了“重要水库、水电站无一垮坝,堰塞湖、堤防无一溃决,无一人因水利工程出险死亡”的既定目标,汛期因洪涝灾害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为多年均值的1/3和1/4,最大程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轻了灾害损失。同时,认真落实抗旱措施,千方百计蓄水保水,科学调度有序管水,全省汛末工程蓄水总量达70亿立方米,比多年同期多蓄6.8亿立方米。

      2、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武引二期灌区、什邡八角水库等68处大中型工程加快建设;新开工蓬溪船山灌区、土溪口水库、黄石盘水库、李家岩水库等4处国家“172”重大水利工程;向家坝灌区一期、凉山州大桥水库灌区二期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总体顺利,平昌江家口水库增补纳入国家“172”重大水利工程名录。加快推进主要江河堤防、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灌区节水改造、小农水重点县、高效节水灌溉等农村水利建设进展顺利,农饮巩固提升工程实现受益人口202万。江河湖库水系连通2016年试点项目积极推进。新增地电装机28万千瓦,完成276个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3、依法科学管水不断加强。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顺利完成“十二五”期末及年度考核工作,审查水资源论证报告16个,发放取水许可42套,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用水定额》地方标准颁布实施,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一期项目通过验收,第一批30个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基本完成。优化行政审批,规范权责清单,政务中心水利窗口受理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严格依法管水,规范建设管理程序,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管理、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等关键环节监督有力有序。严格水事执法,组织开展常规执法巡查9800余次,开展重点流域专项执法监督检查6次,依法对水事违法行为予以处罚,水事环境进一步优化。水利科技和职业教育取得新进展,与中国水科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水文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基本建成。省政府批复了《四川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水利厅强化为地方服务,与资阳市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4、水利改革攻坚持续推进。《省委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明确的9项水利改革任务中,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确权颁证等7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等2项任务按计划积极推进。深入开展水利改革试点,水资源管理体制、水利投融资体制、行政审批制度等关键领域的11大项37小项改革有序推进。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推进水利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意见》,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了评估考核办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顺利,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构建起了最高规格、坚强有力的省级河长制组织领导体系。

      5、水利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大力实施饮水安全、水源保障、产水配套、水生态治理、人才支撑五项水利扶贫行动,着力补齐贫困地区水利短板,水利脱贫攻坚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深度融合,有效保障了当年脱贫摘帽的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自上而下层层传导压力,牵头完成了省领导带队的高县、布拖县和水利厅带队的德格县脱贫攻坚蹲点督导任务,顺利完成脱贫攻坚省级验收抽查,如期完成全省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专项考核。狠抓定点帮扶工作,选派12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党员进驻德格县和高县,发挥行业优势扎实开展驻村帮扶。

      二、部门概况

      水利厅下属二级单位2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6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水利厅本年收入合计178459.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534.75万元,占60.26%;事业收入68378.26万元,占38.32%;附属单位上缴收入1215万元,占0.68%;其他收入1331.07万元,占0.75%。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减少12358.66万元,下降6.4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10月,退休人员工资进入省级社保管理,财政减少了对退休人员经费拨款。


     


      2016年水利厅本年支出合计17437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53.28万元,占34.96%;项目支出113418.77万元,占65.04%。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减少16445.69万元,下降8.6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10月,退休人员工资进入省级社保管理,部门减少了对退休人员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水利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07,547.0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489.32万元,下降22.09%。主要原因是2016年10月,退休人员工资进入省级社保管理,财政减少了对退休人员经费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水利厅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302.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3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2649.35万元,下降23.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水利厅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302.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97万元,占0.38%;教育支出8800.25万元,占8.36%;科学技术支出950.8万元,占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95.79万元,占8.73%;医疗卫生支出1293.29万元,占1.23%;节能环保支出564.27万元,占0.54%;农林水支出81,519.81万元,占77.4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占0.005%;住房保障支出1964.88万元,占1.87%;其他支出607.47,占0.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67.97万元,完成预算100%。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2016年决算数为1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

      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7.16万元,完成预算100%。

      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8,793.09万元,完成预算88.17%,未执行完毕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重点专项建设、设备购置经费等专项经费1,179.63万元结转到2017年继续使用。

