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文化厅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3年04月10日 16时01分
  • 来源: 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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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省文化厅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订全省文化艺术政策,起草文化艺术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2、拟订文化艺术事业和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促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3、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事业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4、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省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5、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6、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7、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8、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9、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10、拟订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及艺术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11、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指导、管理对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文化宣传工作,代表四川省签订对外文化合作协定,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12、管理全省文物事业;13、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14、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不断增强文化繁荣发展创造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加快构建覆盖全省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健全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发展;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进一步提升文化市场监管水平;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稳步推进四川文化“走出去”,增强四川文化国际影响力;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文化建设提供坚强保证;加强各项保障工作,为全省文化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部门概况

      省文化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3年省文化厅收入预算总额为91085.6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8505.59万元,事业收入11103.6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78.88万元,其他收入2326.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8970.9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108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万元,教育9862.19万元,科学技术3966.7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68323.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468.82万元,医疗卫生707.17万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3979.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0.8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全省文化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一)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万元,用于下属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和四川省考古研究院两位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资金,资助《川剧演出史》、《四川地区明清建筑风格演变原因分析》这两项研究的完成。

      2、教育支出2392.21万元,用于下属四川艺术职业学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文化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建设经费、高校中职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央财政职业教育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中央财政支持高职学校专业建设补助资金、校园网络及信息中心建设、教学设备购置、精品剧目创作排练等方面支出。完成四川文化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近7600平方米,包括教室、寝室等业务用房和家具等设备购置)。

      3、科学技术支出795.66万元,用于下属科研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支出。完成四川经典民族歌曲、舞蹈创作研究与应用、地方生态文化保护研究、川剧研究、少数民族戏剧资源研究等音乐、舞蹈、戏剧、非遗、考古方面的基础研究和推广工作,在以上领域完成5个以上的项目研究,项目达标率在90%以上。实现传播优秀文化、弘扬核心价值观、丰富四川民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需求的促进民生的社会公益目的。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613.95万元,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四川省图书馆新馆建设、省图书馆购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设、四川博物院文物征集经费、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牧民定居计划设备购置经费等方面支出。完成省图书馆新馆建设(建设面积51000平方米,包括书库、阅览室等业务用房,还包括书架、阅览室桌椅等设备以及数字图书馆设备和软件);完成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工程建设(建筑面积9800平方米,包括展示演示厅、羌族文化展示馆、讲习报告及资料库房、虚拟体验网络中心等业务用房);全面实施天府新区群众文化中心和演艺中心场馆建设;完成征集濒临损毁的文物尤其是巴蜀文物,其中:纸质文物350万,器物类文物50万,共计5批次;省图书馆购书经费力争图书采购量达到全国年出版量的60%或以上;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保证“三馆”全年免费开放天数为365天,力争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形成2个以上服务品牌并免费提供,免费为读者提供所需要的水、笔墨等,为基层提供业务指导;按照《推进富民安康工程实施牧民定居计划》,2013年为100个牧民定居点购置100套音响设备用于文化活动室开展文化活动所需。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1.9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6、医疗卫生支出387.2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517.87万元,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3979.99万元,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文化项目的支出。主要包括:地震遗址博物馆建设、羌族文化抢救工程、都江堰灵岩山文化产业园重建等方面支出。完成地震遗址博物馆的地震遗址遗迹保护数字化工程和地震文物征集工作;全面实施羌族文化虚拟体验中心建设(包括一个中心、一个平台、两个系统构成【即一个数据中心(IDC)、一个虚拟体验展示平台、一个羌族数字化资源综合管理系统、一个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政务管理系统】);继续实施都江堰灵岩山文化产业园重建工程(总建筑面积11063平方米,其中新建服务设施7630平方米;改建修复仿古建筑;标识标牌、停车场、道路加宽修复、给排水、环境整治及危重灾后治理等附属设施)。



    附件下载:

