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关于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5年03月05日 17时58分
  • 来源: 省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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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卫生计生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与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卫生计生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省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省卫生计生工作。

      2.负责制定全省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省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省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省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我省药品增补目录,制订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8.组织实施促进全省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省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省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5.指导拟订全省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负责省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川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省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省政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省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省献血领导小组、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便民惠民措施

      全力推进分级诊疗。贯彻落实六部门制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及系列配套文件规定,进一步研究制定差别化的医保报销政策,发挥医保等相关政策对群众就医行为的引导作用。全面推行门诊患者基层首诊制度,编制适宜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使用的诊疗规范。将分级诊疗相关指标与医院等级评审复查、目标考核及各类专项考核有机结合。

      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和医疗器械阳光采购机制,严格执行公立医院大型医疗设备准入审批制度,完善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实行基本医疗保障费用直接结算,控制公立医院规模不合理扩张和超标准装修。积极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在三分之一的市级三级公立医院开展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取消药品加成为重点的综合改革。

      着力提高惠民便民措施。继续做好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工作,启动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深入推进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加强村医培训,继续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核报制度。做好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与新农合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全面实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费用即时结算。推进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药械阳光采购管理制度。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个平台、一套机制”药品采购模式,建立医疗器械上网采购和贵重医用设备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2.加强依法行政依法服务,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加快完善行业法规体系,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卫生计生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修订卫生计生系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规范和标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管理办法,做好2015年卫生计生立法项目审定。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大型义诊周活动,为1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严格依照《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注册管理医务人员。修订《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开展以饮用水卫生、医疗广告和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加大涉水产品、消毒产品行政审批下放后的抽检力度,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整治。

      3.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提升群众健康素质

      开展“十二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终期评估,编制《四川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制定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发展规划。实施以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等部、省级骨干医院为依托的区域医疗服务发展战略,将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向社区延伸。开展免费定向医学生培养、转岗培训、骨干医师培训、住院医师培训,制定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意见,引导城市大型医院在职医务人员全职或兼职到县级公立医院工作,引导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生到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就业,鼓励已退休的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到基层医院服务。

      加强城市大型公立医院诊疗量和床位配置监测分析,控制大型医院床位规模。推动大型医院开展“高、精、尖”技术研发,诊治疑难病症,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优先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新区和城市郊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端医疗服务机构。

      4.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居民健康权益

      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购买服务管理方式试点,探索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效果指标为核心内容的第三方评价机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工作,建立健全传染病监测、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全面完成国家免疫规划接种任务,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监测及补偿工作。精确管理从埃博拉出血热、登革热、脊灰流行区入境人员,做好输入性疫情发生的防范防控工作。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控,控制藏区包虫病发病,基本消除碘缺乏病、大骨节病等重点地方病危害,实现“十二五”防治目标。加强各级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推进省级P3实验室建设。

      健全慢病综合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继续推进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抓好死因监测、慢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肿瘤登记、伤害监测,启动心脑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监测工作。做好农村高发地区上消化道癌、大肠癌、肺癌早诊早治及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试点等项目,落实国家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规范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持续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做好单独两孩再生育妇幼健康服务工作。

      调整省级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省级卫生应急队伍,完成市(州)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任务,组织实施省级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平台升级改造,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牵头做好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症、人禽流感等突出、新发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防控工作。组建四川省第二届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建立四川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专家库,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畅通风险监测信息报送机制。

      5.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推动工作转型发展

      巩固和完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稳定和加强基层工作队伍,制定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推进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制度改革,做好修订《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调研论证工作。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认真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改革举措,严格执行征收标准、征收程序、征收结果“三公开”和处理与征缴、收入和支出“两分离”规定。深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加强政策实施指导,推进单独两孩政策平稳实施。健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体系,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分类指导,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6.做好民族卫生工作,提升农牧民健康水平

      编制民族地区卫生事业发展十年行动计划、藏区“六大民生工程”提升计划、彝区“十项扶贫工程”计划,扎实推进三州地区巡回医疗活动。探索包虫病防治新模式,推进基本消除地方性氟中毒、碘缺乏病等重点地方病危害进程,巩固大骨节病防治成果。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服务项目,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7.强化综合保障能力建设,增添事业发展动力

