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牢固树立发展新理念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意见

  • 2016年02月02日 08时06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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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对我省农业农村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新理念,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确保全省广大农民与全国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奋力推进“两个跨越”极不平凡的5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考验,各地、各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强农惠农富农举措,全省农业农村经济总体上呈现出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粮食连续稳定增产,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基础设施水平整体跃升,创新驱动能力显著提高,农村改革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取得重大成果,农村民生进一步改善,农民收入连续五年保持“两个高于”,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全面实现了“十二五”农业农村规划目标,全省“三农”工作又上了一个大台阶。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当前,农业现代化仍然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尤其贫困地区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未来五年,我省农业农村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进农民福祉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强基础、促转型、抓改革、补短板、奔小康的思路,大力夯实现代农业基础,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继续深化农村改革,扎实开展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集中力量推进脱贫攻坚,确保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到2020年,全省现代农业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稳定粮食产量,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建成幸福美丽新村3.5万个,覆盖全省80%的行政村;8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1501个贫困村全部退出,380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农民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2016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目标,以创新发展引领农业转型升级,以协调发展促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以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开放发展提升农业质量效益,以共享发展实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全面实施“十三五”发展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全省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精准脱贫105万人。

      一、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一)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路子。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突出抓好粮食功能区、粮食核心区和90个粮食生产重点县生产能力建设,深化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工程,确保2020年全省粮食生产能力达到800亿斤以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树立大食物观,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大力发展粮油、果蔬、生猪、茶叶等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牛羊等草食牲畜,满足多元化的食物消费需求。启动第三轮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重点县和现代农业示范市、县建设,深入推进现代农业千亿示范工程、万亩亿元示范区、千斤粮万元钱粮经复合基地建设,逐步形成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与资源禀赋相匹配的现代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促进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实施一批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排头兵”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

      (二)培育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引导和支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养老服务、农村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创建一批重点县或示范县。坚持农旅融合、文旅互动,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行动计划和示范项目带动、精品建设等工程,加快发展创意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体验农业,扶持培育一批休闲农庄、花果人家、民族风苑、国际驿站等乡村旅游特色业态经营点,积极开发乡村生活体验、特色民宿、森林康养、自驾露营、户外运动等乡村休闲度假产品,扶持发展一批乡村旅游合作社。落实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政策。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建设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培育本土电商企业有序进入现代农业,加快农村消费、农资供应、产品销售、农家服务等电子商务综合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农村经营性养老服务和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开发农村特色工艺品,规范和鼓励农民文艺演出。

      (三)大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深入推进10个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加速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进“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工程,逐步提高大中型水利工程补助比例,全力推进武引二期灌区,开工建设土溪口水库、武引蓬船灌区、李家岩水库等国家重大水利工程。把农田水利作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加快已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农水重点县、五小水利工程、农建综合示范区建设。到2020年全省新增有效灌溉面积80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质达标率。整合国土、农业、水利、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建成4430万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整合完善建设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将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建设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抓好烟区水源援建工程建设和管理。改善农业技术装备条件,促进农机装备升级换代,不断提高农机装备、作业和服务水平。到2020年农机装备总动力达到500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3%。加强农村自然灾害预警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发展农村规模化沼气,推进行政村实现宽带全覆盖。

      (四)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大力实施农畜育种攻关工程、现代农业产业链科技示范工程、绿色安全农产品生产等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生物育种、智能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四川创新团队建设水平。支持涉农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科技人员面向生产研发、技术推广参与现代农业建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联合科研机构开展技术集成研究和产业化示范。加强育繁推一体化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农作物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和畜禽水产良种工程,加快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和种畜禽核心场建设。深入推进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探索成果权益分享、转移转化和科研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大力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开展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大力实施科技扶贫专项行动,加强“三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科技扶贫示范县乡村户试点示范。加强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大力发展智慧气象和农业遥感技术应用。到2020年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9%以上。