      3.科学技术(类)

      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94万元,完成预算100%。

      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6年决算数为354.1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02.66万元,完成预算91.2%,未执行完毕的主要原因是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2016年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19.56万元结转到2017年继续使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644.89万元,完成预算100%。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1,066.15万元,完成预算10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446.49万元,完成预算100%。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533.62万元,完成预算100%。

      就业补助(款)求职创业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19.28万元,完成预算100%。

      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243.0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42.2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医疗保障(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305.6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908.9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78.66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类)

      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2016年决算数为564.2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

      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4,069.81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304.62万元,完成预算99.49%,未执行完毕的主要变动原因是水利厅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四川省农田水利局办公设备购置6.08万元结转到2017年继续使用。

      机关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354.58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133.07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利工程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48,80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利执法监督(项):2016年决算数为161.93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土保持(项):2016年决算数为327.44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质监测(项):2016年决算数为109.98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文测报(项):2016年决算数为9,237.03万元,完成预算98.93%,主要变动原因是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四川省水文局机关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325条河流预报方案)99.80万元结转到2017年继续使用。

      防汛(项):2016年决算数为2,448.40万元,完成预算95.58%,未执行完毕的主要变动原因是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四川省水文局机关、内江水文局、雅安水文局中央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专项经费113.11万元结转到2017年继续使用。

      水利技术推广(项):2016年决算数为325.18万元,完成预算100%。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410.44万元,完成预算100%。

      砂石资源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84.60万元,完成预算100%。

      信息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223.3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水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2,508.38万元,完成预算94.27%。未执行完毕的主要变动原因是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四川省水文局机关等单位2016年中央和省级水资源节约和保护专项资金760.81万元结转到2017年继续使用。

      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

      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691.87万元,完成预算100%。

      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273.0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07.47万元,完成预算90.36%,未执行完毕的主要变动原因是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其他支出672.31万元结转到2017年继续使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水利厅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028.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878.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149.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水利厅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99.28万元,完成预算90.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1.39万元,完成预算32.5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4.20万元,完成预算99.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69万元,完成预算32.6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水利厅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91.42万元,下降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8.61万元,下降7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2.23万元,下降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8万元,下降4%。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费用相应减少形成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1.39万元,占2.2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4.20万元,占94.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69万元,占2.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11.39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出国(境)4人。开支内容包括:赴俄罗斯、瑞典和芬兰水资源开发利用、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灌区建设技术交流团;赴以色列设施农业技术培训。取得成效:就水资源开发保护、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汛抗旱、灌区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技术交流,通过设施农业技术培训,学习了以色列先进灌溉技术,调研了水利工程项目,现场观摩了先进水利技术的运用情况,洽谈了合作意向,签订备忘录2份,进一步加强了我省与国际水利同行的合作,促进了水利管理水平的提升。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4.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列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共有109辆,其中:轿车46辆、越野车48辆、其它汽车1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4.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省水利工作及重大水利项目的检查督导、防汛抗旱和应急抢险、全省水资源管理和水政执法、全省河道管理及水利工程项目调研、检查、绩效考评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3.6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7批次,992人,共计支出13.6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有关部委、司局来川考察调研、督查督办和省际之间交流合作等公务活动的餐费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水利厅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水利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8.74万元,比2015年增加258.6万元,增长31.15%。增长原因主要是由于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新增的公务人员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水利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79.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97.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94.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87.36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统服务费、水利设计单位购买专业性较强的社会化服务、聘请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参加水利项目监察检查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水利厅共有车辆22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78辆(列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共有109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98个,涉及财政资金70,274.4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科研事业收入和学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反映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的支出。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反映标准化方面的支出。

      6.教育(类)

      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反映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支出。

      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高等职业技术方面的支出。

      7.科学技术(类)

      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施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就业补助(款)求职创业补贴(项):反映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给予的补贴支出。

      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反映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水利执法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水质监测(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发布水质公报等。

      水文测报(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江、河、湖、库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臵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水利技术推广(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水资源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砂石资源费支出(项):反映用砂石资源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信息管理(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信息管理事业单位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业务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保存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等。

      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应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水利厅2016年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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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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