      建立卫生计生人才需求评估制度,以毕业生就业率、执业资格考核通过率为导向,引导医学院校调整招生规模和专业结构。深化医学教育教学改革,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建立岗位技能考核和证书制度,实施全员轮训计划。完善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和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制度,补足配齐基层人员。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和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社会办医卫生计生专业人才激励政策。建立“青年医师下基层”长效机制,落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服务基层奖励积分制度,实施“千名中青年卫生计生骨干培养工程”和“卫生计生领军人才开发工程”。制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规范,建立医疗卫生人员考核档案管理制度。

      实施卫生计生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支持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科技资源整合,优化省医学科研项目资助领域与范围。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立项,出台省、市、县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规范,推进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工作,完善和扩展“健康四川”服务平台功能,加强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完成省级远程医疗中心和九大远程区域会诊中心建设,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信息标准体系和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围绕全省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开展系列深度报道,传递行业正能量。加强宣传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能力培训,加强舆论引导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全面推进人口与健康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人口与健康文化巡演、“守护生命”微电影公益宣传等社会宣传和群众性文化活动。

      制定《省卫生计生委直属机关党的建设五年规划》,落实《委党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规划》,继续开展“从严治党责任在肩”行动和“庸懒散浮拖”等五个专项治理行动,认真落实《四川省卫生计生系统开展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对三级医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院务管理开展大巡查,严厉整治卫生计生系统商业贿赂、药品流通领域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

      推动多边、双边和区域卫生计生交流合作,密切港澳台地区联系,推动海峡两岸合作。抓好2015—2017援安哥拉医疗队培训派出工作,推动省人民医院对口支援佛得角普拉亚中心医院援外工作。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7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含省卫生计生委规划财务与信息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3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32100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9630.59万元,事业收入1065362.8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125.13万元,其他收入55269.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4521.85万元,上年事业基金收入15099.2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2100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6598.4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1823.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805.96万元,专项支出979780.5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5年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59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人民医院天府新区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前期论证、设计等,省肿瘤医院、省妇幼保健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引进国(境)外优秀人才等支出。

      (二)教育支出17062.93万元,主要是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所办的职业教育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政策规定,省财政给予的补助,用于职业教育经费支出;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德阳新校区建设经费等。

      (三)科学技术支出2578.06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实验动物研究所等单位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29.4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下属预算单位职工离休费、退休费等。

      (五)医疗卫生支出124204.44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经费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省农村急救体系建设,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建设,全省艾滋病、包虫病、血吸虫等疾病预防控制,全省村卫生室医疗设备购置,省级新农合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数据中心建设,全省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全省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购置经费,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期工程建设,卫生计生宣传设备购置,省级医院医疗设备硬件、软件及耗材购置等。通过上述支出,提高全省卫生计生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全省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加快推进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结算,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六)住房保障支出935.51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标准发放住房补贴等。

      (七)其他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人民医院天府新区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前期论证、设计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13.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0万元,公务接待费10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9.7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4年预算增长14.3%,主要原因是2015年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增加。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7个, 27人次。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健康服务业及中医中药国际合作交流团、医疗卫生及人口发展合作交流团、调研卫生援外以及临床医疗技术、医院管理、卫生计生信息化交流合作团等。预计出访俄罗斯、捷克、黑山、美国、加拿大、荷兰、德国、法国、安哥拉等国。通过开展技术交流、合作科研及人员互访交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推动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国家援外医疗工作任务,搭建中医中药国际化及健康服务业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平台,促进卫生计生系统多层次、全方位对外开放。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14.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国(境)外卫生计生代表团来川交流访问等外事接待,国家有关部门来川指导调研,其他省(市)有关部门来川交流合作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12.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公务用车使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56辆,其中:轿车76辆,越野车28辆,多功能乘用车39辆,其他业务用车13辆。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72万元。用于156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省卫生应急、卫生执法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卫生、农村卫生、民族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管理、卫生计生宣传、卫生计生政策法规调研、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的督促落实、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指导、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质量抽样检查等工作开展。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4155.47万元。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专项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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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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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5年03月05日 17时58分
  • 来源: 省卫生计生委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卫生计生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与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卫生计生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省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省卫生计生工作。