      (五)推进农产品市场和流通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推进区域性骨干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建设,实施信息化改造,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农产品进城与农资和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格局。推动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支持农产品营销公共服务平台、农产品产地中小型集散市场、集配中心、公益性批发市场建设,开展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行动。支持农产品烘干、仓储、分选设施建设,完善鲜活农产品一体化冷链物流体系,继续扶持“农批对接”“农超对接”等多种产销对接和直供直销。加强供销、邮政、商贸流通等系统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建设与衔接,加快完善县、乡、村物流体系,有效破解“起初一公里”难题。协同推进快递下乡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统一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六)完善农民增收利益联结和共享机制。探索农村资产入股增收模式,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经济,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采取“保底分红+利润分红”等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创新发展订单农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依法利用撂荒土地、林场、水面、农房宅院等农村闲置资产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探索将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通过股权量化到户,让集体组织成员长期分享资产收益。深化“合同帮农”工作,为农民和涉农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纠纷调处等服务。

      (七)提升农业对外开放合作水平。实施农业开放战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利用中俄“两河流域”合作、农业多双边对外援助项目等平台和“万企出国门”等活动,支持农业企业抱团开展跨国经营,建立境外农业开发园区。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积极参与“川货全国行”活动,举办四川农业博览会和川台农业合作论坛,不断扩大四川农业影响力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持续加大农业投资促进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采取PPP等多种方式投资农业农村。举办贫困地区“千企千村”“一村一品”对接活动,逐步实现贫困村特色产业、带动主体全覆盖。

      二、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创新,充分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八)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多权同确”,2016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2019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健全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机制。规范统一全省农村产权确权颁证的文本格式。加快建立农村集体产权信息系统。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扩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范围,扎实做好清产核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等农村产权改革的基础工作。落实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税收优惠政策。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发展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农村资产评估体系。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体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营。在现有改革推进好、改革积极性高的地方建立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

      (九)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规范有序流转承包地。建立健全以县、乡为主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引导土地等农村产权进入公开交易平台流转。创新适度规模经营形式,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大园区+小业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等多种方式实现规模经营,大力推广“农业共营制”模式。落实好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制度,建立工商资本流转土地风险保障金制度,探索租地与农业保险、农业担保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风险保障能力,严防农地“非农化”。健全县、乡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加强对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允许将集中连片整治后新增加的部分耕地,按规定用于完善农田配套设施。

      (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推进农民合作组织规范化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社自愿联合组建联合社,支持农民合作社组织形式创新、产业业态创新、运行机制创新,大力推广农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提升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落实农民合作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和生产设施、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政策。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鼓励和支持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优化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加大对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支持力度。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经过5年努力使其基本都得到培训。鼓励有技能或经营能力的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创立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落实好扶持家庭农场的政策措施,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职业农民养老保险办法。

      (十一)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优化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探索创新农业公益性服务供给机制和实现形式。落实财政、税费、信贷支持措施,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大力发展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服务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商务联社等组织,支持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代销代购、农机作业、储藏保鲜等全程社会化服务。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运行机制。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开展全产业链科技服务。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扩大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

      (十二)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推进农垦(场)改革发展。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以政事分开、社企分开为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使之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支持供销合作社创新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和农村综合服务等。实施“基层社示范建设工程”,逐步实现基层社在县以下服务全覆盖。加快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2017年前建立健全各级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做实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社有企业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培育一批为农服务大型企业集团。推动农垦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构建符合农垦特点、以管资产为主的监管体制。强化农垦权益保护,严肃查处擅自改变农垦土地用途和非法侵占农垦土地的行为。推动农场转换经营体制机制。

      (十三)深入推进林业改革。创新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体制。研究制定四川省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估验收办法。推进政企、政事、事企、管办分开,分类推进国有森工企业改制改革,逐步理顺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抓好国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推进以“两证一社”为主的新型林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加强林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并扩大交易范围,探索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

      (十四)深化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围绕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发挥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导向作用。深入推进金融扶贫惠农工程。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加快发展主要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创新村镇银行设立模式,扩大覆盖面。扩大在农民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试点的范围,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2016年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正式运营。扩大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协同支持水利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范围。合理确定涉农贷款利率水平,降低担保费率、评估费用等涉农贷款融资成本。深化“银会合作”,推动担保体系涉及自然人。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推进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依法拓宽农村产权抵押范围。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和支付环境建设。探索基层党组织与涉农银行基层机构开展合作。支持成都市开展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完善农业政策保险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成立农业互助保险组织。继续开展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以及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试点。禁止将商业保险作为工作任务纳入乡村干部工作考核。