    2013年文化厅预算公开表格

    责任编辑: 暴雨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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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文化厅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3年04月10日 16时01分
  • 来源: 文化厅
  •   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省文化厅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订全省文化艺术政策,起草文化艺术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2、拟订文化艺术事业和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促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3、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事业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4、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省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5、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6、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7、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8、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9、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10、拟订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及艺术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11、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指导、管理对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文化宣传工作,代表四川省签订对外文化合作协定,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12、管理全省文物事业;13、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14、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不断增强文化繁荣发展创造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加快构建覆盖全省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健全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发展;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进一步提升文化市场监管水平;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稳步推进四川文化“走出去”,增强四川文化国际影响力;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文化建设提供坚强保证;加强各项保障工作,为全省文化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部门概况

      省文化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3年省文化厅收入预算总额为91085.6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8505.59万元,事业收入11103.6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78.88万元,其他收入2326.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8970.9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108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万元,教育9862.19万元,科学技术3966.7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68323.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468.82万元,医疗卫生707.17万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3979.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0.8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全省文化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一)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万元,用于下属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和四川省考古研究院两位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资金,资助《川剧演出史》、《四川地区明清建筑风格演变原因分析》这两项研究的完成。

      2、教育支出2392.21万元,用于下属四川艺术职业学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文化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建设经费、高校中职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央财政职业教育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中央财政支持高职学校专业建设补助资金、校园网络及信息中心建设、教学设备购置、精品剧目创作排练等方面支出。完成四川文化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近7600平方米,包括教室、寝室等业务用房和家具等设备购置)。

      3、科学技术支出795.66万元,用于下属科研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支出。完成四川经典民族歌曲、舞蹈创作研究与应用、地方生态文化保护研究、川剧研究、少数民族戏剧资源研究等音乐、舞蹈、戏剧、非遗、考古方面的基础研究和推广工作,在以上领域完成5个以上的项目研究,项目达标率在90%以上。实现传播优秀文化、弘扬核心价值观、丰富四川民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需求的促进民生的社会公益目的。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613.95万元,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四川省图书馆新馆建设、省图书馆购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设、四川博物院文物征集经费、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牧民定居计划设备购置经费等方面支出。完成省图书馆新馆建设(建设面积51000平方米,包括书库、阅览室等业务用房,还包括书架、阅览室桌椅等设备以及数字图书馆设备和软件);完成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工程建设(建筑面积9800平方米,包括展示演示厅、羌族文化展示馆、讲习报告及资料库房、虚拟体验网络中心等业务用房);全面实施天府新区群众文化中心和演艺中心场馆建设;完成征集濒临损毁的文物尤其是巴蜀文物,其中:纸质文物350万,器物类文物50万,共计5批次;省图书馆购书经费力争图书采购量达到全国年出版量的60%或以上;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保证“三馆”全年免费开放天数为365天,力争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形成2个以上服务品牌并免费提供,免费为读者提供所需要的水、笔墨等,为基层提供业务指导;按照《推进富民安康工程实施牧民定居计划》,2013年为100个牧民定居点购置100套音响设备用于文化活动室开展文化活动所需。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1.9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6、医疗卫生支出387.2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517.87万元,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3979.99万元,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文化项目的支出。主要包括:地震遗址博物馆建设、羌族文化抢救工程、都江堰灵岩山文化产业园重建等方面支出。完成地震遗址博物馆的地震遗址遗迹保护数字化工程和地震文物征集工作;全面实施羌族文化虚拟体验中心建设(包括一个中心、一个平台、两个系统构成【即一个数据中心(IDC)、一个虚拟体验展示平台、一个羌族数字化资源综合管理系统、一个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政务管理系统】);继续实施都江堰灵岩山文化产业园重建工程(总建筑面积11063平方米,其中新建服务设施7630平方米;改建修复仿古建筑;标识标牌、停车场、道路加宽修复、给排水、环境整治及危重灾后治理等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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