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2月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来源: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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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5年2月我厅对8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年3月3日-2015年3月9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80589022

  通讯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

  邮编:610041

2015年2月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成都航宇超合金技术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

川环审批〔2015〕45号

2.3

2

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测井项目(角62及角70井场)

川环审批〔2015〕46号

2.3

3

乐山有研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制备技改建设项目

川环审批【2015】64号

2.6

4

四川中核高通药业有限公司新建放射性药物分装中心建设项目

川环审批〔2015〕65号

2.6

5

宇芯(成都)集成电路封装测试有限公司工业X光机使用项目

川环审批〔2015〕78号

2.26

6

渠县人民医院新增直线加速器应用项目

川环审批〔2015〕79号

2.26

7

四川吉安特无损检测有限公司工业X、γ射线野外(室外)探伤应用项目

川环审批〔2015〕80号

2.26

8

四川大学设备处放射源库退役项目

川环审批〔2015〕81号

2.26

    

责任编辑: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