      三、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十五)全面实施“五大行动”。坚持产村相融、成片推进,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文化传承五大行动。以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为载体,加快建设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乌蒙新村,采取新建、改造、盘活农村闲置资源、租赁农民闲置住房等方式加大农村廉租房建设力度,优先解决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的基本住房。注重新建、改造、保护相结合,鼓励和支持旧村落改造和保护,积极推行“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建设模式。启动幸福美丽新村示范县建设。编制“十三五”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和专项、区域规划。

      (十六)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集中连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工程,推进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县统一处理。发挥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作用,支持改善村内公共设施和人居环境。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市、县逐步把农村环境整治支出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推进“三建四改”为主的院落整治。全面治理农村面源污染,组织好农膜、秸秆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强化禁养、限养、适养区划分及管理。实施农村污水处理专项整治工程,推进建制镇、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集中开展清河清渠清沟行动。大力推进省级生态村镇创建工作,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村。

      (十七)大力培育乡风文明。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建设。加强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扎实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建设试点。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示范县乡村创建,组织实施“百村建设”行动,推进“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示范点和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倡导文明新生活。

      (十八)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投入,不断扩大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深度和服务范围,推进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加快通乡通村公路硬化、县乡道改善提升和配套设施完善工程建设,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加快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通班车,促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将农村邮政基础设施纳入新农村建设公共服务项目中统一规划实施。完善县域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深入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等专项计划,对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引导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选择较高档次缴费,鼓励城乡居民参加更高保障水平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乡统筹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逐步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十九)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继续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加快清理农民工就业歧视性规定,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落实税收优惠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建设。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除成都外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落实和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促进有能力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市民化,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安排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增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四、全面实施精准扶贫,集中力量脱贫攻坚

      (二十)扎实推进“六个精准”。开展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回头看”,挤干水分实现“零差错”,建成脱贫攻坚信息管理平台,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市有卷、省有库”,确保扶持对象精准。科学编制“十三五”脱贫规划,全面完成贫困村脱贫发展规划和贫困户脱贫帮扶规划,深化落实贫困村“五个一”和贫困户干部帮扶措施,确保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精准。建立科学合理的脱贫目标确定机制、验收评估机制和动态统计监测机制,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脱贫退出标准和程序,引入第三方力量评估,确保脱贫成效精准。

      (二十一)抓实抓细“五个一批”。突出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增收,依靠教育就业增收,依托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增收,着力解决脱贫的核心问题。抓好移民搬迁安置一批,融入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科学规划安排,确保完成年度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加快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力争两年内纳入低保的贫困户实现脱贫。做实医疗救助扶持一批,推进健康扶贫工程,提高卫生计生服务水平,健全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缓解因病致贫。强化灾后重建帮扶一批,帮助受灾群众致富奔康。

      (二十二)着力实现“两个聚焦”。聚焦当年要摘帽的贫困县、要退出的贫困村、要脱贫的贫困户,制定实施10个扶贫专项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制定农村土地整治、旅游扶贫等N个单项计划,明确年度任务、工作重点、进度安排,各级部门牵头负责、县级党政统筹落实。聚焦“四大片区”主战场,制定实施年度脱贫攻坚行动计划,深入推进藏区“六项民生工程计划”,继续落实彝区“十项扶贫工程”和17条特殊支持政策,编制和实施《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促进“四大片区”资源整合开发转化。统筹解决好片区外小区域贫困和插花贫困问题。

