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6年全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的公示

  • 2016年06月20日 10时29分
  • 来源: 四川省财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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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5〕45号)精神,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进办法>的通知》(川财金〔2015〕82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财金〔2016〕25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16年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工作,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现将拟确定为2016年全省PPP示范的20个项目(详见附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公示之日起),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省PPP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8-86725067)。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最终确定为全省PPP示范项目。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17日



    附件下载:

    2016年全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公示名单.xls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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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6年全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的公示

  • 2016年06月20日 10时29分
  • 来源: 四川省财政厅网站
  •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5〕45号)精神,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进办法>的通知》(川财金〔2015〕82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财金〔2016〕25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16年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工作,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现将拟确定为2016年全省PPP示范的20个项目(详见附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公示之日起),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省PPP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8-86725067)。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最终确定为全省PPP示范项目。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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