      2.负责制定全省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省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省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省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我省药品增补目录,制订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8.组织实施促进全省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省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省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5.指导拟订全省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负责省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川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省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省政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省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省献血领导小组、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便民惠民措施

      全力推进分级诊疗。贯彻落实六部门制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及系列配套文件规定,进一步研究制定差别化的医保报销政策,发挥医保等相关政策对群众就医行为的引导作用。全面推行门诊患者基层首诊制度,编制适宜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使用的诊疗规范。将分级诊疗相关指标与医院等级评审复查、目标考核及各类专项考核有机结合。

      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和医疗器械阳光采购机制,严格执行公立医院大型医疗设备准入审批制度,完善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实行基本医疗保障费用直接结算,控制公立医院规模不合理扩张和超标准装修。积极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在三分之一的市级三级公立医院开展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取消药品加成为重点的综合改革。

      着力提高惠民便民措施。继续做好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工作,启动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深入推进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加强村医培训,继续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核报制度。做好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与新农合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全面实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费用即时结算。推进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药械阳光采购管理制度。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个平台、一套机制”药品采购模式,建立医疗器械上网采购和贵重医用设备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2.加强依法行政依法服务,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加快完善行业法规体系,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卫生计生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修订卫生计生系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规范和标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管理办法,做好2015年卫生计生立法项目审定。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大型义诊周活动,为1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严格依照《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注册管理医务人员。修订《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开展以饮用水卫生、医疗广告和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加大涉水产品、消毒产品行政审批下放后的抽检力度,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整治。

      3.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提升群众健康素质

      开展“十二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终期评估,编制《四川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制定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发展规划。实施以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等部、省级骨干医院为依托的区域医疗服务发展战略,将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向社区延伸。开展免费定向医学生培养、转岗培训、骨干医师培训、住院医师培训,制定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意见,引导城市大型医院在职医务人员全职或兼职到县级公立医院工作,引导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生到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就业,鼓励已退休的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到基层医院服务。

      加强城市大型公立医院诊疗量和床位配置监测分析,控制大型医院床位规模。推动大型医院开展“高、精、尖”技术研发,诊治疑难病症,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优先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新区和城市郊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端医疗服务机构。

      4.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居民健康权益

      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购买服务管理方式试点,探索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效果指标为核心内容的第三方评价机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工作,建立健全传染病监测、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全面完成国家免疫规划接种任务,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监测及补偿工作。精确管理从埃博拉出血热、登革热、脊灰流行区入境人员,做好输入性疫情发生的防范防控工作。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控,控制藏区包虫病发病,基本消除碘缺乏病、大骨节病等重点地方病危害,实现“十二五”防治目标。加强各级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推进省级P3实验室建设。

      健全慢病综合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继续推进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抓好死因监测、慢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肿瘤登记、伤害监测,启动心脑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监测工作。做好农村高发地区上消化道癌、大肠癌、肺癌早诊早治及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试点等项目,落实国家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规范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持续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做好单独两孩再生育妇幼健康服务工作。

      调整省级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省级卫生应急队伍,完成市(州)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任务,组织实施省级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平台升级改造,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牵头做好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症、人禽流感等突出、新发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防控工作。组建四川省第二届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建立四川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专家库,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畅通风险监测信息报送机制。

      5.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推动工作转型发展

      巩固和完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稳定和加强基层工作队伍,制定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推进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制度改革,做好修订《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调研论证工作。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认真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改革举措,严格执行征收标准、征收程序、征收结果“三公开”和处理与征缴、收入和支出“两分离”规定。深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加强政策实施指导,推进单独两孩政策平稳实施。健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体系,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分类指导,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6.做好民族卫生工作,提升农牧民健康水平

      编制民族地区卫生事业发展十年行动计划、藏区“六大民生工程”提升计划、彝区“十项扶贫工程”计划,扎实推进三州地区巡回医疗活动。探索包虫病防治新模式,推进基本消除地方性氟中毒、碘缺乏病等重点地方病危害进程,巩固大骨节病防治成果。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服务项目,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7.强化综合保障能力建设,增添事业发展动力