      (二十三)构建完善攻坚格局。建立从省到乡党政主要领导“双组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体系,落实各级领导和机关单位联系指导贫困县精准扶贫制度,完善“3+10+N”组合拳分战线、分层级负责制度,实行“四到县”,逐级签订责任书,严格考核、严密督查、严厉问责。加大财政扶贫投入,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健全集中投入、有效对接、统筹平衡的整合机制,建立省级扶贫投融资平台、县级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平台、基层扶贫工作平台。加强23个中央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与249个省级机关(单位)及市、县党政机关定点扶贫,扩大东西扶贫协作和省内对口支援。广泛开展扶贫日、“万企帮万村”、电商扶贫行动和“结对认亲、爱心扶贫”等活动,凝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五、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十四)抓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大力实施农村土地整治,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严禁毁林开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积极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开展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大土壤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各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逐步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与种植结构调整试点。

      (二十五)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力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生态修复。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试点。加快发展节水农业,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积极推广抗旱节水品种和喷灌滴灌、循环水养殖等技术,全面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分区开展节水农业示范,推动结构节水。继续实施江河防洪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

      (二十六)实施生态保护重点工程。继续实施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7%以上,湿地保有量达到2500万亩以上,草原植被综合盖度保持在86%以上。深入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与国家级公益林同步同标准逐步提高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积极争取逐步将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商品林纳入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科学开展生态退化区恢复和治理,继续实施川西北防沙治沙、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水土流失及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逐步扩大省级湿地补偿试点范围,适度提高补偿标准。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全面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及应急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

      (二十七)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根据环境容量调整区域种植、养殖布局,推广“生态养殖+沼气+绿色种植”等发展模式,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推行粮经饲三元结构,加大对粮食作物改种饲草料作物的扶持力度,开展优质饲草料种植推广补贴试点。在石漠化地区减少玉米种植面积,增加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料及人工种草面积。积极开展青贮饲料化养畜、秸秆固化气化、畜禽粪便转化为有机沼肥等技术示范,实施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区域示范工程。

      (二十八)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调整优化品种品质结构,大力推广水稻、马铃薯、食用菌等优质专用品种,发展品牌农业、特色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和名特优新农产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深入实施“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双品牌战略,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定登记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持续推进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估。加快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配套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和技术规程。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快完善基层监管、检测和综合执法体系。抓好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和追溯管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动。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保险联运机制建设,强化动植物疫情疫病监测防范。实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

      六、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为“三农”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九)切实加强“三农”工作领导。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切实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不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三农”工作市(州)、县(市、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比重,用好“三农”工作、农民增收和脱贫攻坚考核评价结果,注重选派熟悉“三农”工作的领导干部进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加强中长期重大事项研究,优先解决农业农村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规划制定、工作安排、财力分配和干部配备上向农业农村工作倾斜,切实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强化涉农统计管理和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扎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三十)加大农业投入力度。财政支出把农业农村作为优先保障领域,符合农民的实际需求,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优先布局农民最急需的项目,确保投入只增不减。

      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加大专项建设基金对扶贫、水利、农业科技、农村产业融合、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三农”领域重点项目和工程支持力度。开展省级涉农资金管理改革和市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从项目规划和预算编制环节入手,对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予以整合,建立涉农资金管理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和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绩效考评体系,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出台完善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指导意见。制定支持丘陵地区、人口大县和农业大县加快发展政策举措。

      (三十一)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从严从实抓好乡、村党组织换届,实施“千乡万村好书记选育计划”,选好用好管好带头人,加强乡、村两级党组织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向软弱涣散村和贫困村选派的第一书记作用。持续用力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强化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深化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深入推进农村基层事务、政务和党务全面公开,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开展“和谐社区”“村民自治模范”创建活动,探索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构建完善的村级治理体系。开展实行“政经分开”试验,探索剥离村“两委”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发挥村规民约和社会贤达的积极作用,推行法律顾问进乡村制度,健全乡村法律援助制度。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全面推行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构建“十户联防”机制。依法打击涉农违法犯罪和邪教势力,消除封建迷信在农村的影响,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十二)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农村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发挥县级党委“一线指挥部”作用,强化抓乡促村工作力度。坚持党员干部“走基层”常态化,健全领导干部“三个走遍”、村干部“四必到四必访”以及结对认亲、驻村帮扶等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访贫问苦,摸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持续开展涉农项目资金审计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侵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腐败行为。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严肃农村基层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保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凝聚力。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4日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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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牢固树立发展新理念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意见

