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解读六

  • 2019年06月25日 09时23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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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

    5月5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川办发〔2019〕29号)。

    6月20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川府发〔2019〕15号),其中涵盖1个主文件和5个子文件。

    6月21日

    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在蓉召开,尹力省长出席发表重要讲话,并提出相关要求。

    如此密集地发文与开会,频频动作的背后,我省对推进这项工作的决心和行动力可见一斑。聚焦最新出台的“5+1”文件,它的特点亮点是什么?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重视度高

    发文+开会+省长提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2019全国两会之后,四川召开了几次大的现场会。

    一是在今年3月22日,在宜宾市召开的全省投资促进及重点项目工作现场会。

    二是4月24日,在德阳市召开的全省减税降费助推工业高质量发展现场会。

    三是6月21日,在成都市召开的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

    这三次现场会,时间分别相隔1-2个月,重点分别是抓投资、抓实体经济和抓营商环境,但都有一个共同点是尹力省长均有出席并讲话,可见其受重视程度非常高。特别是选在年中召开的这次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更具有节点性意义。前一天印发系列文件,第二天就召开现场会,这样的紧迫度也为各厅局、各市州形成无形的加压。

    组合拳

    “5+1”文件出台目标明措施细

    本次省政府印发的“5+1”文件包括:

    1个主文件——《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简称《行动计划》);

    5个子文件——《四川省政务服务对标专项行动方案》、《四川省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专项行动方案》、《四川省简政便民专项行动方案》、《四川省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方案》、《四川省推进“一网通办”专项行动方案》。

    预计用2年的时间,用组合拳的形式,提升我省营商环境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水平。

    四川发布梳理发现,主文件中主要明确了我省“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而子文件则通过5个专项行动方案,提出了73项具体措施,聚焦我省营商环境当前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如此有统有分,既有目标和重点,也有细化的具体措施,为各部门、单位以及地方的操作执行指明了方向。

    范围广

    涉及超30个责任单位和全省各市州

    统览整个“5+1”文件,《行动计划》中不仅分门别类梳理了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营商环境的方案和措施,更为各项目标设置了责任单位、牵头单位以及完成时限。四川发布梳理发现,包括司法厅、省发改委等在内的全省超过30个部门(单位)以及各市(州)人民政府均承担了相应责任。

    其中,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更是承担多项职责,并牵头多项任务的落实。依据从这几大部门的任务承载分布,不难看出《行动计划》从整体上对法治环境和市场监管的侧重。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的《行动计划》中,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大数据中心也将担当大梁,尤其将在《四川省政务服务对标专项行动方案》和《四川省推进“一网通办”专项行动方案》的落实中发挥重要牵头作用。从侧面来看,这也正是我省政务服务从线下走向线上线下结合,从分散走向系统化的一种体现。

    实惠多

    市场、企业、群众均获益

    《行动计划》出台后,对四川能带来哪些实际的好处是广大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对此,我们可以从三方面来直观获悉。

    从市场方面来看,《行动计划》中用了一个新的词——“竞争中性”来描述对未来市场环境的规划,这个词翻译过来就是,要求政府部门要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为此,如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强对市场行为的监管都依照这个标准被详细梳理入文件。

    对于企业来说,《行动计划》更是带来了许多红利。比如,要“健全企业参与重大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这就意味着,今后,对企业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都需要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的意见,不能“拍脑门儿”决定。又如,对于如何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方面,《行动计划》提出“2019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低10%。”、“2019年年底全部取消我省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等众多利好措施。此外,《行动计划》在企业登记便利化改革、知识产权保护、融资环境改善等多方面都提出了相应措施。

    此外,对于群众来说,深化“放管服”改革释放的不仅是大环境上的利好信息,还有具体办事的便利。规范政府行为、公开权责清单将督促减少政府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行动计划》要求推进的“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势必大量减少群众办事中不必要的麻烦;对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网络、有线电视过户等关联业务联动办理的相关规定更能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服务,可以说全文都是满满的实惠。

    5大专项行动方案亮点速读

    “2019年12月底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

    “2019年10月底前,建立包含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户口簿、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结婚证、离婚证……残疾人证等高频电子证照应用。”

    ——《四川省政务服务对标专项行动方案》

    “2020年12月底前,拓宽企业参与立法渠道。创新法规规章多元化起草机制,建立有代表性的企业联系点制度,拓宽企业参与立法渠道。建立涉企法规规章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工作机制,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听取营商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立意见采纳沟通反馈机制,及时反馈企业的意见建议和利益诉求。”

    ——《四川省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专项行动方案》

    “2020年12月底前,取消一批证明事项……对我省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组织再次全面清理,凡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凡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应尽可能予以取消,并根据国家已公布的取消证明事项开展对应清理,不留盲区和死角。”

    ——《四川省简政便民专项行动方案》

    “公布中介服务清单……全面清理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清理规范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审批部门、服务时限等内容,其中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项目,明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省本级2019年6月底前,各市(州)2019年8月底前完成。”

    ——《四川省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方案》

    “推动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更多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推进交通违章缴费、教育缴费等个人非税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收费功能接入省统一支付平台,推进更多事项纳入政府统一支付的“政务专递”。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利用自助服务终端以及银行、邮政等企业网点代办,推行7×24全时政务服务模式……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四川省推进“一网通办”专项行动方案》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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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解读六

