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 2018年07月23日 18时02分
  • 来源: 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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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23日下午,泸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王开源在会上就我市2018年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作了介绍。

      上半年,我市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战役”,扎实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切实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水平,让良好的生态环境造福全市人民。

      今年以来,我市出台全国首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规划,明确要求以发展转型、结构调整为主线,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之路,到2020年,基本建成空间布局合理、经济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生态屏障牢固、社会全面小康、绿色制度健全的“双两百”区域中心城市;到2025年,全面形成宜居宜业宜养宜游的绿色发展新格局。先后制定出台了《泸州市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泸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5年)》《泸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2018—2025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

      全市上下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责任,倒排时间,攻坚克难,加快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

      去年12月22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四川省反馈督察意见,涉及我市5大类35项整改任务共168条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7项整改任务50条整改措施,其余整改任务正按时序要求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组共交办我市227件信访件,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整改完成216件,整改完成率95.2%。省级环保督察向我市反馈353个问题,截至目前,整改完成334个,整改完成率94.6%。全市自然保护区共排查出的55个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目前,整改完成49个,整改完成率为89.1%。生态环境部第31督查组反馈我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10个问题整改进展顺利。截至目前,5个问题整改完毕,剩下5个问题正按时序加快整改。

      坚决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打好长江保护修复、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散乱污”整治攻坚战“八大战役”。

      一是持续开展“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和应对重污染天气”六大行动,开展建成区4台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启动川南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和县城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

      二是扎实开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执法监管六大行动。上半年,长江、沱江、赤水河、永宁河、濑溪河、龙溪河等6大河流开工建设122个保护与治理项目,完成投资15.6亿元。投入800余万元新建投运9个水质自动监测站。

      三是长江生态修复取得重大进展。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9.01平方公里;累计治理岩溶区和石漠化面积946.2平方公里;长江干流泸州段已取缔并完成生态复绿58座非法码头,拆除76个砂石堆场加工设备并累计转运、消减砂石存量4240万立方米,取缔62处网箱养殖设施;投入17万元放流9.8万尾鱼苗,切实让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得到休养生息。

      四是玉带河黑臭水体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整治后的玉带河水体水质监测结果达到住建部、环保部联合颁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验收标准。

      五是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有力有序推进。完成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重新批复划定1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取消7个不符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饮用水源地;精心组织开展《泸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和草案编制。

      六是全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建成9座城市和95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计日处理能力达37.6万立方米,下半年还将完成21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届时,全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38.6万立方米。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面,以江阳区镇街垃圾直运系统试点推进全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主城区城西和城北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泸州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建设已正式启动;城市有机废物协同处理项目加快建设,年底前可建成投用。

      七是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稳步推进。建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27个,其中,部省级标准化示范场(小区)31个。实施泸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示范带动全市畜禽养殖标准化水平。启动修编《泸州市畜牧业发展规划》《泸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科学划定禁养限养区,推广稻鱼轮作、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减轻农村农业面源污染。

      八是“散乱污”企业整治收到实效。按照“关停取缔一批、停产整改一批、搬迁入园一批”的要求,扎实推进全市“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截至目前,已停产关闭225户,完成整治34户,完成搬迁9户。

      上半年,市、县(区)两级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坚持有案必查、执法从严,重点打击违法建设项目、超标超总量排污、偷排漏排、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深化网格化监管、双随机抽查和测管协同,组织开展环保基础设施整治、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水电站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加强环保与公检法联动,进一步健全两法衔接机制,整治了一批环境风险隐患,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截至6月底,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22件,处罚金额1199.95万元,同比增长37.3%;其中,实施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拘留移送、犯罪移送等配套办法案件56件。

      通过努力,上半年,我市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7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8%,细颗粒物(PM2.5)为4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6%,优良天数率为80.1%,优良天数同比增加了17天,完成省上下达的上半年常态化管控目标(PM2.5为56.5微克/立方米,优良率为75.5%);全市地表水7个国考断面优良比例达85.71%,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均为100%,沱江大桥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长江出川断面水质保持Ⅱ类标准;土壤环境总体保持稳定。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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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 2018年07月23日 18时02分
  • 来源: 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   7月23日下午,泸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王开源在会上就我市2018年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作了介绍。