  • 2016年02月02日 08时06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对我省农业农村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新理念,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确保全省广大农民与全国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奋力推进“两个跨越”极不平凡的5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考验,各地、各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强农惠农富农举措,全省农业农村经济总体上呈现出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粮食连续稳定增产,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基础设施水平整体跃升,创新驱动能力显著提高,农村改革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取得重大成果,农村民生进一步改善,农民收入连续五年保持“两个高于”,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全面实现了“十二五”农业农村规划目标,全省“三农”工作又上了一个大台阶。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当前,农业现代化仍然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尤其贫困地区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未来五年,我省农业农村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进农民福祉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强基础、促转型、抓改革、补短板、奔小康的思路,大力夯实现代农业基础,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继续深化农村改革,扎实开展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集中力量推进脱贫攻坚,确保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到2020年,全省现代农业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稳定粮食产量,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建成幸福美丽新村3.5万个,覆盖全省80%的行政村;8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1501个贫困村全部退出,380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农民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2016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目标,以创新发展引领农业转型升级,以协调发展促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以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开放发展提升农业质量效益,以共享发展实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全面实施“十三五”发展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全省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精准脱贫105万人。

      一、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一)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路子。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突出抓好粮食功能区、粮食核心区和90个粮食生产重点县生产能力建设,深化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工程,确保2020年全省粮食生产能力达到800亿斤以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树立大食物观,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大力发展粮油、果蔬、生猪、茶叶等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牛羊等草食牲畜,满足多元化的食物消费需求。启动第三轮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重点县和现代农业示范市、县建设,深入推进现代农业千亿示范工程、万亩亿元示范区、千斤粮万元钱粮经复合基地建设,逐步形成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与资源禀赋相匹配的现代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促进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实施一批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排头兵”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

      (二)培育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引导和支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养老服务、农村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创建一批重点县或示范县。坚持农旅融合、文旅互动,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行动计划和示范项目带动、精品建设等工程,加快发展创意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体验农业,扶持培育一批休闲农庄、花果人家、民族风苑、国际驿站等乡村旅游特色业态经营点,积极开发乡村生活体验、特色民宿、森林康养、自驾露营、户外运动等乡村休闲度假产品,扶持发展一批乡村旅游合作社。落实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政策。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建设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培育本土电商企业有序进入现代农业,加快农村消费、农资供应、产品销售、农家服务等电子商务综合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农村经营性养老服务和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开发农村特色工艺品,规范和鼓励农民文艺演出。

      (三)大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深入推进10个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加速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进“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工程,逐步提高大中型水利工程补助比例,全力推进武引二期灌区,开工建设土溪口水库、武引蓬船灌区、李家岩水库等国家重大水利工程。把农田水利作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加快已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农水重点县、五小水利工程、农建综合示范区建设。到2020年全省新增有效灌溉面积80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质达标率。整合国土、农业、水利、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建成4430万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整合完善建设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将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建设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抓好烟区水源援建工程建设和管理。改善农业技术装备条件,促进农机装备升级换代,不断提高农机装备、作业和服务水平。到2020年农机装备总动力达到500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3%。加强农村自然灾害预警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发展农村规模化沼气,推进行政村实现宽带全覆盖。

      (四)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大力实施农畜育种攻关工程、现代农业产业链科技示范工程、绿色安全农产品生产等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生物育种、智能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四川创新团队建设水平。支持涉农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科技人员面向生产研发、技术推广参与现代农业建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联合科研机构开展技术集成研究和产业化示范。加强育繁推一体化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农作物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和畜禽水产良种工程,加快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和种畜禽核心场建设。深入推进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探索成果权益分享、转移转化和科研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大力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开展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大力实施科技扶贫专项行动,加强“三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科技扶贫示范县乡村户试点示范。加强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大力发展智慧气象和农业遥感技术应用。到2020年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9%以上。

