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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力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组汇报我省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有关情况

  • 2017年05月09日 09时26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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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8日至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组来川,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5月8日,检查组在成都听取我省汇报,检查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长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史莲喜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汇报我省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有关情况,并对法律下一步修订提出建议。

  我省是医药生产大省,全省共有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近4.4万家。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医药工业企业完成总产值1400余亿元,居全国第8位,中药工业产值620余亿元,居全国第3位。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全面落实“四有两责”要求,积极构建“五位一体”责任体系,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全链条监管,坚守不发生系统性药品安全风险底线,全省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省政府相关部门、成都市政府及我省部分医疗机构、企业代表作情况汇报,并就新药研发、增加互联网药品监管、梯度配置行政处罚幅度等方面问题提出建议。

  执法检查组对我省药品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指出在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四川在健全监管制度、监管体系、履行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思路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执法检查组指出,药品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要进一步深刻认识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的重要意义;要深入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全面提升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大对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为修订完善药品管理法做好准备,让新的药品管理法进一步适应食品药品监管需要。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光志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向志出席会议。执法检查组随后还将到成都、自贡、眉山的医疗机构、医药企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实地检查,听取基层监管单位和群众的意见。(记者 刘宏顺)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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