      上半年,我市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战役”,扎实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切实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水平,让良好的生态环境造福全市人民。

      今年以来,我市出台全国首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规划,明确要求以发展转型、结构调整为主线,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之路,到2020年,基本建成空间布局合理、经济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生态屏障牢固、社会全面小康、绿色制度健全的“双两百”区域中心城市;到2025年,全面形成宜居宜业宜养宜游的绿色发展新格局。先后制定出台了《泸州市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泸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5年)》《泸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2018—2025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

      全市上下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责任,倒排时间,攻坚克难,加快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

      去年12月22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四川省反馈督察意见,涉及我市5大类35项整改任务共168条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7项整改任务50条整改措施,其余整改任务正按时序要求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组共交办我市227件信访件,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整改完成216件,整改完成率95.2%。省级环保督察向我市反馈353个问题,截至目前,整改完成334个,整改完成率94.6%。全市自然保护区共排查出的55个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目前,整改完成49个,整改完成率为89.1%。生态环境部第31督查组反馈我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10个问题整改进展顺利。截至目前,5个问题整改完毕,剩下5个问题正按时序加快整改。

      坚决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打好长江保护修复、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散乱污”整治攻坚战“八大战役”。

      一是持续开展“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和应对重污染天气”六大行动,开展建成区4台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启动川南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和县城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

      二是扎实开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执法监管六大行动。上半年,长江、沱江、赤水河、永宁河、濑溪河、龙溪河等6大河流开工建设122个保护与治理项目,完成投资15.6亿元。投入800余万元新建投运9个水质自动监测站。

      三是长江生态修复取得重大进展。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9.01平方公里;累计治理岩溶区和石漠化面积946.2平方公里;长江干流泸州段已取缔并完成生态复绿58座非法码头,拆除76个砂石堆场加工设备并累计转运、消减砂石存量4240万立方米,取缔62处网箱养殖设施;投入17万元放流9.8万尾鱼苗,切实让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得到休养生息。

      四是玉带河黑臭水体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整治后的玉带河水体水质监测结果达到住建部、环保部联合颁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验收标准。

      五是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有力有序推进。完成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重新批复划定1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取消7个不符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饮用水源地;精心组织开展《泸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和草案编制。

      六是全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建成9座城市和95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计日处理能力达37.6万立方米,下半年还将完成21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届时,全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38.6万立方米。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面,以江阳区镇街垃圾直运系统试点推进全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主城区城西和城北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泸州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建设已正式启动;城市有机废物协同处理项目加快建设,年底前可建成投用。

      七是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稳步推进。建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27个,其中,部省级标准化示范场(小区)31个。实施泸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示范带动全市畜禽养殖标准化水平。启动修编《泸州市畜牧业发展规划》《泸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科学划定禁养限养区,推广稻鱼轮作、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减轻农村农业面源污染。

      八是“散乱污”企业整治收到实效。按照“关停取缔一批、停产整改一批、搬迁入园一批”的要求,扎实推进全市“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截至目前,已停产关闭225户,完成整治34户,完成搬迁9户。

      上半年,市、县(区)两级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坚持有案必查、执法从严,重点打击违法建设项目、超标超总量排污、偷排漏排、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深化网格化监管、双随机抽查和测管协同,组织开展环保基础设施整治、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水电站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加强环保与公检法联动,进一步健全两法衔接机制,整治了一批环境风险隐患,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截至6月底,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22件,处罚金额1199.95万元,同比增长37.3%;其中,实施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拘留移送、犯罪移送等配套办法案件56件。

      通过努力,上半年,我市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7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8%,细颗粒物(PM2.5)为4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6%,优良天数率为80.1%,优良天数同比增加了17天,完成省上下达的上半年常态化管控目标(PM2.5为56.5微克/立方米,优良率为75.5%);全市地表水7个国考断面优良比例达85.71%,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均为100%,沱江大桥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长江出川断面水质保持Ⅱ类标准;土壤环境总体保持稳定。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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