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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丁江山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 2013年05月20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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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府函[2013]149号

  

广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评定丁江山同志为烈士的请示》(广安府〔2013〕1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丁江山,男,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87年12月,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生前系仁宝电脑(成都)有限公司研发部电源课工程师。2012年5月14日,丁江山同志为抢救落水女子,不幸英勇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省政府评定丁江山同志为烈士。 

  此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 刘怡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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