      (五)推进农产品市场和流通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推进区域性骨干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建设,实施信息化改造,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农产品进城与农资和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格局。推动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支持农产品营销公共服务平台、农产品产地中小型集散市场、集配中心、公益性批发市场建设,开展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行动。支持农产品烘干、仓储、分选设施建设,完善鲜活农产品一体化冷链物流体系,继续扶持“农批对接”“农超对接”等多种产销对接和直供直销。加强供销、邮政、商贸流通等系统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建设与衔接,加快完善县、乡、村物流体系,有效破解“起初一公里”难题。协同推进快递下乡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统一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六)完善农民增收利益联结和共享机制。探索农村资产入股增收模式,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经济,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采取“保底分红+利润分红”等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创新发展订单农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依法利用撂荒土地、林场、水面、农房宅院等农村闲置资产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探索将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通过股权量化到户,让集体组织成员长期分享资产收益。深化“合同帮农”工作,为农民和涉农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纠纷调处等服务。

      (七)提升农业对外开放合作水平。实施农业开放战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利用中俄“两河流域”合作、农业多双边对外援助项目等平台和“万企出国门”等活动,支持农业企业抱团开展跨国经营,建立境外农业开发园区。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积极参与“川货全国行”活动,举办四川农业博览会和川台农业合作论坛,不断扩大四川农业影响力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持续加大农业投资促进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采取PPP等多种方式投资农业农村。举办贫困地区“千企千村”“一村一品”对接活动,逐步实现贫困村特色产业、带动主体全覆盖。

      二、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创新,充分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八)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多权同确”,2016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2019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健全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机制。规范统一全省农村产权确权颁证的文本格式。加快建立农村集体产权信息系统。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扩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范围,扎实做好清产核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等农村产权改革的基础工作。落实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税收优惠政策。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发展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农村资产评估体系。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体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营。在现有改革推进好、改革积极性高的地方建立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

      (九)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规范有序流转承包地。建立健全以县、乡为主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引导土地等农村产权进入公开交易平台流转。创新适度规模经营形式,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大园区+小业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等多种方式实现规模经营,大力推广“农业共营制”模式。落实好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制度,建立工商资本流转土地风险保障金制度,探索租地与农业保险、农业担保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风险保障能力,严防农地“非农化”。健全县、乡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加强对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允许将集中连片整治后新增加的部分耕地,按规定用于完善农田配套设施。

      (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推进农民合作组织规范化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社自愿联合组建联合社,支持农民合作社组织形式创新、产业业态创新、运行机制创新,大力推广农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提升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落实农民合作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和生产设施、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政策。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鼓励和支持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优化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加大对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支持力度。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经过5年努力使其基本都得到培训。鼓励有技能或经营能力的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创立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落实好扶持家庭农场的政策措施,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职业农民养老保险办法。

      (十一)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优化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探索创新农业公益性服务供给机制和实现形式。落实财政、税费、信贷支持措施,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大力发展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服务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商务联社等组织,支持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代销代购、农机作业、储藏保鲜等全程社会化服务。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运行机制。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开展全产业链科技服务。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扩大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

      (十二)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推进农垦(场)改革发展。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以政事分开、社企分开为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使之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支持供销合作社创新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和农村综合服务等。实施“基层社示范建设工程”,逐步实现基层社在县以下服务全覆盖。加快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2017年前建立健全各级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做实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社有企业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培育一批为农服务大型企业集团。推动农垦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构建符合农垦特点、以管资产为主的监管体制。强化农垦权益保护,严肃查处擅自改变农垦土地用途和非法侵占农垦土地的行为。推动农场转换经营体制机制。

      (十三)深入推进林业改革。创新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体制。研究制定四川省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估验收办法。推进政企、政事、事企、管办分开,分类推进国有森工企业改制改革,逐步理顺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抓好国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推进以“两证一社”为主的新型林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加强林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并扩大交易范围,探索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

      (十四)深化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围绕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发挥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导向作用。深入推进金融扶贫惠农工程。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加快发展主要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创新村镇银行设立模式,扩大覆盖面。扩大在农民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试点的范围,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2016年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正式运营。扩大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协同支持水利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范围。合理确定涉农贷款利率水平,降低担保费率、评估费用等涉农贷款融资成本。深化“银会合作”,推动担保体系涉及自然人。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推进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依法拓宽农村产权抵押范围。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和支付环境建设。探索基层党组织与涉农银行基层机构开展合作。支持成都市开展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完善农业政策保险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成立农业互助保险组织。继续开展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以及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试点。禁止将商业保险作为工作任务纳入乡村干部工作考核。