      建立卫生计生人才需求评估制度,以毕业生就业率、执业资格考核通过率为导向,引导医学院校调整招生规模和专业结构。深化医学教育教学改革,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建立岗位技能考核和证书制度,实施全员轮训计划。完善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和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制度,补足配齐基层人员。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和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社会办医卫生计生专业人才激励政策。建立“青年医师下基层”长效机制,落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服务基层奖励积分制度,实施“千名中青年卫生计生骨干培养工程”和“卫生计生领军人才开发工程”。制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规范,建立医疗卫生人员考核档案管理制度。

      实施卫生计生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支持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科技资源整合,优化省医学科研项目资助领域与范围。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立项,出台省、市、县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规范,推进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工作,完善和扩展“健康四川”服务平台功能,加强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完成省级远程医疗中心和九大远程区域会诊中心建设,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信息标准体系和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围绕全省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开展系列深度报道,传递行业正能量。加强宣传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能力培训,加强舆论引导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全面推进人口与健康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人口与健康文化巡演、“守护生命”微电影公益宣传等社会宣传和群众性文化活动。

      制定《省卫生计生委直属机关党的建设五年规划》,落实《委党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规划》,继续开展“从严治党责任在肩”行动和“庸懒散浮拖”等五个专项治理行动,认真落实《四川省卫生计生系统开展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对三级医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院务管理开展大巡查,严厉整治卫生计生系统商业贿赂、药品流通领域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

      推动多边、双边和区域卫生计生交流合作,密切港澳台地区联系,推动海峡两岸合作。抓好2015—2017援安哥拉医疗队培训派出工作,推动省人民医院对口支援佛得角普拉亚中心医院援外工作。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7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含省卫生计生委规划财务与信息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3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32100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9630.59万元,事业收入1065362.8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125.13万元,其他收入55269.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4521.85万元,上年事业基金收入15099.2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2100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6598.4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1823.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805.96万元,专项支出979780.5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5年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59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人民医院天府新区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前期论证、设计等,省肿瘤医院、省妇幼保健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引进国(境)外优秀人才等支出。

      (二)教育支出17062.93万元,主要是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所办的职业教育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政策规定,省财政给予的补助,用于职业教育经费支出;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德阳新校区建设经费等。

      (三)科学技术支出2578.06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实验动物研究所等单位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29.4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下属预算单位职工离休费、退休费等。

      (五)医疗卫生支出124204.44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经费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省农村急救体系建设,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建设,全省艾滋病、包虫病、血吸虫等疾病预防控制,全省村卫生室医疗设备购置,省级新农合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数据中心建设,全省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全省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购置经费,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期工程建设,卫生计生宣传设备购置,省级医院医疗设备硬件、软件及耗材购置等。通过上述支出,提高全省卫生计生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全省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加快推进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结算,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六)住房保障支出935.51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标准发放住房补贴等。

      (七)其他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人民医院天府新区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前期论证、设计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13.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0万元,公务接待费10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9.7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4年预算增长14.3%,主要原因是2015年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增加。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7个, 27人次。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健康服务业及中医中药国际合作交流团、医疗卫生及人口发展合作交流团、调研卫生援外以及临床医疗技术、医院管理、卫生计生信息化交流合作团等。预计出访俄罗斯、捷克、黑山、美国、加拿大、荷兰、德国、法国、安哥拉等国。通过开展技术交流、合作科研及人员互访交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推动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国家援外医疗工作任务,搭建中医中药国际化及健康服务业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平台,促进卫生计生系统多层次、全方位对外开放。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14.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国(境)外卫生计生代表团来川交流访问等外事接待,国家有关部门来川指导调研,其他省(市)有关部门来川交流合作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12.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公务用车使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56辆,其中:轿车76辆,越野车28辆,多功能乘用车39辆,其他业务用车13辆。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72万元。用于156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省卫生应急、卫生执法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卫生、农村卫生、民族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管理、卫生计生宣传、卫生计生政策法规调研、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的督促落实、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指导、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质量抽样检查等工作开展。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4155.47万元。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专项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附件下载: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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