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四川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确保环境安全,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更新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15〕29号)中规定的筛选原则和方法,我厅对各市(州)上报的名单进行了审核,最终形成2015年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废水企业93家、废气企业77家、污水处理厂2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131家、重金属企业169家、危险废物企业51家)。
现将《2015年四川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2月27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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