      三、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十五)全面实施“五大行动”。坚持产村相融、成片推进,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文化传承五大行动。以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为载体,加快建设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乌蒙新村,采取新建、改造、盘活农村闲置资源、租赁农民闲置住房等方式加大农村廉租房建设力度,优先解决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的基本住房。注重新建、改造、保护相结合,鼓励和支持旧村落改造和保护,积极推行“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建设模式。启动幸福美丽新村示范县建设。编制“十三五”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和专项、区域规划。

      (十六)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集中连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工程,推进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县统一处理。发挥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作用,支持改善村内公共设施和人居环境。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市、县逐步把农村环境整治支出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推进“三建四改”为主的院落整治。全面治理农村面源污染,组织好农膜、秸秆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强化禁养、限养、适养区划分及管理。实施农村污水处理专项整治工程,推进建制镇、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集中开展清河清渠清沟行动。大力推进省级生态村镇创建工作,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村。

      (十七)大力培育乡风文明。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建设。加强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扎实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建设试点。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示范县乡村创建,组织实施“百村建设”行动,推进“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示范点和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倡导文明新生活。

      (十八)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投入,不断扩大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深度和服务范围,推进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加快通乡通村公路硬化、县乡道改善提升和配套设施完善工程建设,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加快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通班车,促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将农村邮政基础设施纳入新农村建设公共服务项目中统一规划实施。完善县域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深入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等专项计划,对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引导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选择较高档次缴费,鼓励城乡居民参加更高保障水平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乡统筹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逐步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十九)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继续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加快清理农民工就业歧视性规定,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落实税收优惠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建设。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除成都外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落实和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促进有能力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市民化,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安排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增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四、全面实施精准扶贫,集中力量脱贫攻坚

      (二十)扎实推进“六个精准”。开展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回头看”,挤干水分实现“零差错”,建成脱贫攻坚信息管理平台,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市有卷、省有库”,确保扶持对象精准。科学编制“十三五”脱贫规划,全面完成贫困村脱贫发展规划和贫困户脱贫帮扶规划,深化落实贫困村“五个一”和贫困户干部帮扶措施,确保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精准。建立科学合理的脱贫目标确定机制、验收评估机制和动态统计监测机制,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脱贫退出标准和程序,引入第三方力量评估,确保脱贫成效精准。

      (二十一)抓实抓细“五个一批”。突出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增收,依靠教育就业增收,依托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增收,着力解决脱贫的核心问题。抓好移民搬迁安置一批,融入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科学规划安排,确保完成年度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加快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力争两年内纳入低保的贫困户实现脱贫。做实医疗救助扶持一批,推进健康扶贫工程,提高卫生计生服务水平,健全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缓解因病致贫。强化灾后重建帮扶一批,帮助受灾群众致富奔康。

      (二十二)着力实现“两个聚焦”。聚焦当年要摘帽的贫困县、要退出的贫困村、要脱贫的贫困户,制定实施10个扶贫专项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制定农村土地整治、旅游扶贫等N个单项计划,明确年度任务、工作重点、进度安排,各级部门牵头负责、县级党政统筹落实。聚焦“四大片区”主战场,制定实施年度脱贫攻坚行动计划,深入推进藏区“六项民生工程计划”,继续落实彝区“十项扶贫工程”和17条特殊支持政策,编制和实施《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促进“四大片区”资源整合开发转化。统筹解决好片区外小区域贫困和插花贫困问题。

