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抓好洪灾后农业生产补救的紧急通知》解读

  • 2013年07月18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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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洪灾后农业生产补救的紧急通知

     

      18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今年6月以来,我省连续遭遇多场强降雨,部分地区出现严重暴雨洪涝灾害,给农业生产和农业基础设施造成较大影响。18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洪灾后农业生产补救的紧急通知》,确保全年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促进灾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通知》要求,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救灾工作组,深入灾区查实农业受灾情况,了解恢复农业生产面临的主要困难。农业部门要根据不同受灾情况,制定科学合理、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生产补救方案,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补救。

      同时,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发动群众,针对不同受灾情况,立足当地农业生产实际,抓好生产补救。《通知》指出,当前季节适宜,改种补种恢复生产还有较大的回旋余地。对因灾绝收的田土,要发动群众因地制宜抢时改种适销对路、生育期适中的豆类、玉米、瓜果类蔬菜和红苕等夏秋作物,杜绝因灾荒芜田土。已基本绝收的稻田,要说服群众割掉坏死幼穗和叶片,高留稻桩,蓄留“洪水再生稻”。

      《通知》还要求,灾区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洪灾后农业生产补救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分级分片区责任到人。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加大对农业生产补救的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要确保救灾资金的快速拨付,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农口各有关部门要抓紧恢复水毁农田和提灌等基础设施,立即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受灾第一线,搞好灾后改种、补种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抓好生产补救示范点(片),做好恢复生产所需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组织、调运和供应。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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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切实抓好洪灾后农业生产补救的紧急通知》解读

  • 2013年07月18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洪灾后农业生产补救的紧急通知

     

      18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今年6月以来,我省连续遭遇多场强降雨,部分地区出现严重暴雨洪涝灾害,给农业生产和农业基础设施造成较大影响。18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洪灾后农业生产补救的紧急通知》,确保全年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促进灾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通知》要求,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救灾工作组,深入灾区查实农业受灾情况,了解恢复农业生产面临的主要困难。农业部门要根据不同受灾情况,制定科学合理、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生产补救方案,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补救。

      同时,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发动群众,针对不同受灾情况,立足当地农业生产实际,抓好生产补救。《通知》指出,当前季节适宜,改种补种恢复生产还有较大的回旋余地。对因灾绝收的田土,要发动群众因地制宜抢时改种适销对路、生育期适中的豆类、玉米、瓜果类蔬菜和红苕等夏秋作物,杜绝因灾荒芜田土。已基本绝收的稻田,要说服群众割掉坏死幼穗和叶片,高留稻桩,蓄留“洪水再生稻”。

      《通知》还要求,灾区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洪灾后农业生产补救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分级分片区责任到人。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加大对农业生产补救的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要确保救灾资金的快速拨付,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农口各有关部门要抓紧恢复水毁农田和提灌等基础设施,立即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受灾第一线,搞好灾后改种、补种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抓好生产补救示范点(片),做好恢复生产所需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组织、调运和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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