  • 2019年06月25日 09时23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

    5月5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川办发〔2019〕29号)。

    6月20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川府发〔2019〕15号),其中涵盖1个主文件和5个子文件。

    6月21日

    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在蓉召开,尹力省长出席发表重要讲话,并提出相关要求。

    如此密集地发文与开会,频频动作的背后,我省对推进这项工作的决心和行动力可见一斑。聚焦最新出台的“5+1”文件,它的特点亮点是什么?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重视度高

    发文+开会+省长提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2019全国两会之后,四川召开了几次大的现场会。

    一是在今年3月22日,在宜宾市召开的全省投资促进及重点项目工作现场会。

    二是4月24日,在德阳市召开的全省减税降费助推工业高质量发展现场会。

    三是6月21日,在成都市召开的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

    这三次现场会,时间分别相隔1-2个月,重点分别是抓投资、抓实体经济和抓营商环境,但都有一个共同点是尹力省长均有出席并讲话,可见其受重视程度非常高。特别是选在年中召开的这次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更具有节点性意义。前一天印发系列文件,第二天就召开现场会,这样的紧迫度也为各厅局、各市州形成无形的加压。

    组合拳

    “5+1”文件出台目标明措施细

    本次省政府印发的“5+1”文件包括:

    1个主文件——《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简称《行动计划》);

    5个子文件——《四川省政务服务对标专项行动方案》、《四川省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专项行动方案》、《四川省简政便民专项行动方案》、《四川省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方案》、《四川省推进“一网通办”专项行动方案》。

    预计用2年的时间,用组合拳的形式,提升我省营商环境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水平。

    四川发布梳理发现,主文件中主要明确了我省“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而子文件则通过5个专项行动方案,提出了73项具体措施,聚焦我省营商环境当前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如此有统有分,既有目标和重点,也有细化的具体措施,为各部门、单位以及地方的操作执行指明了方向。

    范围广

    涉及超30个责任单位和全省各市州

    统览整个“5+1”文件,《行动计划》中不仅分门别类梳理了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营商环境的方案和措施,更为各项目标设置了责任单位、牵头单位以及完成时限。四川发布梳理发现,包括司法厅、省发改委等在内的全省超过30个部门(单位)以及各市(州)人民政府均承担了相应责任。

    其中,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更是承担多项职责,并牵头多项任务的落实。依据从这几大部门的任务承载分布,不难看出《行动计划》从整体上对法治环境和市场监管的侧重。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的《行动计划》中,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大数据中心也将担当大梁,尤其将在《四川省政务服务对标专项行动方案》和《四川省推进“一网通办”专项行动方案》的落实中发挥重要牵头作用。从侧面来看,这也正是我省政务服务从线下走向线上线下结合,从分散走向系统化的一种体现。

    实惠多

    市场、企业、群众均获益

    《行动计划》出台后,对四川能带来哪些实际的好处是广大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对此,我们可以从三方面来直观获悉。

    从市场方面来看,《行动计划》中用了一个新的词——“竞争中性”来描述对未来市场环境的规划,这个词翻译过来就是,要求政府部门要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为此,如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强对市场行为的监管都依照这个标准被详细梳理入文件。

    对于企业来说,《行动计划》更是带来了许多红利。比如,要“健全企业参与重大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这就意味着,今后,对企业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都需要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的意见,不能“拍脑门儿”决定。又如,对于如何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方面,《行动计划》提出“2019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低10%。”、“2019年年底全部取消我省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等众多利好措施。此外,《行动计划》在企业登记便利化改革、知识产权保护、融资环境改善等多方面都提出了相应措施。

    此外,对于群众来说,深化“放管服”改革释放的不仅是大环境上的利好信息,还有具体办事的便利。规范政府行为、公开权责清单将督促减少政府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行动计划》要求推进的“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势必大量减少群众办事中不必要的麻烦;对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网络、有线电视过户等关联业务联动办理的相关规定更能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服务,可以说全文都是满满的实惠。

    5大专项行动方案亮点速读

    “2019年12月底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

    “2019年10月底前,建立包含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户口簿、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结婚证、离婚证……残疾人证等高频电子证照应用。”

    ——《四川省政务服务对标专项行动方案》

    “2020年12月底前,拓宽企业参与立法渠道。创新法规规章多元化起草机制,建立有代表性的企业联系点制度,拓宽企业参与立法渠道。建立涉企法规规章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工作机制,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听取营商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立意见采纳沟通反馈机制,及时反馈企业的意见建议和利益诉求。”

    ——《四川省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专项行动方案》

    “2020年12月底前,取消一批证明事项……对我省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组织再次全面清理,凡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凡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应尽可能予以取消,并根据国家已公布的取消证明事项开展对应清理,不留盲区和死角。”

    ——《四川省简政便民专项行动方案》

    “公布中介服务清单……全面清理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清理规范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审批部门、服务时限等内容,其中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项目,明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省本级2019年6月底前,各市(州)2019年8月底前完成。”

    ——《四川省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方案》

    “推动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更多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推进交通违章缴费、教育缴费等个人非税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收费功能接入省统一支付平台,推进更多事项纳入政府统一支付的“政务专递”。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利用自助服务终端以及银行、邮政等企业网点代办,推行7×24全时政务服务模式……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四川省推进“一网通办”专项行动方案》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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