      (二十三)构建完善攻坚格局。建立从省到乡党政主要领导“双组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体系,落实各级领导和机关单位联系指导贫困县精准扶贫制度,完善“3+10+N”组合拳分战线、分层级负责制度,实行“四到县”,逐级签订责任书,严格考核、严密督查、严厉问责。加大财政扶贫投入,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健全集中投入、有效对接、统筹平衡的整合机制,建立省级扶贫投融资平台、县级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平台、基层扶贫工作平台。加强23个中央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与249个省级机关(单位)及市、县党政机关定点扶贫,扩大东西扶贫协作和省内对口支援。广泛开展扶贫日、“万企帮万村”、电商扶贫行动和“结对认亲、爱心扶贫”等活动,凝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五、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十四)抓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大力实施农村土地整治,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严禁毁林开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积极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开展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大土壤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各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逐步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与种植结构调整试点。

      (二十五)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力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生态修复。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试点。加快发展节水农业,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积极推广抗旱节水品种和喷灌滴灌、循环水养殖等技术,全面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分区开展节水农业示范,推动结构节水。继续实施江河防洪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

      (二十六)实施生态保护重点工程。继续实施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7%以上,湿地保有量达到2500万亩以上,草原植被综合盖度保持在86%以上。深入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与国家级公益林同步同标准逐步提高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积极争取逐步将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商品林纳入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科学开展生态退化区恢复和治理,继续实施川西北防沙治沙、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水土流失及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逐步扩大省级湿地补偿试点范围,适度提高补偿标准。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全面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及应急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

      (二十七)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根据环境容量调整区域种植、养殖布局,推广“生态养殖+沼气+绿色种植”等发展模式,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推行粮经饲三元结构,加大对粮食作物改种饲草料作物的扶持力度,开展优质饲草料种植推广补贴试点。在石漠化地区减少玉米种植面积,增加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料及人工种草面积。积极开展青贮饲料化养畜、秸秆固化气化、畜禽粪便转化为有机沼肥等技术示范,实施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区域示范工程。

      (二十八)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调整优化品种品质结构,大力推广水稻、马铃薯、食用菌等优质专用品种,发展品牌农业、特色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和名特优新农产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深入实施“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双品牌战略,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定登记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持续推进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估。加快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配套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和技术规程。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快完善基层监管、检测和综合执法体系。抓好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和追溯管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动。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保险联运机制建设,强化动植物疫情疫病监测防范。实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

      六、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为“三农”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九)切实加强“三农”工作领导。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切实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不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三农”工作市(州)、县(市、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比重,用好“三农”工作、农民增收和脱贫攻坚考核评价结果,注重选派熟悉“三农”工作的领导干部进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加强中长期重大事项研究,优先解决农业农村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规划制定、工作安排、财力分配和干部配备上向农业农村工作倾斜,切实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强化涉农统计管理和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扎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三十)加大农业投入力度。财政支出把农业农村作为优先保障领域,符合农民的实际需求,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优先布局农民最急需的项目,确保投入只增不减。

      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加大专项建设基金对扶贫、水利、农业科技、农村产业融合、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三农”领域重点项目和工程支持力度。开展省级涉农资金管理改革和市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从项目规划和预算编制环节入手,对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予以整合,建立涉农资金管理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和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绩效考评体系,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出台完善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指导意见。制定支持丘陵地区、人口大县和农业大县加快发展政策举措。

      (三十一)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从严从实抓好乡、村党组织换届,实施“千乡万村好书记选育计划”,选好用好管好带头人,加强乡、村两级党组织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向软弱涣散村和贫困村选派的第一书记作用。持续用力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强化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深化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深入推进农村基层事务、政务和党务全面公开,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开展“和谐社区”“村民自治模范”创建活动,探索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构建完善的村级治理体系。开展实行“政经分开”试验,探索剥离村“两委”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发挥村规民约和社会贤达的积极作用,推行法律顾问进乡村制度,健全乡村法律援助制度。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全面推行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构建“十户联防”机制。依法打击涉农违法犯罪和邪教势力,消除封建迷信在农村的影响,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十二)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农村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发挥县级党委“一线指挥部”作用,强化抓乡促村工作力度。坚持党员干部“走基层”常态化,健全领导干部“三个走遍”、村干部“四必到四必访”以及结对认亲、驻村帮扶等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访贫问苦,摸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持续开展涉农项目资金审计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侵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腐败行为。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严肃农村基层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保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凝聚力。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4日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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