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丁江山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川府函[2013]149号
广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评定丁江山同志为烈士的请示》(广安府〔2013〕1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丁江山,男,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87年12月,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生前系仁宝电脑(成都)有限公司研发部电源课工程师。2012年5月14日,丁江山同志为抢救落水女子,不幸英勇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省政府评定丁江山同志为烈士。
此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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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